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必定觉得,林殊这么对我是因为她。
既然如此,她又怎么可能会帮着我,去捉自己的奸呢?
意料之中罢了。
而我之所以这么做,只不过是要让她以为,她的把戏又成功了,林殊要跟我分手,会和她在一起了。
我猜测——
一旦遇上这种情况,曾诗桐接下来一定会有更大的动作。
不过没关系。
我已经确认了她的金主是谁。
我一个人走到二楼的洗手间。
小七已经在里面等我了。
「经纪部的副经理。」我一见她就直接开口。
小七露出嫌弃的表情。
「那副经理的年纪都赶上我爹了,她有毛病啊!傍上个副经理还不够,还整天和公司的男网红厮混在一起,陈科眼睛也是给炮仗打了!」
「啊不对……是我的眼睛给炮仗打了,之前竟然会看上陈科那种眼拙的家伙!」
我耸了耸肩:「我记得王副经理好像有老婆孩子吧?」
「没错,而且他老婆凶得很,我听说,王副经理是通过他老婆娘家的关系,才进到公司里来的。」
「哦,那她死定了,我后天生日,就麻烦你帮我请一些同事来参加,是直播。」
我刻意咬重直播两个字眼。
我正要走,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转身对小七补了一句。
「对了,谢谢。我给你买了只包,放在前台了,你记得去取,一点心意希望你不要嫌弃。」
即便我和小七有共同的敌人。
但最初那个动干戈的人却是我。
这相当于是麻烦小七为我办事。
既然是麻烦人,当然不能欠人情。
那款包价格七万七,小七最先看中,接着曾诗桐也看上了。
后者还在公司里嚷着开玩笑,让陈科帮着买。
我们每月底薪加广告提成不多,大头全被公司榨干。
曾诗桐算是公司里工资到账最多的人,但到手也不过两万块。
更别提做网红的需要优渥的生活环境。
没有买房的人,每个月还得承担上万的租金。
这七扣八扣,成了月光。
七万七的包自然也就买不起。
但这钱花得还是值,太值了。
小七之后不得把曾诗桐压得死死的。
聚会结束后,我刚走出大门,就看见林殊的车停在不远处。
我正要走上去。
从B梯下来的曾诗桐就跑了过去。
她没看见我。
幸好。
我差点忘记我和林殊现在正处于「分手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