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映晚看着温晚那边挂着的、这周新买的一件卫衣。
卫衣是奶白色的,正面印着一只正在吃草莓的、胖乎乎的、眼睛占了半张脸的卡通猫。
猫的头上戴着一顶小皇冠,皇冠上写着几个英文字母——“QUEEN”。
温晚穿这件卫衣的时候,沈念晚会指着那只猫说“妈妈,猫”。
温晚会说“不是猫,是妈妈”。
沈念晚就会说“妈妈是猫”。
接着两个人就会笑起来,笑得一样眼睛弯弯的,右眼尾的泪痣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
沈映晚看着那件卫衣,伸出手,摸了摸那只猫的耳朵。
毛绒绒的,软软的,像温晚的头发。
她把手收回来,拿了一件深灰色的高领毛衣,一条黑色的西裤,一件黑色的西装外套。
今天上午有两个会,下午要见一个从外地来的合作方,晚上——晚上没有安排。
她把衣服挂在衣架上,走进浴室。
洗漱的时候,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三十七岁。眼角有细纹了,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仔细看——能看到。
嘴角也有,很浅,像是被时间用最细的笔轻轻画上去的。
皮肤不如从前了,不是“不好”,是“不如从前”。
从前不需要涂什么,洗完脸就是光滑的、透亮的、像剥了壳的鸡蛋。
现在不行了,现在洗完脸如果不涂东西,过两个小时就会觉得干。
她每天早上花五分钟护肤,爽肤水、精华、乳液、眼霜。
不是因为她爱美,是因为沈雅琴说过“女人过了三十五,皮肤不会骗你”。
沈雅琴说得对。
她不想老,她想继续陪着温晚和沈念晚。
她涂完最后一道面霜,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
还行。
不是“好看”,是“还行”。
三十七岁,有一个孩子,每天工作十个小时以上,睡眠不足六小时。
这样的生活,能维持“还行”已经不错了。
她不在乎。
她在乎的是温晚每次看她的时候,眼睛里那种光。
那种光不是因为她好看,是因为她“是”她。就像沈念晚说的——“另一个妈妈看妈妈的时候,眼睛会发光。”
沈映晚不知道自己看温晚的时候眼睛会不会发光,但她看沈念晚的时候,眼睛不会发光,会变软。
像棉花糖一样,软软的。
沈念晚说的。
她记得。
七点十分,沈映晚走出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