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怎样?”男人冷笑反问道,扫了一眼旁边鹌鹑似的两个李家小子,两个少年都害怕地往后一缩。
“那又怎样你就别发信号弹啊!我让你去李家是去接人的,不是出来猎妖玩的!你们刚进了学宫,才上了一年的学,就敢出来猎妖了?云翊,你要找死、我不拦你,可要是之砚之墨有什么长短,你自己去向李师、去向李家人赔罪吧!”
男人发起火来气沉丹田,声如洪钟,更衬得四周寂静,鸦雀无声,无一人敢发出声响,大家都突然对自己的鞋尖儿产生了莫大兴趣。
云翊更是满脸通红,明知是自己过错,强逞英雄,置伙伴于为难之中,却不肯低下头来认错。
沉寂半晌,还是最沉稳的李之砚小心翼翼转移注意道:“世叔,是晚辈们顽劣无知,行事孟浪,所幸没有受伤。这还得多亏了您的神兵,还有……一名仗义之士。不然,晚辈们或有性命之虞。”
男人深吸口气,把火压进肚里,这才拿正眼瞧了一眼妖兽尸体,一瞧,不禁疑道:“这是狰魁啊。救你们的是什么人?”
四个小辈不解其意。
李之砚率先问道:“世叔,‘狰魁’是什么?”
他们只是敷文学宫的一年生,初入学府,于妖兽知识尚未习得,都巴巴盯着男人希望他解惑。
男人走过去仔细观察狰魁尸体,道:“这是一种不多见的凶兽,传闻是狰狞二兽所生,性情凶猛,逢人便吃。一般的玄门修士见了狰魁,就是结阵也不见得能毫发无损地斩杀的。何况……”
云翊急道:“何况什么?”
男人瞥他一眼,继续道:“何况他下手的五处,正是这东西的五个致命穴道,这是鲜少有人知的。这样干净利落的手法……他师出何门?”
四人摇头。
“姓甚名谁呢?”
四人还是摇头。
“所持兵器总看到了吧?”
四人依旧摇头。
见男人又要动气,李之砚忙倒豆子道:“世叔,这人长相平常,穿着布衣,手无寸铁,是拿着根树枝出现的,后来树枝断了,他就借您的剑来使。我们瞧着,他轻功很是不错。他自称是李家门客,惭愧我们对他并无印象。”
“他找你们要了什么做报酬?”
云翊道:“没什么,就只是银两和金疮药,他胸口受伤了,在流血。”
男人沉默半晌没说话。
“爹,这人怎么?有问题么?”云翊奇怪道。
“无事。来,上来吧,我们直接御剑回去。”
男人护着云瑛上了自己的剑。最后深深看了眼地上狰魁尸身,不知为何,他总有种此人绝非寻常之辈的不安。
且说云稚单凭直觉终于走出这座大山。
虽然胸前伤口仍隐隐作痛,可一路行来,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还不甚刺人的阳光晒得他浑身酥软。只觉得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好。
径自走到山脚下,果有一个小村镇。
云稚大摇大摆走进去,寻常人看来,他就是一个衣衫褴褛,其貌不扬的男人,看见他都视若无睹。
看来自己法术毫无破绽嘛。云稚乐呵呵地想。
此去蜀中,路途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要是从前,他御剑不过几个时辰,现在内力低微,只能骑马坐车。
车,他是坐不起的。还是骑马吧。
云稚打了个尖儿,一个人吃了一整只烧鸡,看得店小二连连咂舌,以为他是打八百年前就没吃过饱饭的乞儿。
直到真正穿上衣服,能在硬板床上打滚,云稚才终于有了重获新生的真实感。前尘旧事似乎真的只是一场梦而已,他只不过睡了一觉——就是这一觉有点久,久到下一辈都能打酱油了。
云稚打滚嚎叫道:“终于不用再裸奔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隔壁客人气得把墙壁锤得咚咚响:“有病就去瞧病啊别发癫!”
蜀中。
蒲氏乃蜀中第一望族。说是说大道万千、各得其法,可剑为百兵之君,这些玄门世家既自诩为君子,总以剑道为尊。因此修音律的蒲家能与云李二家分庭抗礼,是十分难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