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渡看著这些评论,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兄弟,你这人生经歷。
比我写的那本《我的26岁女总裁》。
还狗血啊!
他又点开《牧马城市》的评论区。
画风同样悽惨。
“游歷在大街和楼房,心中是骏马和猎场。
我特么,现在游歷在公司的格子间。
心中是房贷和车贷。”
“为所欲为是轻狂,防不胜防是悲伤。
我昨天,为所欲为地吃了顿小龙虾。
今天看著信用卡帐单。
悲伤得防不胜防。”
“听歌前,我是都市丽人linda。
听歌后,我是村里三驴子他二姑。”
沈渡看得津津有味。
这届网友的共情能力。
真是绝了。
就在他,准备退出评论区。
去系统商城,选歌的时候。
几条画风清奇的评论。
突兀地跳进了他的视线。
“不是,就我一个人觉得。
这歌虽然好听。
但有点老气横秋的吗?”
“確实,这歌词,这旋律。
感觉像是,我们爸那一辈人会喜欢的风格。”
“楼上的,你爸品味这么好?
我爸只会听戏曲。”
“我赌五毛。
这个叫『深海的博主。
绝对是个,四十岁往上的油腻大叔。
鑑定完毕。”
“同意!我们年轻人现在都听rap。
谁还听这种苦情歌啊!
老登,跟不上时代了!”
老登?
沈渡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他,沈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