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啸部落一行人走了十一天,到了阿姆河。
隔老远夜惊春就看见了那条宽阔河流,两岸如茵。现在並不是丰水期,河流平缓流动,河面波光粼粼。
河岸边有许多人在劳作,弯腰在田间地头忙碌,应该是在播种。
这里是临河的平原地区。
原本夜惊春以为草原上的黄米地已经算是特別大的了,可这里的耕地面积比草原还要大不少。
而且他们还有水田,水田的面积也很大,夜惊春猜测他们还会种植水稻。
水稻和粟都是原始时期就开始种植的作物。
湿润的南方普遍种植水稻,更乾旱一些的地方则种植粟,也就是草原地区种植的小黄米。。
现在还太早期,很多地方的种植都只有一个大概意识,但没有成规模,也没有任何种植技巧,偏向於刀耕火种。
就像是天宝水域,更依赖採集和狩猎。
种植小黄米就是撒一把种子,隨它怎么长,最多就是除去田间地头的杂草。
產量也不高,春种秋收,大半年的收穫只够部落吃几天。。
但阿姆河这里恐怕不同,他们这土地肥沃,过於平坦的地势也让光照无遮挡,还有水源可以就近灌溉。他们粮食的產量应该更高。
这沃野千里,產出不止能吃几天,如果部落不是很大,怕是够吃一个寒季了。
夜惊春知道金带那把三脚耬做什么了。
这不刚好专业对口?
夜惊春看向金:“你怎么不叫我打一把新的?”
这么大的地,肯定是大客户,需求不少。夜惊春觉得自己弄个十把来,都能出掉。
金道:“不是要先做车?”
夜惊春点点头:“也是,没时间。”主要还是没人。
大家都缺人手。夜惊春经歷过这个繁忙的寒季后,也算是能理解部落大家对於“大福雌”的执著了。
许多想做的事情因为人手不够而做不到,那发展的首要目標当然会是努力生孩子,这优先级第一。
金道:“给他们这一把旧的就可以了,只要他们想要,我们可以回部落做好之后,等交换会的时候给他们送来。”
现在只是和狂角部落交换物资,换完就走,没什么要紧的。
可他们还约好了交换会继续在这里进行,很多草原部落也预定了要过来参加。
交换会是需要阿姆河当地的部落配合的,如果他们驱赶前来参加交换会的人,也会引发问题,让交换会举办不顺利。
这是他们的领地,他们有权驱赶。但最好还是让他们自愿配合併参加。
金觉得这不算什么难事。
他看了看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的人们,只觉得春在猛啸部落是浪费了才能,要是在这样的部落,他肯定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除了三脚耬,她之前做的翻地农具,浇粪农具,也帮人省了不少力气。
还有小车,这些地方收穫肯定也忙碌,如果有车,也能帮他们不少忙。
金都可以想像出来,如果春在这样的部落,会多受欢迎。
狂角部落的族人从自己的兽皮袋中拿出了一只牛角,朝著一个方向吹起来,那是草原来的方向。
牛角的声音低沉粗獷,传播范围广,没一会儿,另一声牛角號声传来。
狂角部落的人走到金面前:“我的部落回应我了,他们已经到了!”
他指了指一个方向:“他们好像在那边,我们去看看?”
他说著,有些奇怪,阿姆河是有一个地方专门做交易的,虽然平时都是这些地方的自己人,但之前外人也可以在那里交换物资。
阿姆河还表现出了欢迎。
自己部落的人似乎早到了一天,可是他们好像没有进入阿姆河的集市?而是在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驻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