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上层放着十几个透明密封袋。
每一只袋子都贴着手写标签。
**男式打火机。发现位置:三层左舷通道。时间:事故后第六日。未确认。**
**蓝色儿童发卡。发现位置:二层楼梯口。时间:事故后第八日。家属拒绝辨认。**
**黄铜钥匙两枚。发现位置:下层设备舱外侧。无对应锁具。**
**眼镜片。仅右侧。未找到镜框。**
**塑料玩具船。无登记。**
字迹并不完全相同。
有的工整,有的潦草,显然来自不同的人。每张标签下方都附着一个编号,部分编号被红笔划去,旁边写着“已移交”。
剩下的没有。
这些不是被程砚舟从物证库偷走的正式证物。
是救援和残骸清理过程中,被遗漏、退回或者无法确认归属的东西。
它们太小。
没有刑事调查价值,也没有家属愿意认领。
所以在流程结束后,被留在了某个人手中。
许知春慢慢翻看。
一只已经发黑的耳环。
半张被水泡烂的会员卡。
一枚缺了角的平安扣。
还有一本完全无法翻开的笔记本,纸页吸饱水后黏成一块,封面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陈”字。
铁柜第二层放着文件。
许知春抽出最上方一只牛皮纸袋。
里面是事故遗物移交表的复印件。
每一页都有程砚舟的签字。
有些物品后面标注“家属确认”,有些写着“非遇难者所有”,还有一部分被退回救援队。
许知春在名单中找到许向衡。
手机一部。
钥匙一串。
黑色表带半截。
工作证一张。
登记时间是事故后第十三天。
与母亲保存的证物袋一致。
他继续往下看。
没有手表表盘。
也没有银色钢带。
最后一栏原本似乎写过什么,被黑色笔反复涂掉。
纸张背面留下明显压痕。
许知春将纸对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