看来,是有人邀请了咱们的刘局长啊。
他看向胡队长问:“老胡,能查出机主吗?”
胡队长摇头。
2005年,电话卡还没有实名办理,随便哪个火车站,三十块钱就能买一张。
想查号主的身份,堪称登天,姜守当然也知道这点,没有继续再追问。
所有异常,全都指向同一个地方——扬市。
看来,他离真相不远了。
姜守继续往下翻。
一张盖着市局公章的案件回执单映入眼帘,上面的内容让他神情巨变。
时间是两个月前。
刘涛亲自带队到医院出了一次警。
案情摘要上说,医院收治了一个在境外受伤的龙国公民,爆炸伤,危及生命,需要警方核实身份,录入信息。
后面附着几十份口供,胡队用回形针别在一起,厚厚一沓。
姜守注意到,刘涛录了几十份口供,居然一个人都没逮捕,也没立案,最后都以无犯罪事实的结论归档了。
他抽出回形针,翻看口供。
首先注意到的是籍贯,所有嫌疑人的籍贯惊人地一致:江省扬市。
至于口供,更是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扬市本地一个叫洪星的安保公司,在老缅押运货物时,遭遇当地武装势力抢劫。
双方发生交火,洪星员工受伤属正当防卫。
文件夹的最后一页,是扬市工商、公安系统联名传过来的证明资料。
洪星安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房可儿,注册资金:一百万,市局颁发的安保证。。。。。。
普市是边境城市,这类跨境纠纷以前也有过,没人去深究。
一般这种情况,罚点款再关段时间,没有其他的证据放了也就放了。
姜守在警务干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如此正规的材料。
一天的时间,千里之外的两个市级单位联名发函,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合法合规。
可正是这份合法合规,才最让人害怕!
姜守自己就是市局局长,他知道要市局和工商跨省发函背后需要多大的力量。
对手的实力,难以估量。
姜守放下笔录,靠在沙发上闭眼沉思。
对上了,都对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