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她们,这里的人去过更深处的没有。
「都去过。」阿钟说。
「什么样?」
「大。」
我等了等。桂婆、阿钟,这是第二个人用一个字回答我这个问题了。
「去了能做什么?」
阿钟想了想,数手指头:「做什么都行。有人给狼讲书,有人画图,有人在那边开了个窑。有一个人——早先来的——她给她们编了一套记账的法子,现在整个……」她顿住了,像在找一个词,「整个那边,都在用。」
我攠着碗,没有说话。
一套记账的法子。
这世上有第二个人,做了和我一样的事。她不是治国者,她可能什么都不是——她可能也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叫什么的人,到了门这边,发现自己唯一的本事有人要,就做了。
我放下碗。
「路怎么走?」
「灯道。三天。」阿钟看了我一眼,「不急。」
「我知道。」
我说我知道。我知道不急。可我也知道自己——我不是一个能在一道坡上停下来的人。坡上很好。坡上有火堆、有人声、有修灯的阿钟和教筐的阿笋。可我的脚在桌子底下一直在动,我的脑子在碗里就已经开始算:三天路程,干粮够不够,到了那边住哪里。
我不会慢。我在灯道上试过了,我真的不会。但至少我现在知道自己不会了。知道也是一步。
第九天早上,我走了。
阿钟没有送我。阿笋没有送我。劈柴的那个没有抬头。这里的人对告别的态度,和桂婆一样——不是冷,是不把离开当成需要仪式的事。在这里,走和留用的是同一张脸。
灯道从坡的另一边开出去,朝着那个「大」的方向。
我背着包袱走进灯道的时候,袖袋里还剩三枚杏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