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信任,比黄金还珍贵。
风凌凌点了点头,转身去找长珩。
而此刻,长珩在河边,
他垂著眸,將双脚没入水中。
他的一双脚生得极是好看,
骨节匀称纤细,肌理白皙细腻,没有半分粗糙痕跡。
脚踝的线条也是清瘦利落,圆润的趾甲透著淡淡的粉白,被清水浸得愈发温润如玉。
让人看了,根本就挪不开眼。
风凌凌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整个人驀地怔住,一时间,竟是看得彻底失了神。
妈的,这男人的脚怎么也生的这么好看?
一般男人的脚,不都是长毛的吗?
他也太犯规了吧,
风凌凌摇了摇头,把思绪甩乾净,她走过去,把来意说了一遍。
长珩停下脚下的动作,抬起头看著她。
“帮忙可以。”
他的语气很淡,但眼底闪过一丝精光,“但有条件。”
风凌凌心里嘆了一口气。
就知道。
银绝是白送的,长珩可不是。
“什么条件?”
“再给我做三顿饭。”
风凌凌:”……”
这个人,是饭桶吗?
原书中,他不是傲娇的青冥狼吗?
“两顿。”风凌凌討价还价。
”三顿。”长珩不为所动,
”松茸玉米汤那种级別的。”
风凌凌深呼吸了一下。
“成交。”
长珩满意地收回目光,继续洗他的脚,
“今晚,子夜,藤蔓树林外五百米,看到燃烧的藤蔓就进去,记住了。”
风凌凌目光,又不由自主地落到了那双修长乾净的脚上,
她咽了咽口水,转身离开,
心里默默记下,欠玉足长珩,三顿饭。
这笔帐,她记下了。
找完帮手,风凌凌回到了自己的房子。
她关上门帘,在铺盖上坐下来,闭上眼睛。
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问题,
风白禾,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穿越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