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急了。”
林翰心中默念。
这种只凭身体本能的防守,在他眼中充满了破绽。
缠丝劲。
篮球像是粘在了他的手掌上,刚好避开了休斯的抢断。
休斯一掌扑空,重心不可避免地向前倾斜。
林翰顺势侧身,肩膀在他的肋侧轻轻一靠。
借力打力。
休斯只觉得一股横向的力量传来,原本向前的冲势瞬间变成了向侧方的踉蹌,整个人跌跌撞撞地衝出了边线。
林翰从容运球推进。
前场五打四。
他没有著急传球,而是观察著勇士队的防守站位。
鬆散,凌乱。
每个人都盯著球,却漏掉了人。
林翰加速,突入三分线。
贾米森补防过来,试图用长臂干扰。
林翰在行进间突然急停,右脚为轴,背身倚住贾米森。
贾米森比他高,比他壮,但他还没站稳。
“起。”
林翰背部肌肉瞬间紧绷,一记短促有力的背靠。
不是为了撞开对手,而是为了创造一丝出手的空间。
贾米森被顶得胸口发闷,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就是这半步。
林翰翻身跳投。
標誌性的金鸡独立。
右腿高高抬起,身体大幅度后仰,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平衡。
球出手。
唰。
2比2。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
但这並没有让勇士队慢下来。
他们底线发球极快,甚至没有等林翰退防到位,球已经再次到了前场。
这一次是贾米森,他在45度角接球,直接干拔三分。
不进。
但丹皮尔在內线利用身体优势,硬生生挤开奥斯丁,抓下前场篮板,二次进攻暴扣得手。
4比2。
甲骨文球馆的气氛瞬间被点燃。
这就是勇士队的节奏,乱战,快攻,不讲理的身体天赋。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比赛变成了一场折返跑。
勇士队的球员就像上了发条一样,疯狂地奔跑,疯狂地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