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会活下去,谁想死?
所以在刘长水第二次离开周剑锋时,并没有去打探陈达凯的消息。
而是趁着众人都被蒙在鼓里的时候,他秘密逃出了基地。
在他看来,逃出基地就意味着自由,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
基地被捣毁第二天,他便被盛会组织的人从山沟沟里揪了出来。
为了活命,他不得不接受改造,成为一名整天与虫子打交道的虫鬼。
所谓的虫鬼,就是盛会基地负责饲养蛊虫的仆人。
说是仆人,其实是奴隶,甚至还不如奴隶。
奴隶付出的是劳作或者是肉体。
而他们付出的是自身的精血,他们要用自身的精血去饲养那些蛊虫。
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其实就是蛊虫的养料。
这也是为什么刘长水在短短的十几天内,从一个身材魁梧的军人,变成了一个瘦小枯干的鬼草婆。
期间所遭受的痛苦,付出的代价难以用语言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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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队长,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你之所以会遭受如此大的变故,都是你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
刘长水听到这不由仰天长啸,尖细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
“不错,小兄弟说得没错,自己脚上的泡确实是自己走出来的,这一点我承认,但是你脚上的泡又该如何呢?”
刘长水说着,再次取出笛子吹奏了起来。
这次的节奏要比先前快上了十倍不止。
刚才那些还在地上缓缓靠近的虫子,听到笛声后开始疯狂进攻。
“刘队长,这都是你自己找的。”
周剑锋说着,一个箭步到了刘长水身后。与此同时,一把黄色药粉直接洒在了他的身上。
由于速度过快,刘长水根本没有反应的机会。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周剑锋已经跳到了旁边的一棵大树上。
“姓周的,你撒的是什么东西?”
刘长水放下手中的笛子,一边拍打身上的药粉,一边质问周剑锋。
“这是我在研究破解金蚕蛊毒时无意中发现的,你可以称它为聚蛊散,也可以称它为蛊虫兴奋剂。至于到底有何功效,我还不知道,一会儿等刘队长体验后,还劳烦告诉我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