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小娥性子就是大家闺秀,心思细腻,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就会受惊。
这也是田鹏回奴村之前换了一套崭新衣服的原因。
正想糊弄过去,没想到被一个下人给说漏嘴了。
岳小娥眼泪汪汪的看着田鹏,脸色苍白不已。
“好了好了,你瞧瞧你,都成了泪美人了,我这不好好的回来了嘛,一只猛虎还伤不了我。”田鹏宠溺地抚摸她的脑袋,心中甜蜜至极。
在外风吹雨打,回到家中,有一个心爱的女人在等候你归家,是何等的幸福。
“鹏哥。”一道声音打破了两人甜蜜的气氛。
回过头一看,正是孙二狗,脸上带着笑意,手上拿着一个瓷瓶大步跑了过来。
跑到跟前,孙二狗二话不说,就把手中的瓶子塞到了田鹏的手里,附在耳边小声说道:“咱们瓷窑已经开造了,这是老先生打出来的第一个瓷瓶,你看看质量如何。”
“我对比了一下瓷器店的瓷器,从整体上来看,还是我们这个更胜一筹。”
田鹏上下翻动瓶身,看的十分仔细。
从触感来说,这瓷瓶质地十分细腻,表面光滑如油,隐隐还泛着一层光泽。
瓶身整体并不高,只有三十公分,但比例完美,上窄下宽,中间采用的是大肚座的方式,这样无论是从外观,还是它的容量体积,都远超一部分的瓷瓶。
田鹏满意的点点头,拍了拍孙二狗,夸赞道:“干的不错!”
被夸赞的孙二狗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余光无意间瞥向了不远处的肉山,瞳孔震惊。
他指着那堆肉山,有些结巴,说道:“鹏。。。。。。鹏哥,我在来的路上听奴村里的人说你去山上杀了一只猛虎,这难道是真的?”
“你觉得呢?”田鹏一脸笑意的看着他。
竟然杀虎的知名度在众人心中传开,这对田鹏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在这个封建社会,要想保全自己,就必须要组建自己的势力,让自己强大起来。
通过这段时间的生活,田鹏在这个封建社会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以力为尊。
只要你有能力,你就能过上好的生活,甚至能够主导自己的人生。
适当的向大家展现自己的能力也有所必要。
田鹏指了指那堆肉山,说道:“二狗,等会你留下来把这些虎肉给奴村的人分了,一人只能拿两斤,剩下的就给我放到院子里去,我现在去一趟瓷窑。”
而后他转过身来,对着岳小娥说道:“媳妇,你先回家,给我炖上一大锅虎肉,等我回来咱们就开饭。”
岳小娥擦干眼角的泪水,点点头说道:“好,那你早点回来,我给你包扎一下伤口,不能碰水听见没有?”
“听见了。”田鹏微微一笑。
而这一幕被奴村其他人看了起,一个个内心羡慕嫉妒。
尤其是奴村的女人,心中更是羡慕的不行。
一个女人在外面是没有资格对男人指手指点,会被人说不尊女德,会被浸猪笼。
田鹏是从未世穿越过来的,思想格外前卫,在他看来,能被媳妇指手指点,那是幸福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