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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斩首过百神仙难救(第2页)

那大汉说他是专门砍人脑袋的。

崔大彪又问砍人脑袋能不能吃饱饭。

大汉说能。

崔大彪答应了。

大汉问他不怕吗?

崔大彪说怕,但饿肚子更可怕。

就这样,崔大彪跟著大汉走了。

他后来才晓得,大汉是旱桥刑场的刽子手,一生未娶,更无子嗣,想著年纪也到了,准备收个徒弟兼义子,传其手艺,百年后也好为他养老送终。

於是,崔大彪跟著大汉姓崔,大汉也给他取了个好养活的贱名儿,叫大彪。

崔大彪有了名字,也有了一把刀,从最开始练习砍西瓜开始,学习砍头术,学习各种刽子手的知识和忌讳。

一晃十来年过去,某天晚上,大汉在某天晚上突然张大了嘴,口吐白沫,死了。

崔大彪履行约定,为他送终。

然后继承了大汉的衣钵,成了旱桥刑场的一位刽子手,一颗颗罪人的脑袋,在他刀下滚滚落地。

阴门行当,各自有各自规矩。

刽子手这一行自然也不例外。

崔大彪这辈子都记得,在他第一次握刀之前,他的师傅兼养父的前任刽子手就无比凝重和严肃地告诉过他。

——砍头九十九,千万要收手;杀人过了百,神仙也难救!

刽子手一辈子,甭管你干三十年还是五十年,最多只能杀九十九个脑袋就得金盆洗手,一旦过百,必定生邪!

许多年来,大部分刽子手都遵循这个规矩——杀到第九十九个人,立马金盆洗手不干,要么拿攒下的银子买个小宅子过日子,要么转行到殮事房处理尸首,要么收个徒弟让他给你养老送终……

但那句话咋说来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崔大彪就是个实打实犟种。

他寻思著,他那便宜师傅加老爹一辈子小心翼翼,杀了九十九个脑袋金盆洗手后,肉不吃了,酒不喝了,甚至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结果呢?

还不是暴毙而亡。

我管你这那的!

继续砍!

至於什么神仙也难救?

他崔大彪的命是师傅救的,不是神仙。

崔大彪成了旱桥刑场几十年来第一个杀头过百的刽子手。

衙门当然也乐见其成——任何行当,这种有经验的老手可比那些生瓜蛋子好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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