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乌合之眾。
这是见过血的兵。
察哈喇深吸一口气,把脑子里那点轻视压下去。
“准备。”
他低声命令。
身后的金兵立刻进入战斗状態,翻身上马。有人从马背上取下弓,有人检查箭壶里的箭,有人攥紧了马刀的刀柄。
动作熟练,没有多余的声响。
“牛录额真,还是老规矩?”
那个金兵问。
察哈喇点了点头。
“老规矩。衝上去,射一轮,撤。不要恋战,不要靠近,射完就跑。他们的骑兵追不上咱们。”
他顿了顿,嘴角又勾起来。
“等他们追累了,咱们再回来。来回几次,他们的士气就垮了。”
金兵咧嘴笑了。
“牛录额真高明。”
察哈喇没有理会这句马屁。
他的目光重新落在远处那条行军长龙上,脑子里在盘算距离。
前锋营现在离他们藏身的山樑,约莫二里。
二里,骑兵全速衝刺,也就是半炷香的功夫。
可他不打算冲那么近。
他的战术很简单。
衝到弓弩的射程边缘,放箭,然后跑。
不让对方摸到自己的衣角,也不给对方反应的时间。
这套战术他用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失过手。
他把这叫做“狼咬一口”。
草原上的狼攻击牛群的时候,不会正面衝上去跟牛角硬碰硬。
它们会从侧面衝上去,咬一口就跑。
咬不死你,也耗死你。
等你的血流干了,力气耗尽了,再扑上来一口咬断你的喉咙。
刘冠的兵再多,也架不住这么耗。
察哈喇想到这里,心里那股子轻蔑又冒出来了。
“加速了。”
他突然开口,声音一沉。
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瞳孔里映出远处那条黑色长龙的变化。
前锋营的速度加快了。
从走变成了小跑,从小跑变成了快跑。
盾牌手压低了盾牌,弓弩手从盾牌后面探出头来,枪兵把长枪斜举向前。
这是要接战的姿態。
察哈喇的手按上了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