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茨:“放心,我情商很高。”
纪让礼:“吃完就快点走,别一直——”
“你们聊完了吗?”
厨房门被拉开,温榆探出半颗脑袋,不好意思使唤客人,便看向纪让礼:“可不可以去帮我买一瓶可乐?”
纪让礼应下温榆,下楼前警告地瞥一眼莫里茨,后者当看不见,吹着口哨抱着手开始在客厅闲逛。
莫里茨喜欢吃甜口菜系,这是温榆从纪让礼那里听说的,所以他决定除了火锅,额外再做一遍可乐话梅排骨,加一道红烧肉。
可乐还没到,那就先做红烧肉。
先把大块的五花肉放在干锅里烫皮,去了腥味后小刀刮干净,冷水下锅,放葱姜黄酒煮过捞出,温水冲洗。
改刀切成大小匀整的方块,锅里喷一层油后放入五花肉慢煎,待四面金黄后盛出。
煎香的味道从厨房飘到客厅,莫里茨闻着味过来,惊叹:“太香了!这就是正经中国美食吗?难怪席勒总是嫌弃我带他去的中餐厅难吃,这已经可以吃了吗?温,我可以尝一块吗?”
温榆哭笑不得:“不能莫里茨,这只是半成品,还没有做完。”
他在莫里茨兴致勃勃的围观下往油锅里倒入冰糖,小火煎至枣红色并冒出小泡,放肉翻炒上色,加入黄酒去腥增香。
接着依次加入生抽老抽,醋,继续翻炒,加入提前备好的香料,再倒入没过肉的开水,小火稍加慢炖后捞出香料。
最后加盐开大火收浓酱汁,最后装盘,在表面撒上一点桂花增香点缀,一道红烧肉制作完成。
莫里茨已经合不拢嘴巴了:“不可置信,是真实存在的吗?什么神奇的东方料理魔法!”
过足的情绪价值让温榆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虽然对莫里茨已经不陌生了,但没有纪让礼在,他还是很局促:“其实时间不大够,火也不方便……你要先尝一块吗?想用筷子还是叉子?”
“筷子,我用筷子就好。”
莫里茨接过温榆递来的筷子,挑了最上面一块肉加起来,整个放进嘴里,才嚼两口便夸张地摇头又晃脑,表情享受一度说不出话。
最后一脸不舍地咽下,向温榆竖起两个大拇指:“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简直是人间美味,我总算明白当初席勒为什么选你做他室友,能够每天品尝到这样的美味真是太幸福了!”
这件事温榆已经从纪让礼那里提前知晓,所以现在听莫里茨说出来并不惊讶。
但一些不好意思当面问当事人的好奇心……
“当时应该不止我一个中国人吧?”
他开始准备做可乐话梅排骨的材料,努力让自己的口气听起来像闲聊:“他那会又不知道我会做饭,为什么会选我呢?”
“你要这么问的话……”
莫里茨极力思考,然后摇头:“那我也不是很清楚了,大概就是看你顺眼,觉得你像松鼠啵啵鱼之类什么可爱的小动物吧,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席勒他好像要开动物园。”
“……?”
应该不会吧。
怎么看纪让礼也不像能当动物园园长的样子。
至于像小动物,松鼠啵啵鱼是什么?
就算真的是这个原因,纪让礼也只会觉得他像……像青蛙???
差点忘记这茬,他忍不住深吸口气,叫住还想偷吃红烧肉的莫里茨正色道:“我有个问题。”
莫里茨迅速收手装作无事发生:“你问。”
温榆洗手擦干,打开手机输入关键词红眼树蛙,点击搜后将跳出来的图片给莫里茨看见:“你觉得它怎么样?”
莫里茨定睛细看:“哇哦,小青蛙,居然有这么可爱的小青蛙!是你养在中国的宠物吗?我也想养一只,等你的小青蛙下崽了能送我几只吗?”
温榆:“你真的觉得可爱?”
莫里茨:“非常。”
好吧。
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么温榆也能说服自己接受了,安心收起手机:“是我养在雨林的宠物,不过它是男生,不会下崽。”
纪让礼回来时,莫里茨已经快把半盘红烧肉吃光了,嘴上酱汁还没擦干净:“你太慢了席勒,买瓶可以需要花这么漫长的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