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弯腰坐进车里,关上车门。他没有立刻发动车子,而是坐在那里,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
有意思。他想。
他发动车子,驶离了庄园。
陈清墨拎着山竹走进小楼的时候,林砚琛刚给追风擦完身子,正坐在沙发上喘气。
追风趴在他脚边,已经干了七八成,毛蓬松起来,看起来比刚才胖了一圈。
“小林!”陈清墨把山竹放在茶几上,“给你带了山竹!刚从市场买的,特甜!”
“谢谢陈哥。”林砚琛说,拿起一个山竹,用手指压了压外壳,裂开一道缝,露出白色的果肉。
“我刚才在停车场看到一个男的,”陈清墨在沙发上坐下来,翘起二郎腿,“穿白衬衫的,长得挺帅,混血。那是谁?”
“叶祇钰,禹崇的朋友。”
“朋友?”陈清墨挑了挑眉,“什么朋友?”
“生意上的朋友,也是老朋友了。”林砚琛说,剥开山竹,取出果肉,递了一半给陈清墨,“他说他跟禹崇认识七八年了。”
陈清墨接过那半山竹,丢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七八年?我怎么没见过他?”
“他之前一直在英国和新加坡,去年底才搬回曼谷。”
陈清墨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
他又拿了一个山竹,一边剥一边说:“长得是挺帅的,就是穿得太正式了,看着像要去参加葬礼。”
林砚琛忍不住笑了一下:“人家那是商务着装。”
“我知道是商务着装,但曼谷这天气,穿成那样出门,走两步就一身汗,图什么呢?”陈清墨说着,把剥好的山竹肉丢进嘴里,汁水沾在手指上,他舔了一下,“还是我这样舒服,短裤拖鞋,自由自在。”
林砚琛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接话。
陈清墨在他这里坐了大半个小时,聊了聊他最近在忙的事情,又逗了一会儿追风,然后起身告辞。
他走出小楼,沿着石板路往外走,走到停车场的时候,发现一辆深蓝色的跑车停在出口处,车窗半开着,里面坐着一个人。
正是刚才那个穿白衬衫的混血男人。
陈清墨走过去,弯腰看了一眼车窗里面:“你怎么还没走?”
叶祇钰转过头,看着他:“车胎扎了,在等救援。”
陈清墨低头看了一眼他的车胎——右前轮果然瘪了,整个轮胎扁塌塌地贴在地面上。
他蹲下身,看了看轮胎上的伤口,是一块尖锐的石子扎进去的。
“备胎呢?”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
“什么?”
“备胎。你车里有备胎吗?”
叶祇钰沉默了一秒:“……我不知道。”
陈清墨看着他,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你不知道你自己的车里有没有备胎?”
“这辆车是最近才买的,我还没来得及熟悉它的各项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