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域当魔尊多好,他的黄金作柱、赤色锦鲤的鳞玉为阶的九曲廊宫,他足足一千零一件不重样的衣服,他搜索的奇珍异宝,天上玉桂,还有各色珍馐美味。
可是……
时也好像很喜欢这里。
时也很少这么高兴的。
阙逢又犹豫了。
旋即恨恨。
时也也是个不会享受的,跟他回去,要什么吃不到,非要在这吃这口粗糙饭食!
“不了,我在此处……还有要事要做。”阙逢说得艰难,还上火,喝了口自己泡好的茶,才把话说完。
地一:“?”
尊上究竟在这穷乡僻壤的做什么?
就算是要囚着伶舟虞,囚在魔域不好吗?至少吃的住的好多了。
难道……这貌不惊人的小镇下面,真的埋藏着什么惊天秘密?
是什么价值万金的秘矿?还是从细微处起手,然后一举颠覆修仙界正道的惊天阴谋?
亦或者……
地一想着想着,默默地热血沸腾了。
虽然地一还是不懂,但地一服从命令。
他抱拳道:“是!属下领命!那就祝尊上一帆风顺,马到功成,早日将这修仙界正道踩在脚下!”
……听风赏荷、对着瀑布走完神再下山揍个人,然后拿钱买肉买酒,还能把修仙界踩在脚下?
阙逢揉了揉胸口,把那口郁结之气散去。
地一再次起身将要走,他忽又开口:“等等。”
地一又回头。
阙逢严肃紧绷面容,“这一月的新衣……命人多拿两箱。”
时也穿衣服太废了。
他喜红又喜白,只红不能压过白,最好是一身清雪压枝,或耳垂或发梢或腰间点缀一点红珠最好,其余要一点杂色没有,洁白胜过初雪,柔软飘逸胜过鹤羽。
再加上他过去总以白发示人,远远望过去,便是雪中一点红玉珠,似飘渺不及的仙,又偏偏点缀了一点红尘情丝。
好看归好看,但这衣服十分有十二分的不耐脏。
还不耐洗!
不能久穿,不能手洗,连水都不能沾!
再高明的仙术,都伺候不来这一等一金贵的料子。
凡是外头的袍子,几乎日日换新的,只有里面贴身那几件可以幸免于难。
“是……两个样式都带吗?”地一问。
阙逢揉胸口的力气又大了些。
伶舟虞喜白,但魔尊是不能穿这样一身仙气飘飘的白的。
若是他在主掌这具身体,便是一身血红,同样不染杂色,只有一头漆黑的长发,衬着鲜红眼珠,最诡谲阴森。
这样一来,便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品味喜好,还是南辕北辙的两个喜好。
在旁人看来,他大抵是……脑子有毛病,一会儿天上仙一会儿地下鬼。
十分失常,让人难以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