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三年过去了,她如何还记得我,不曾想她居然这般小肚鸡肠地记恨我。
她是紫禁城里的皇太后,是大清国的主子,锦衣玉食,万人之上,如何要和我这小小的妓子过不去,不过是她在那一次西逃被人诟病至今,而曾有些流言私下拿我和她做对比,笑话她还没有一个妓子英勇罢了。
她虽然不作为,如何能容忍旁人作为呢。
她可以不作为,我却不能比她作为。
哪怕我得到的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几句虚名,于我而言不过是黑夜中微不足道的几点萤光,而于她而言,是锦衣玉食上的锦上添花罢了。
可这花,被旁人拿去了,太后娘娘不高兴了。
人家虽然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但是落入一个妓子手里就是不行。
你们瞧,「护国娘娘」可是杀人犯呢。
我倚着墙壁,哭着笑着,却不敢发出声响。
这个世道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达官贵人衣着鲜亮,骑着高头大马,不曾为生计发愁,平民百姓衣不蔽体,艰难前行,为生计奔波。
若是前者在闹市区压死了后者,哪有什么以命抵命的事情,那是三两银子的事情。
我自江南来,几度沉浮,却又将一无所有。
算了。
留一条贱命在,总能再挣回来。
我擦干眼泪,用了一个金镯子传信出去,请义兄帮忙,把我这些年所有的体己都拿了出来,到处打点,全部败光。
这些年我攒下的东西,一无所有了。
我没有的不仅是钱财,还有想要安稳度日的愿望。
云哥和小翠儿,好歹是我带出来的两个姑娘,真是没良心,这就巴巴跑了。
估计也是知道我这一遭,大抵是翻不了身了。她们倒也聪明,体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半分都没给我留下。
这些姑娘们足够聪明,知道我护不住她们了,也不留下给我添乱了。
我来北京城这一遭,真是什么都没留下。
不过好在我这些体己钱没白花。
打点起了作用,他们到底没要我这条贱命。
秋日,我被判返回原籍。
罢了,倒也合了我的心意。
原本我是打算衣锦还乡的,如今我倒又是一个人,怎么来的怎么走了。
我走的那一日起了很大的雾。
居然还有不少人还自发地前来送我。
我想起几年前义兄说的「百姓会记得的」,忍不住笑了。
他们当然还记得我。
我笑着拜别了北京城,北京城的老少爷们,北京城的一草一木,登上了返乡的路。
清晨的雾蛮大的,渐渐我消失在雾里,消失在北京城的老少爷们的视线里。
不过我知道,我不会消失在他们的记忆里。
他们会记得我来过。
北京城会记得,我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