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
“但他不会说。”
“至少他把信封给你了。”殷其雷看了一眼樊知节,伸出手把樊知节头上的毛压了下去。
樊知节抬手把殷其雷的手打了下去,闷闷地说:“毛病。”
殷其雷僵了僵,不再说话。
他把迅速手插进口袋里,摸了一下那个信封。他的心跳很快,但他没有当场拆开。不是因为不想,是因为他怕里面写的东西他承受不了。他需要一个人待着的时候看。需要没有殷其雷在旁边的时候看。
“殷其雷。”
“嗯。”
“你先回去。我自己看。”
殷其雷看了他一眼。没有问为什么,没有说“我陪你”。他把烟掐了,扔进垃圾桶,转身往车的方向走。走了两步,停下来。
“樊知节。”
“嗯。”
“看完给我打电话。”
樊知节点了点头。殷其雷上了车,发动引擎,开走了。樊知节站在23号楼下,看着那辆车消失在小区门口。他转过身,朝着小区外面走。他没有打车,没有坐公交,他走路。
从翠屏小区到他的公寓,走路要四十多分钟。他走了四十分钟。一路上他没有看手机,没有想别的,就是埋头走路。风很凉,街上人很少,他走得不快。
到了公寓楼下,他上了楼,进了门,把信封放在餐桌上。他去洗了手,倒了一杯水,坐在餐桌前面。他看着那个信封,看了很久。牛皮纸,没有写任何字。他父亲九年前让沈毅保管的。沈毅保管了九年,没有打开。
他拿起信封,撕开封口。里面是一张纸,折了两折。他打开。是他父亲的笔迹。他认得。
纸上只写了一行字。
“17号楼302室的那个人,叫沈毅。他是福利院的。他什么都知道了。别来找我。”
樊知节把这张纸看了三遍。沈毅租了那间房子,用假身份。他住在23号楼401室,但他租了17号楼302室。他在那里见了殷其雷的父亲,见了他父亲。他告诉他们一些事情。然后他让他们别来找他了。
沈毅不是旁观者,他是当事人。他就是那个姓沈的人。他不是“姓沈的经办人”或者“姓沈的知情人”。他就是那个租房的人。从头到尾都是他。
樊知节把纸放下,拿起手机,给殷其雷打了电话。
“喂。”
“租房的人就是沈毅。他自己。他租了17号楼302室,用假身份。”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你确定?”
“我父亲写的。”
殷其雷又沉默了几秒。“他还写了什么?”
“他说沈毅什么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
“不知道。他没写。”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电话里只有呼吸声和电流的杂音。
“他就在我们眼皮底下。”殷其雷说,“我们去找他,他给了你信封。他一个字都没提自己就是那个人。”
“他不会认的。”
“但他知道我们查到这里了。”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樊知节问。
“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