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会认为我们疯了。”大卫·李说。
“就是要让他们认为我们疯了。”洛维特的声音带著笑意,“这场谈判的起点,不能由他们来定,必须由我们来定。掛了电话就去办,我要让罗斯曼的咖啡,洒在他的范思哲西装上。”
接下来的四十八小时,成了caa和福克斯之间一场无声的战爭。
福克斯的回覆邮件里,充满了惊愕与愤怒。
“百分之八的首笔总收入分成?这是我从业二十年来听过最荒谬的要求!caa是不是把一个艺术片导演错当成了上帝?”
大卫·李的回覆邮件则冷静而尖锐。
“上帝只有一个,但能在三个月內连拿金棕櫚和金狮的导演,十九岁的导演,全世界也只有一个。他的价值,不是用传统商业片导演的標准来衡量的。他本身就是票房號召力的一部分。”
福克斯那边沉默了半天,態度开始软化,他们提出可以谈“净利润分成”。
caa立刻抓住机会反击。
“净利润?罗斯曼先生,我们都知道好莱坞会计学是一门玄学。我们不想在几年后,看到一部全球票房五亿的电影,在帐面上却亏损了两千万。林先生的贡献,应该直接和市场的真实反响掛鉤。”
电话里,双方的法律顾问激烈交锋,邮件你来我往,措辞越来越强硬。
福克斯威胁要搁置这个项目,另寻导演。
caa则暗示,派拉蒙和环球的高层,已经打爆了大卫·李的电话,他们对一位双金导演的奇幻喜剧构想,抱有“极大的兴趣”。
拉锯战进行到第三天,福克斯终於扛不住了。
他们同意,可以谈“修订后总收入”分成(modifiedgross)。
谈判的真正核心,开始了。
caa总部,理察·洛维特的办公室。
大卫·李將一份刚刚传真过来的合同草案,放在了林青辉面前。
“他们让步了,这是最终方案。”
林青辉接过合同,目光锐利地扫过那些关键条款:
——导演兼编剧打包费:500万美元(play-or-pay,即项目启动后无论是否完成製作,费用均需全额支付)。
——分成:6%的“修订后总收入”(modifiedgross),计算基础为总收入扣除不超过30%的发行费用及实际发生的gg费用后剩余部分。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这不仅仅是钱,更是地位和话语权的象徵。一个初入好莱坞的导演,拿到了无数人奋斗一生都无法触及的条款。
林青辉拿起笔,没有犹豫,在合同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墨跡落下,意味著他在好莱坞的第一个项目,正式启动。
洛维特笑著將一份简单的財务预测推到了林青辉面前。“粗略算一下,让你心里有个数。”
“福克斯预计投入一亿一千万製作成本,全球票房如果能达到三亿——这对这个题材来说只是个保守的及格线——你的收入將会是这样。”
林青辉的目光扫过纸面:
全球票房:3亿美元
扣除50%的影院分成:-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