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个字,在他心里,已经跟着父母一起埋了。
八岁起,丕成就成了家里的牧牛郎。
每天天蒙蒙亮,他就赤着脚,赶着三头水牛上紫荆山。牛在山坡上吃草,他砍柴、挖野菜、捉泥鳅。
紫荆山是桂平北边那片连绵的丘陵,山里有一种红壤,下雨天粘鞋子粘得走不动路。丕成赤着脚,脚底板上的老茧磨得跟牛皮似的,在红泥里走得飞快。
他有个习惯——砍柴的时候,喜欢把柴刀甩出去,插在十步开外的树桩上。一开始十次中两三次,后来十次中七八次,再后来,几乎百发百中。
村里的猎户看见了,说:「这娃子,是块当兵的料。」
没人当真。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牧牛郎,能当什么兵?
十岁那年,陈承瑢省吃俭用攒了半斗米,送丕成去村塾读了半年书。
教书的陆先生是个老廪生,一辈子没考上举人,在村里教几个农家孩子识字,换几斗米糊口。他教的是《三字经》和《百家姓》,间或讲几句《论语》。
丕成学得快。
半年里,他认了三百多个字。陆先生摸着他的头说:「你这孩子,脑子灵。若能读十年书,考个童生不费力。」
但半年后,陈承瑢供不起了。半斗米的束脩,对别人家不算什么,对陈家来说,已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了。
丕成退了学。
他走的那天,陆先生叹了口气,把一本翻烂了的《三字经》塞给他:「拿去看,莫忘了。」
丕成接过书,鞠了个躬,转身走了。
他后来一辈子,都只认得那三百多个字。但就是这三百多个字,让他在军中能读懂《孙子兵法》的白话本,能跟读书人出身的李秀成论「兵法」二字。
十三岁那年,丕成在紫荆山里,跟一头野猪对峙了一炷香的功夫。
那天下午,他像往常一样,把三头水牛赶上紫荆山南坡,自己在山腰砍柴。秋天的紫荆山,柴火多,枯黄的草长得比人还高,灌木丛一蓬一蓬的,有的地方连路都看不见。
他正低头砍柴,忽然听见一阵喘息声。
不是人的喘息,是动物的喘息——粗,重,带着一股腥臭味。
他抬起头。
一头野猪,从灌木丛里蹿了出来。
那猪有一百二十斤,獠牙翘出嘴外三寸,眼珠子通红,像两颗烧红的炭。它蹿出来的时候,嘴里的喘气声像拉风箱,隔着十几步都能听见。
三头水牛吓得四散奔逃。有一头冲下了山坡,另外两头钻进了灌木丛,嚎叫得像杀猪。
丕成手里只有一根砍柴的钩刀。
他退了一步,背后是山壁。山壁陡得像一堵墙,退无可退。
他前进一步,对面是一头一百二十斤的野猪,獠牙三寸,能把人捅穿。
左是灌木,右是灌木,前是野猪,后是山壁。
他被围住了。
他没跑。
他把钩刀横在胸前,刀尖对着猪喉的位置。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得像要从胸口跳出来。但他的手没有抖。
他的眼睛盯着野猪的眼睛。
一人一猪,对峙着。
野猪刨了刨蹄子。刨了两次。然后它低下头,獠牙往前拱了拱——这是进攻的前奏。
丕成的身体绷紧了。
野猪前冲了。
一步。两步。三步。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野猪停住了。
它停下来,鼻子里喷着粗气,眼珠子盯着他,獠牙上的口水滴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