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庭城回来的当天晚上,雷克斯把银徽章和契约锁进地下室的铁皮箱里,然后站在臥室那面裂了条缝的铜镜前,盯著镜子里的人看了好一会儿。
镜子里那个人他几乎不认识了。不是修辞,是真不认识。穿越大半年,他从来没有认真打量过自己长什么样——刚到的时候忙著活下去,后来忙著炼金术,再后来忙著猎熊、送信、修傀儡。镜子对他来说就是个刮鬍子用的工具,刮完就走,不多看一眼。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是提利尔家族的认证信使,是每个月领固定薪水的编外人员,是可能会被叫到城堡里交接任务的人。他不能再顶著一头乱糟糟的头髮和一身硫磺烧焦的破衣服出现在金玫瑰的走廊里。
铜镜里的脸其实底子不差。下頜线条还算硬朗,鼻樑直,眉骨偏高,在烛光下给眼窝投了一层淡淡的阴影。问题是这张脸上糊了太多东西——头髮长到了肩膀,发尾乾枯分叉,顏色是一种灰扑扑的深褐色,主要是太久没洗,又沾了打铁炉的炭灰和路上的尘土。
下巴上乱糟糟地长著一把参差不齐的鬍子,鬢角也炸了,整张脸看起来像是在野外独自生活了大半年——事实上也確实如此。
他把镜子翻了个面扣在桌上,决定第二天去一趟高庭城的公共澡堂。
高庭城的公共澡堂在集市广场东边,是一栋用白色大理石砌成的长条形建筑,据说热水是从城堡地下引过来的天然温泉。门票五个铜板,对以前的雷克斯来说是笔需要犹豫的开销,但现在他怀揣著几十个银鹿,毫不犹豫地付了钱。
热水池子泡了一个时辰,搓掉了至少两层泥。澡堂里提供刮脸服务,一个手指粗糙但动作利索的剃头师傅把他按在椅子上,用一把磨得极薄的剃刀把他脸上的鬍子颳得乾乾净净,只在下頜留了一层修剪整齐的短须。
头髮也剪了——剪到齐耳长度,发尾打薄,整个人瞬间精神了至少三个档次。剃头师傅最后往他头髮上抹了点带香味的髮油,说是河湾地贵族圈子里最流行的款式。雷克斯没有拒绝。
从澡堂出来之后,他去了集市上的成衣铺。不是那种卖粗麻布和毛毡的农户摊位,是一家正儿八经的裁缝店,门面掛著深绿色的木招牌,橱窗里摆著几件已经做好的成衣样品。
店主是个戴顶针的中年女人,手指细长,眼神毒辣,看他进来三秒就判断出了他的身高、肩宽和腰围,转身从货架上取下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放在柜檯上。
深灰色的粗呢外衣,剪裁利落,肩部微微加宽但不夸张,袖口有两颗牛角扣。內搭是一件浅灰色的亚麻衬衫,领口不高不低,刚好能露出锁骨但不显得轻浮。
裤子是同色的深灰厚棉布长裤,配一条黑色皮带,皮带头是简简单单的哑光铁扣。还有一双新的深棕色短靴,比他现在穿的那双高筒皮靴轻便,適合日常在城里走动。
他试穿的时候在更衣镜前站了一下。镜子里的人穿著合身的衣服,肩是肩腰是腰,短髮利落,下頜线条乾净,灰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外面的深灰外衣刚好压住整体色调。他活动了一下肩膀,衣服没有束缚感,但轮廓比之前那套硬牛皮护胸加旧罩衫的混搭要修长得多。
他买了这套,又多拿了一件深绿色的厚斗篷,兜帽宽大,边缘缝了一圈暗色的皮革滚边。斗篷是他自己挑的——实用性考虑,骑马赶路的时候防风雨,夜里在野外露宿能当毯子,深绿色在树林里有隱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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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石屋之后,他把新衣服换上,斗篷掛好。旧衣服没扔——那套沾了硫磺和水银斑点的粗布衣裤被他洗乾净叠好放在地下室,以后做实验的时候穿。做实验就该有做实验的样子,见人该有见人的样子,这是他在穿越前就知道的道理,只是到昨天才终於有条件和心思去执行。
他站在铜镜前最后打量了自己一眼。剃头师傅的髮油让头髮多了一层柔和的光泽,短须修理得整整齐齐,深灰外衣的肩线刚好落在他肩膀的骨点上。
他把提利尔的银徽章別在外衣內侧——不显眼,但伸手就能拿出来证明身份。铜镜里那张脸终於不再是“在野外独自生活了大半年”的样子,现在看起来像一个身手不错、脑子也不错的年轻外乡人,眼神里有一点见过血的沉静,嘴角有一点不太好惹的弧度。
差不多是时候了。他今天要进城见一趟老皮特的侄子汤姆,聊关於下次集市日帮忙看摊的事。
汤姆之前说他叔叔的羊肉香肠铺子需要一个能镇场子的帮手,主要是防止集市上那些手脚不乾净的小贼,活不累,酬劳用香肠和银幣各付一半。雷克斯觉得顺便赚点零钱也好,反正今天不赶实验进度。
他把斗篷披上,推开石屋的门。冥獒照例趴在院子里,听见门响,血红的眼睛转过来。雷克斯走到它面前蹲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一小块拇指大小的灰白色石头,表面粗糙,在阳光下泛著微弱的银蓝色光泽。
这是他昨天在集市炼金材料铺子里淘到的,店主说不知道是什么,是厄斯索斯货船上混在一箱矿石里运过来的,收了他两个铜板。
但雷克斯认识这东西——手册第四十一页提到过一种叫“灵吸石”的矿物,据说能储存极少量的生命能量,是製作更高级炼金造物的可选基底材料之一。虽然他现在用不上,但两个铜板的代价不足以让他错过。
他把石头放在冥獒面前。冥獒低下头,鼻尖触到石头表面,水银嗡鸣声忽然变了一个频率——高了半拍,然后又降回来。
它的血红眼睛亮了一瞬。然后它抬起缺了半边耳朵的脑袋,往雷克斯怀里拱了一下。
这个动作发生得毫无预兆,雷克斯蹲著没稳住重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愣了一拍,然后没忍住笑了出来。一条能咬死黑熊的炼金傀儡犬,闻了一块破石头,突然学会了撒娇。虽然这个“撒娇”本质上可能是水银管路里的某个神经信號被灵吸石干扰了一下,但他还是伸手拍了拍冥獒冰冷的脑门,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朝高庭城的方向走去。
高庭城的外围集市一如既往地热闹。广场上铺著白色石板的区域是固定摊位,卖香料、布料、书籍和金银器的商人支著彩色遮阳棚,伙计们站在棚子前面卖力地吆喝。
外围土地区域是临时摊位,农户们赶著马车牛车拉著农產品来摆摊,空气中交替飘过新摘草莓的甜香、现烤麵包的麦香和活鸡笼子里的粪臭味。
这种混乱而生机勃勃的嘈杂让雷克斯觉得舒服——这是河湾地的命脉在跳动,每一枚铜板的流动都代表著一个活人在努力活下去。
他找到了老皮特的摊位——一个搭著条纹帆布棚的大木桌,桌上堆著小山般的燻肉和香肠,旁边架著一口炭火烤架,现烤现卖,油花滴在炭上滋滋作响。
汤姆正一个人忙得满头大汗,一边翻著烤架上的香肠一边扯著嗓子应付顾客,远远看到雷克斯走过来,他眼睛一亮,用力挥了挥手里的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