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还死皮赖脸追过我呢,还好我脑子清醒没答应,要不然现在跟著他过苦日子,我还不如死了算咯!”
她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介於同情和得意之间,继续说道:
“所以说啊,读书好有什么用?成绩好有什么用?还不是在大城市混不下去了,灰溜溜地跑回来。”
。。。。。。
而另一边,王冠希已经逛了好几家男装店,什么七匹狼、海澜之家、雅戈尔,挨个看了一遍。
每到一家店,他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店最贵的衣服在哪?”
导购们一开始都愣了一下。
这个穿著洗白t恤、踩著帆布鞋的年轻人,问话的口气倒是不小。
但做生意的哪有把客人往外推的,都客客气气地领他到贵一点的区域。
王冠希看了看標价。
外套,最贵的一件一千二。
衬衫,三四百。
裤子,五六百。
鞋子,七八百。
没了。
他本来想说“有没有更贵的”,但转念一想,算了。
县城的消费能力就这样,太贵的衣服根本没人买,商家也不傻,不会进那种货。
於是他就挑了各家店里几套看得过眼的。
一件一千二的外套、两条六百多的裤子、三件四百多的衬衫、一双七百多的皮鞋。
又在另一家店买了两双五六百的运动鞋。
全部加起来,也就花了五千多块钱。
王冠希付完钱,拎著大大小小的袋子往商场外面走,心里有点感慨。
以前在魔都,一件像样的外套没个两三千根本下不来,稍微好点的品牌更是奔著五六千去了。
他那时候月薪一万多,买件贵点的衣服都要纠结半天。
现在有钱了,反而买不到贵的了。
这叫什么事。
他正想著,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