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家很小的店,藏在巷子里,不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店里的装修是极简风格,白墙、木桌、几盆绿植,窗台上放着一排多肉。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扎着低马尾,正在吧台后面擦杯子。
林予安来过几次,都是在不想回宿舍的时候。这里安静,人少,适合发呆。
林予安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沈知行把帆布袋放在脚边,拿起桌上的菜单翻了翻,然后放下:“一杯冰美式,谢谢。”
林予安看了一眼菜单:“热的拿铁。”
老板点点头,转身去准备了。
窗外的云层又合拢了,光线暗下来。街对面那家旧书店的招牌亮起了暖黄色的灯,把橱窗里的书映得一片柔和。
沈知行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脑后,姿态慵懒又自在。他看着林予安,目光里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好奇。
“你平时都这么不爱说话吗?”
“还好。”
“还好——”沈知行学着他的语气,没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你每次说‘还好’或者‘没事’的时候,表情特别严肃,像马上准备入伍了。”
林予安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
沈知行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我昨天去医院了,额头缝了两针。”
林予安的目光移向他的创可贴。
“两针?”
“嗯。医生说伤口不深,但口子长,缝一下好得快。”沈知行摸了摸创可贴的边缘,语气轻描淡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你那个伤口呢?换药了吗?”
“换了。”
“自己换的?”
“嗯。”
“你真行。”沈知行说,这次语气里没有无奈,倒是多了几分佩服,“手都伤成那样了,还能自己换药。”
林予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纱布边缘已经有些翘起来了,露出下面红褐色的药水痕迹。他没有解释,只是问:“你的相机,多少钱?”
沈知行挑了挑眉:“你还记着呢?”
“当然。”
“我还以为你会假装忘了。”
“我不会。”
沈知行看着他,那目光认真得有些过分。咖啡端上来了,冰美式的杯壁上凝着一层细密的水珠,拿铁的奶泡上画着一片简单的叶子。
沈知行喝了一口美式,皱了皱眉,然后从帆布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
是那台相机。或者说,是那台相机的残骸。
机身还在,但镜头已经完全碎了。玻璃镜片上全是裂纹,像一张蛛网。机身上也有几道深深的划痕,金属部分微微变形。沈知行把相机推到林予安面前。
“这玩意儿跟了我三年,去过西藏,去过新疆,去过很多地方。”他说话的语气很平静,但手指轻轻摩挲着机身上的划痕,“昨天它在暴雨里待了太久,内部元件也进水的,维修的人说修好的概率不大,就算修好了,性能也会打折。”
林予安看着那台相机,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受。
好像那不是一个物件,而是一个不再鲜活的生命。
沈知行说带着它去过很多地方,这台相机装满了他的记忆——雪山上的日出、沙漠里的星空、暴雨中的城市。这些记忆现在碎成了一地玻璃渣,散在镜头里。
“我赔你一台新的。”林予安说。
“哎呀!打住打住,我知道你会这么说。”沈知行把相机收回帆布袋,动作轻得像在收一个易碎品,“我不要钱。”
林予安抬起头,疑惑的看着他。
“那你想要什么?”
沈知行想了想,露出一副坏笑说:“嘿嘿,我想要你帮我一个忙。”
林予安被他笑的发怵:“什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