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巷。
防盗门“咔噠”一声关上,將初夏深夜的暑气隔绝在外。
江屹把念念抱进臥室,动作极轻地放在那张铺著粉色床单的小床上。
他帮女儿脱掉那双跑了一天的小鞋,又用温热的毛巾帮她擦了擦脸和小手。
小丫头睡得很沉,翻了个身,抱住了那只兔子玩偶,嘴角掛著一丝甜甜的笑意,呼吸均匀绵长。
“晚安,宝贝。”
江屹在女儿额头上落下一个轻吻,帮她掖好被角,然后轻手轻脚地退出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客厅里。
陈彪已经熟练地把今天的营收整理好了。
“屹哥,帐目对得上,跟昨天差不多,稳得一匹。”
陈彪把散钱收进那个专门的铁盒子里,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一脸期待地看著江屹:“帐算完了,江哥你那个新菜色是什么?
这一路上你可把我胃口吊足了。”
江屹笑了笑,脱下外套掛好,挽起衬衫袖子,转身走进厨房:“等著,二十分钟。”
厨房里,暖黄色的灯光亮起。
不同於摆摊时的那种急火猛攻,此刻的江屹,更加专注沉稳。
他从冰箱里拿出那块今天早上在市场特意挑选的五花肉。
这肉选得极好,必须要带皮的下五花,肥瘦相间,层次分明,足足有五层。
“做肉燥饭,肉是地基,葱是灵魂。”
江屹手中的菜刀舞出一片残影。
那块五花肉被迅速切成了指甲盖大小的丁。
注意,不是肉末,而是肉丁。
“肉末那是做蚂蚁上树用的,口感太碎,没嚼头。
滷肉饭要的是那种『肉感,一厘米见方的小丁,燉煮之后才能既保留肉的纤维感,又能入口即化。”
起锅,烧水。
肉丁冷水下锅,加薑片料酒去腥,水开撇去浮沫,捞出沥乾。
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滋啦——”
江屹並没有直接燉,而是將焯好水的肉丁,再次倒入乾锅中煸炒。
隨著水分蒸发,五花肉里的油脂开始慢慢析出,在锅底滋滋作响。
厨房里瞬间瀰漫起一股纯粹的、令人疯狂分泌唾液的肉焦香。
“这一步叫逼油。”
江屹一边翻炒,一边对靠在厨房门口流口水的陈彪解释道:“很多人做滷肉饭觉得腻,吃两口就封喉,就是因为少了这一步。
把多余的油脂逼出来,剩下的肉丁就会变得q弹,肥而不腻,吃著才爽。”
紧接著。江屹从柜子里拿出一罐金黄酥脆的东西——那是他閒暇时炸好的红葱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