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背的是什么。」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稳。十九年朝堂训出来的稳。可我的心已经不稳了。
它没有回答。
我抬头看它。
灰色的毛。干净的。卧在光里的样子。前爪交叠——左爪在上。
它的耳朵动了一下。
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停了。
那个动作。
我在宫里的深夜对着它说真话的时候,它就这样动耳朵。我在灯下背律法的时候,背到第六条,背错了,它也这样动耳朵——当时我以为它在打盹睡,后来发现它每一次动耳朵都是在我背错的地方。
我在加冕那年秋天失去它的时候,最后一次看到的,就是这个动作。
二十年了。
我张了张嘴。我这辈子说过的所有话——旨意、判词、檄文、奏对、最后一道封圣的祭文——二十年的字,一个也上不了场。
它看着我。
不是一瞥。不是信使的那种一瞥,不是灯务狼的那种一瞥。它看着我,看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光从金色走到了灰色。它的眼睛里有一种我读不出来的东西——我在朝堂上能读懂每一双人的眼睛,可这双眼睛不是人的,而且它不给我读。
然后它开口了。声音很轻。
「女王。」
和鼓楼下那个妇人的声音不一样。妇人喊得又破又亮,像在人群里撕开一道口子。
这两个字很轻。轻得像是留了二十年,怕说重了会碎。
我还是一个字也没有。
我坐在那里,手指搞在伍国的刑律卷第三上面,面前是我补全的律法、前人留的空白、和一个已经不需要补的答案。
窗外的光走完了。书房里只剩灯的光。它还在原地卧着,看着我,没有走。
很久之后,我说出了到这个世界以来的第一句真话。
不是「你是谁」。不是「你怎么在这里」。不是任何在朝堂上会说的话。
我说的是:
「你还记得第六条。」
它的耳朵又动了一下。
「你背错的每一条,」它说,「我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