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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第2页)

于是我去找丹尼斯,对他说:“走吧!我们一起去冒点危险吧。如果没有失去生命,就不知道生命的价值。‘视死如草芥的,必可自由地活[28]’。”

我们在咖啡园里找到了一头完整的牛尸;正像尼克斯所说,它基本没被狮子动过。爪印在松软的土地上清晰可辨,看来前一晚来的是两头成年的公狮子。我们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沿着爪印穿过种植园,一路跟到贝尔纳普家周边的林子里。但当时雨已经下得很大,视野里一片模糊,我们追到森林边缘的草地和灌木丛那里就失去了踪迹。

“丹尼斯,你觉得狮子今天晚上还会回来吗?”我问道。

丹尼斯很了解狮性,他说天一黑狮子就会来吃剩下的肉,我们得给它们留点进食的时间,所以九点左右再来咖啡园比较好。那时我们必须带上他打猎时用的手电筒,一人照明,一人射击。他让我自己选角色,而我宁愿让他开枪,我在一旁给他打手电。

到时候我们得摸黑走到牛尸附近,所以我们事先剪了很多纸片系在沿路的咖啡树上,就像亨舍尔和费莱特[29]用小白石子做路标一样。这些标记会领着我们一路走到猎杀地点。我们在离牛尸大概二十码的树下系了一大张白纸,到了这里就得停下来,打亮手电,径直开枪。傍晚我们把手电拿出来试了试,发现快没电了,光线很弱。但这时已经来不及去内罗毕换电池,我们只能妥善地使用仅存的电力。

那是丹尼斯生日的前一天,晚餐时他的情绪一直很低落,他对自己的前半生并不满意。我安慰他,生日的清晨还没到,没准儿命运给你安排了一份惊喜呢。我吩咐朱玛取出一瓶酒来备着等我们回来喝。我一直在想着那两头狮子,它们究竟身在何方?是不是正沉默从容地从河中一前一后涉水而来,微凉的河水轻柔地流过它们的胸腹?

晚上九点,我们出发了。

屋外下着小雨,但月亮依稀可见;她不时透过稀薄的云层露出她惨白的面庞,白花盛开的咖啡田在月下泛着冷光。我们远远地经过了农场的夜校,那里灯火通明。

看到这一番景象,我心头猛然涌起强烈的信心和骄傲,我真为农场的人们感到自豪。所罗门王说过一句话:“懒惰人说,道上有猛狮,街上有壮狮。”[30]现在,校门外面就有两头壮狮逡巡,但我农场的学童都不懒惰,没有因为外面有狮子就不上学。

我们找到那两排做了标记的咖啡树,驻足片刻,一前一后从中间走了过去。我们都穿着鹿皮短靴,走路悄无声息。我激动得直打哆嗦,不敢走得离丹尼斯太近,怕他察觉到我在发抖而把我撵回家去。但我也不敢离他太远,因为他随时可能需要我照明。

后来我们发现,狮子其实早就来了,只是一听见我们的动静——也可能是嗅到气味,就往边上的咖啡田里走了几步,把路让了出来。其中一只狮子可能觉得我们走得太慢,在右前方发出了一声粗哑的咆哮,吼声极小,我们甚至怀疑是自己的幻听。丹尼斯脚步一停,没有回头,问我:“你听见了吗?”“听见了。”我答道。

我们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低沉的吼声又一次响起,这一次在我们正右方。丹尼斯说:“照明!”这个活儿其实并不好干,因为他个子比我高得多,而我必须把手电架在他的肩上,沿着枪管往前照。手电一开,整个世界忽然变成一个灯火辉煌的舞台,咖啡树湿漉漉的叶子闪着光,地上的土块也被照得清清楚楚。

第一圈手电光照到了一只双眼圆睁的小豺狗,像一只小狐狸。我继续往前照,猛然看到了第一只狮子,它面朝着我们,身后无垠的非洲暗夜衬得它浑身放光。这时枪声猛然在我耳边响起,我毫无心理准备,甚至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似乎天上响了一个炸雷,似乎子弹击中的是我,而不是狮子。它像石头一样应声栽倒。“接着照!接着照!”丹尼斯冲我大喊。我转动手电往前照,但手抖得太厉害,手电光东倒西歪,我手下掌控的整个世界也跟着摇晃起来。黑暗中,我听见身边的丹尼斯笑出了声。事后他对我说:“照第二只狮子的手电光有点不稳啊。”——但跳动的光圈恰好打在另一只狮子身上,它转身欲逃,半个身子藏在咖啡树后面。手电光追上它的那一刻它回了头,丹尼斯朝它开了第一枪。它一头栽倒,扑出了手电光的范围,但立刻又站了起来,重新进入了光圈。我看到它掉头朝我们扑来,这时,丹尼斯开了第二枪,狮子发出了一声愤怒的长嗥。

就在这一秒,非洲大地忽然变得无限辽阔,丹尼斯和我置身其间,显得无比渺小。手电光圈之外空无一物,一片漆黑。黑暗中大雨滂沱,两头雄狮横尸于我们左右两侧。低吼声逐渐散去,只余一片死寂,狮子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头歪向一边,仿佛故意摆出一副厌恶的姿态。咖啡园里躺着两只死去的巨兽,寂静在夜色中洇开。

我们向狮子走过去,一边步测距离。从我们站着的地方到第一只狮子是三十码,到第二只是二十五码。两只都是成年狮子,身量已足,膘肥体壮。他们是一对密友,结伴漫游于山峦和草原,昨天刚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冒险,今日却在此双双殒命。

这时学校也放学了,小孩子一窝蜂地从教室里冲出来,沿着小路往这边跑,一看到我们就住了脚,奶声奶气地小声叫道:“姆萨布,是你吗?姆萨布?姆萨布?”

我坐在一头狮子身上应道:“是我!”

他们闻言继续往前走,胆子壮了一点,声音也大了一点:“老爷把狮子打死了吗?两只都打死了吗?”等他们发现自己说中了,立刻轰然散开,欢呼雀跃,好像一群小跳兔在夜色中上蹿下跳。孩子们还当场编出一首儿歌:“三枪打死两头狮子!三枪打死两头狮子!”一边唱一边给歌词润色,清亮的童声此起彼伏:“三声枪响,打死两头大坏狮子!”然后大家又齐声唱起了字母歌:“A-B-C-D……”他们刚刚放学,小脑袋里塞满了奇思妙想。

没过多久,咖啡园里就聚集了一大群人,加工厂的劳工和邻村的佃农都来了,我的仆人也提着防风灯赶了过来。大家围着两头狮子议论不休。这时卡努西亚和我的马夫带着刀来到现场,开始给狮子剥皮,后来我送给印度伊玛目的狮皮就是其中一张。普兰·辛格也来了,一身肥大的睡袍,看起来瘦得惊人。他高兴得说话都结巴起来了,浓密的黑胡子下面绽放出甜美的印度式笑容。他迫不及待地想向我讨一点狮子的脂肪,因为狮脂在印度是一种名贵的药材——他手脚并用冲我比画了半天,我猜这种药对风湿和**有特效。此刻,咖啡园里一片喧闹,雨停了,每个人的身上都洒满月光。

我和丹尼斯回到家,朱玛开了那瓶酒。我们浑身湿透,衣服上沾满泥浆和狮血,没法坐下,于是就站在餐厅熊熊燃烧的壁炉前举杯庆祝,把咕嘟咕嘟冒泡的酒一饮而尽。我们没有再说些什么,狩猎的时候我们心有灵犀,此刻一切话语都是多余的。

朋友们都对我俩冒的这场大险津津乐道,但后来我们去俱乐部参加舞会,布尔佩特老先生气得整晚都没和我们说话。

我在农场生涯中最瑰丽、最欢乐的体验要归功于丹尼斯·芬奇-哈顿——是他带着我在非洲自由翱翔。非洲道路稀少,但适合飞机起降的平原很多,于是飞行就成了生活里无比重要的一部分,它为你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丹尼斯开来了他的蛾式轻型飞机,可以直接降落在离我家只有几分钟路程的草原上,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升空翱翔。

从空中俯瞰,非洲高原气象万千,光影与色彩变幻莫测,组合出无比壮丽的风景:闪耀着阳光的草地上升起一道彩虹;巨大高耸的云团和骇人的风暴从身边急掠而过;暴雨斜抽而下,天际一片苍茫……描述飞行总令人词穷,人们以后要为此发明新的词汇才行。当你飞过东非大裂谷,飞过苏苏瓦山与隆戈诺特山的火山口,你会怀疑自己已经远远飞到了月球背面。有时你也不妨贴地滑翔,把草原上的动物看个清楚,那时你就能体验到上帝刚刚创造他们,还没让亚当为其命名之时的感受。

不过,真正令你开怀的还不是这些美景,而是飞翔本身:它蕴含着飞行者的一切欢乐与荣耀。城镇居民终生只能在一个维度活动,这是一种可悲的困苦与奴役。他们沿着一条线行走,像被一根丝弦牵引着前行。要是有幸从这条线走进一个二维平面,例如漫步穿过一片田野或树林,对为奴者而言,已经算是法国大革命一般辉煌的解放了。但当你身处高空,你就可以尽情享受三度空间的自由。思乡的心灵熬过了多年的流亡和渴望,终于重归宇宙的怀抱。而那地心引力与时间的法则……

……在人生青绿的树丛中,

如驯顺的野兽一般徜徉,

无人知晓它将多么温柔![31]

每次我坐上飞机,向下俯瞰,意识到自己已经彻底摆脱了大地,我就会猛然觉得自己产生了一种宏大的新领悟:“我懂了,就是这种感觉,我一切都懂了。”

有一天,丹尼斯和我飞向纳特龙湖[32]。这个湖在农场东南方九十英里以外,海拔只有两千英尺,比农场低了四千英尺,湖里出产苏打灰[33],湖底和湖岸像泛白的水泥,散发着强烈的腥臭。

天色湛蓝如洗,但当我们越过草原,飞临乱石嶙峋、寸草不生的低地上空,天地间的一切色彩似乎都在高温炙烤下消失无踪。机翼下方的土地绵延无际,如龟壳一般生满细纹,而一片湖水赫然出现在土地中央。闪闪发光的白色湖底在俯瞰时却呈现出一种无比纯净的湛蓝,闪得人睁不开眼;这一汪碧水就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镶在一片褐色的荒凉之中。我们一直飞得很高,现在开始下降,飞机深色的影子在浅蓝的湖面上载浮载沉。这里居然生活着成千上万只火烈鸟,我不知道它们怎么能在咸度极高的水体中生活——湖里当然不会有鱼。飞机逼近,火烈鸟呈圆圈和扇形四散飞走,像落日四射的晖光,又像丝绸或瓷器上精致的中式花纹,在我们观看的同时不断变幻着形状。

我们降落在白色的湖岸上吃午饭,炙热难耐的感觉就像钻进了烤箱。我们只能把自己藏在机翼下面的阴凉处,如果把手伸出阴影,皮肤马上就会被烈日灼伤。我们刚降落的时候,啤酒还冰爽宜人,但没等我们喝完——前后不过一刻钟——它已经烫得像一杯热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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