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璐璐没死,”卡曼提说道,“她结婚了。”
我又惊又喜,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卡曼提说:“错不了。她结婚了,和丈夫一起住在森林里,但她并没有忘记我们,经常在清晨回到房子这边来,我还在厨房后面撒了碾碎的玉米粒给她吃。清晨的时候,太阳还没出来呢,她就会从林子里现身,走到房子这里吃玉米粒。她丈夫也跟在身后,但他没有和我们相处过,很害怕人类。他就站在草坪对面的那棵大白树底下,不敢走到房子这边来。”
我吩咐卡曼提,璐璐再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来叫我。几天之后的黎明,他跑进屋来,叫我出去。
那是一个美好的清晨。我们在那里伫立等候,残星渐渐隐没,天色明净晴朗,而我们漫步于其中的这个世界仍然阴沉静寂。草地上湿漉漉的,树下斜坡上的露珠闪着暗沉沉的银光。清晨的空气寒意沁人,好像北欧地区霜降前夕的凛冽。但这种阴影和冷冽在几个小时之内就会被令人难耐的烈阳和强烈的天光所代替。我觉得,不管你亲身体验过多少次,还是会觉得这种变化难以置信。灰色的雾气笼罩着山头,随山势高低起伏呈现出千万种奇异的变幻。如果那群野牛正在山坡上吃草,它们肯定觉得背上寒气刺骨,好像身处云端。
头顶的天穹渐渐剔透起来,仿佛玻璃杯里慢慢注入了酒液。突然间,第一抹晨曦轻柔地披上了山巅,让它泛起了嫣红。随着大地朝太阳越靠越近,山麓处长满青草的坡地渐渐变成了柔和的淡金色,马塞森林也显得越发低矮。河这一边的森林里,连最高的树梢都染上了黄铜色。此刻,紫红色的大林鸽开始成群结队从河对岸的栖息地飞过来,在森林里啄食好望角栗树的果实。它们每年只在这个短暂的时节才会到访。这些大鸟来势迅疾,像一队游骑兵凌空发起了冲锋。我在内罗毕的朋友都喜欢拂晓时来农场猎鸽子。为了能抢在日出前赶到我的屋外,他们常常连夜出发,拐过我家车道的时候,车头的大灯甚至还没熄灭。
站在清凉的树荫下,仰望金色的树冠和剔透的天空,你会觉得自己漫步在海底,身边乱流涌动,而你正在仰头眺望海面。
这时,有一只鸟儿开始鸣唱,林间不远处旋即传来清脆的铃声。璐璐真的回来了,她马上要回到老家了,这真令人开心!我听着时断时续的铃声,想象着她的步伐。她在林间走走停停,绕过了仆人的茅屋,一下子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看到林羚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稀罕事。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似乎早料到自己会看到卡曼提的身影,却没想到我也在场。但她没有掉头逃走,而是毫无惧色地凝视着我。我们之间的那些争执吵闹,她忘恩负义的不辞而别,对她似乎都成了过往云烟。
回归了林间的璐璐显得那么高贵、独立,她现在掌握了权柄,心境已然不同。我恍然觉得自己当年接待了一位落魄的年轻公主,她从未放弃对王权的觊觎,此刻我们再度相见,她已大权在握,成为真正的王后。璐璐的表现如此宽宏大量,如同路易·菲利普一世在加冕为法国国王之后,宣布将身为奥尔良公爵之时的种种积怨一笔勾销。现在的璐璐如此成熟、完美,从前那种侵略性的个性不复存在。她还需要攻击谁呢?还有必要攻击谁呢?她静静地站在那里,享受着自己天赐的王权。她还依稀记得我是谁,明白我不会给她带来伤害。她凝视着我,一双雾蒙蒙的紫色眸子毫无表情,一眨不眨,我想起神灵也从不眨眼,感觉自己正与牛眼赫拉[20]面面相觑。片刻之后,她从我身旁走过,轻轻咬下了一片草叶,轻盈地纵身一跃,径直向厨房后面走去,卡曼提早就在那儿撒好了玉米粒。
卡曼提用一根手指碰碰我,然后指指森林。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见一只雄林羚站在一株高大的好望角栗树下面,在森林边缘形成一个小小的黄褐色剪影。它顶着一对美丽的犄角,像树干一样纹丝不动地立在那里。卡曼提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笑了:
“您看,璐璐已经和她丈夫说过房子这边没什么好怕的,但他就是不敢过来。每天早上他都觉得今天能一直走到房子这里,但等他看到了房子和人,就觉得心灰意冷,”——土著人也总犯这种毛病,经常耽误农场的工作——“然后他就又站在大树下面犯嘀咕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璐璐每天清晨都会来我家。一听见她清脆的铃声,我们就知道阳光已经照上了山丘。我常常躺在**期待着这声铃响。有时她一两个星期都不见踪影,我们都牵肠挂肚,担心她遇上那些进山打猎的人。但过不多久,仆人又会告诉我:“璐璐来了!”仿佛嫁人的女儿又回了娘家。还有几次,我在林子里看到了她丈夫的身影,但卡曼提说得对,他从来没能鼓起足够的勇气走过那段路,来到我的房子附近。
那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发现卡曼提一直在厨房外面张望,一见我就激动地跑上来说,璐璐今天来农场了,身边还带着两个幼崽——她当妈妈了。几天后,我有幸在仆人的茅屋附近看到了她,她很警觉,不想被人打扰,一只小羚羊紧跟在她脚下,动作娇柔和缓,像我们初识的璐璐一样纤弱。那时雨季刚刚结束,入夏后那几个月的午后和破晓,我们常常见到璐璐在房子附近游**,有时连正午时分也能看到她躲在茅屋的阴影下乘凉。
璐璐的幼崽不怕狗,允许它们在自己身上闻个遍,但它始终无法适应土著人或者我的存在,如果我们试着抱它,母子二人就会马上跑掉。
至于璐璐自己,从第一次长久地不辞而别之后,她就再也不会走到大家身边让人触碰了。不过她仍然很友好,知道我们都想看到她的孩子,也会从我们的手里衔走一节甘蔗。她会走到餐厅敞开的门前,若有所思地盯着屋里昏暗的暮色,但她再也没有跨过那道门槛。那时她颈间的铃铛已经不见了,来去之时悄无声息。
仆人请求我允许他们把璐璐的幼崽抓回来,像当初养璐璐一样养在房子里,但我觉得不能以这种粗暴的方式辜负璐璐对我们的美好信任。
我很珍惜我家这群人与羚羊建立起的这种无拘无束的友谊,这是一种多么罕见而光荣的关系。璐璐从野地来到我家,为我们展露了荒野世界美好的情谊。她让我的房子和非洲的风景融为一体,二者之间再也没有界限。璐璐知道大野猪在密林中的窝穴,也见过犀牛**的情景。非洲丛林的深处有一只布谷鸟,常常在酷暑之季纵声歌唱,啼声仿佛世界洪亮的心跳,但我从未有幸与她谋面,我身边也无人有此殊荣,谁也描述不出她的样子,可是璐璐也许就沿着她蹲坐的枝头下方的羊肠小道上走过。我那时正好在读一位中国太后的传记,书里讲到,年轻的叶赫那拉氏在诞下皇子之后,乘着披金悬碧的轿子从紫禁城回乡省亲。现在我觉得自己的房子就像这位年轻皇后的娘家。
整个夏天,这一大一小两只林羚都是我家附近的常客。有时连续两三周都不露面,但其他时候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它们。第二年雨季伊始,仆人告诉我,璐璐又带来了一只幼崽。我没能亲眼看到那只小羚羊,因为那时它们已经不太走近我的房子。不过,我后来在森林中看到过三只林羚在一起的身影。
璐璐一家和我们家的这种关系持续了好多年,他们经常出现在我家附近。它们从森林里走出,探访我家这片土地,又回归山林,好像我的农场是野地的一个行省。他们大多在日落前夕到来,起初在林间逡巡,在幽暗的林间留下精致的黑色剪影,但当他们从林子里走出来,披着夕照在草坪上吃草,他们的皮毛就泛起闪亮的红铜色。璐璐会来到房子近处,神态自若地走来走去,有车子开过来,或者我们打开一扇窗,她就会把耳朵竖起来。我家的狗都认识她。她的毛色也随着年龄渐增而越来越深。有一回,我开车载着朋友来到屋前,发现三只林羚正在阳台上吃我们给奶牛撒的盐粒。
但有一件事情很奇怪,除了第一次见过的那只公林羚——也就是璐璐的丈夫,它总是昂着头站在栗树下——再没有一头雄羚来过我家。似乎我们只能和森林的母系氏族打交道。
殖民地的猎手和博物学家都对我家这几只林羚非常好奇,禁猎区的监督员还专程驱车来到农场一睹为快,他也确实看到了。有位记者专门在《东非旗帜报》上为它们写过一篇文章。
璐璐一家在房前屋后出没的那几年是我在非洲最欢乐的时光。因此,我把自己与这些林羚的相识视为一种莫大的恩赐,这是我与非洲结下友谊的象征。它是非洲乡野的化身,是吉兆,是古老的约定,是一首歌: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21]
我在非洲最后几年,璐璐一家露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我离开的那一年,我一次也没见他们出现过。一切也都变了,农场的南部已经被其他农场主瓜分一空,林木砍得精光,建起了屋舍。轰鸣的拖拉机在曾经的林间空地来回奔驰。新来的殖民者都痴迷于打猎,野外终日回**着枪声。我想,那些野生动物肯定要向西迁徙,退到马塞居留地的森林里面。
我不知道羚羊能活多久,璐璐也许早就不在人世了。
无数个静谧的清晨,我在睡梦中听到璐璐清脆的铃声,心头喜悦无比。苏醒后我就会满心期待,似乎下一刻就将有奇异而甜美的事情发生。
我躺在**思念璐璐的时候,我总是很想知道,她在林中生活之时,可曾梦见过铃铛?人和狗的样子,可曾如浮光掠影一般闪过她的心头?
如果我听过属于非洲的一首歌——属于长颈鹿和它们背上的一弯新月,属于沃野上的犁,属于采摘工人汗津津的面庞;那么,非洲可曾听过一首属于我的歌?平原上空颤动的空气可曾闪现我衣裳的颜色?嬉闹的孩子可曾用我的名字命名一种游戏?那一轮满月可曾在砂砾车道上投下一道酷似我身形的影子?恩贡山头的雄鹰可曾四处寻觅我的踪迹?
离开非洲以后,我再也没听到璐璐的消息,但我会收到卡曼提和别的仆人从非洲寄来的信。就在不到一个月之前我还收到了卡曼提的一封信。只是这些寄自非洲的消息读起来奇异而不真实,像暗影和蜃景,总之不像确实的消息。
因为卡曼提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当他和其他仆人被写信的冲动攫住,希望把近况对我倾吐的时候,只能去邮局门口找那些给人代笔写信的印度人或土著人。这些代笔人在邮局门外摆开桌子,放好纸、笔和墨水,把寄信人的口述整理成文字。其实他们也不怎么通英文,更谈不上会用英文写作,但他们觉得自己水平不错,很喜欢炫技,经常添油加醋地用上很多华丽的辞藻,写出来的东西特别难读。他们还喜欢在一封信里换三四种墨水,不管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给收信人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墨水不够用了。百般努力过后,写出来的东西无比晦涩,像从德尔斐的阿波罗神庙[22]里求来的神谕。我收到的每封信似乎都饱含深意,你会觉得有一些不吐不快的事压在寄信人的心头,促使他从吉库尤居留地翻山越岭来到内罗毕邮局,给你写了这封信,但他要传递的消息却隐藏在一片晦暗里。这些廉价肮脏的信纸跋涉了千山万水才抵达你的手中,似乎在向你反复述说,甚至尖声呐喊,但最终它什么也没有告诉你。
不过,卡曼提永远是卡曼提,连写信的方式也与别人不同。他自有一套风格,喜欢在一个信封里塞上三四封信,还标上次序:第一封、第二封……但信里翻来覆去说的都是相同的内容。也许他想用不断的重复来加深我的印象。他讲话也爱这样,当年他要是有什么特别想让我了解或记住的事,就会反复对我述说。也许一想到收信的朋友远隔重洋,他就觉得自己很难罢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