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山南自己安排了车,载着他们去了机场。一路上隋春归都保持着“找茬”的姿态,心里想的也是倒要看看狗男人玩什么花招,什么东西必须私人飞机带过来。如果等会儿看到的东西很牵强,根本不足以支撑他必须开私人飞机来追她这个解释,她肯定要新账旧账一起跟他算!陆山南的心情却很好。骤雨转晴,拨开云雾,解开困扰的难题的那种“好”。嘴角情不自禁往上弯,隋春归看着他,就觉得他笑得太得意了,莫名有些生气(▼ヘ▼),她伸脚,狠狠踩上他的皮鞋!陆山南垂眼看了一下。她今天穿了一条薄荷绿色的连衣裙,裙摆很大,像蓬松的铃兰花,搭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能看到一根根漂亮的脚趾。他喉结微微滚动。到了机场,陆山南牵着她下车,从通道进停机坪。陆山南的私人飞机是一架湾流g700,纯白的机身,线条优美。机组将舷梯慢慢放了下来,隋春归扭头去看男人,男人示意她上去。看就看!隋春归轻哼一声,走了上去。舱门打开。然后就她看到——漫天漫地的玫瑰。!!!!!!不是夸张的形容词,是写实!就是漫天漫地,整个机舱都被盛放的弗洛伊德玫瑰淹没了!!隋春归从来没见过这阵仗,恍惚间以为自己误入了玫瑰的世界。她呆呆地往前走,四面八方,入眼皆是绯色的花瓣,整个机舱都浸在一片浓郁得化不开的桃红花海里。她僵硬地伸手,拿了一朵,想看是不是幻觉——当然不是。花朵很新鲜,就好像十分钟前还在泥土里,丝绸般的花瓣,带着浓郁的玫瑰香。她心跳“怦”的一下加速!“你第一次送我花,送的就是弗洛伊德玫瑰,我猜你应该是喜欢的。”陆山南的声音温从,从背后传来。“而且你也挺像这个品种的玫瑰。”弗洛伊德玫瑰是饱和度超高的桃红色,在阳光下看起来非常鲜艳热烈,花苞有拳头那么大个,完全盛开的话能有十几厘米,无论哪种形态都存在感极强,根本无法忽视。——这不就是她?但凡她出现的场所,谁能忍住不将目光落在她身上。反正陆山南忍不住。“……”隋春归喜欢很多花,最喜欢的确实是弗洛伊德玫瑰;她也收到过很多次花,要数这次最盛大。这里至少有一万朵!隋春归回头看他,心里其实喜欢死了他这份浮夸的礼物,也不怎么气了——这么多花,无论是预定还是布置,本身就很耗费时间,他来晚几天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她不想让自己显得很好哄,收到花就原谅他。所以即便脸颊绯红,双眸含水,整个人激动雀跃得不行,也还是哼哼唧唧不饶人道:“干嘛非得布置在飞机上,布置在家里也可以啊,你完全可以追我回去后送我花,就不用申请航线这么麻烦啦~”陆山南莞尔,温和地注视着花海里的她:“只是这样怎么配叫你消气,里面还有别的,你进去看看。”还有别的?!隋春归嘴角压不住上扬,手指间转着一枝玫瑰,在鼻间嗅了嗅,脚步轻快又随意地往里走。机舱正中央原本是座椅,现在被完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铺着白色缎面桌布的圆桌。台面上错落有致地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珠宝盒。隋春归眨巴眨巴眼睛,陆山南亦步亦趋地跟着她,笑道:“打开看看。”隋春归伸手,打开一个深蓝色的丝绒盒子,里面是一整套哥伦比亚祖母绿,每一颗都超过十克拉,在明亮的灯光下折射出幽深的绿光;她屏住呼吸,再打开一个,是一条满镶黄钻的项链,主钻足有鸽子蛋大小,周围包镶着数百颗碎钻,像把整个银河揉碎了嵌进去;第三个盒子是一顶冠冕,铂金底座,有繁复的藤蔓纹样,枝蔓之间点缀着蓝绿色的帕拉伊巴碧玺,像清晨的露珠凝在花枝上;再打开一个,一条红宝石手链;再再打开一个,一对蓝宝石耳坠;再再再打开一个,一只满钻腕表……五光十色,琳琅满目,看得隋春归眼花缭乱。她本就是锦绣丛中娇养长大的公主,钻石珠宝她有的是,可也没有一次性见到这么多,还都是这么大个,品质又这么好的。她看到最后,满脑子都是这个好贵,这个也好贵,这个更贵……花香一缕一缕钻进她的鼻间,芬芳但不刺鼻,她的嗅觉和视觉都被眼前的景物占据,还都是那么有冲击力的景物,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呼吸跟着心跳一起失控。……狗男人怎么突然走“量大管饱”的路线了。太财大气粗,太壕无人性,太浮夸张扬了吧……台面中央,所有珠宝盒的中间,放着一个红色的方形丝绒盒,颜色很正,像这一桌子价值连城的宝物的中心。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隋春归直觉这个盒子里的东西,一定是最最震撼的,不敢伸手打开,回头去看陆山南,有那么一点无所适从。“你……什么意思啊?”陆山南走到她身后:“送你的礼物。喜欢吗?”怎么可能不喜欢……隋春归咬了咬舌尖:“你该不会真的自己印钱了吧?”陆山南闷笑:“是吧。”隋春归知道他是开玩笑的,他笑声很悦耳,她耳根热了起来,用手里那枝玫瑰抵上他的胸膛,噘嘴质问:“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东西的?”“你在俄罗斯的时候。”陆山南说,“我原本是想带着这一飞机的礼物,去接你回家。”结果航线申请下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可他实在想将这些东西送给她,于是只能重新申请飞往港岛的航线,这才是他迟来这么多天的真正原因。他垂着眼看她,轻声细语地问:“这些东西,够让你消气吗?”“……我是什么很好收买的人吗?才、才不会因为你送了很贵的东西,就跟你和好呢……”声音越来越小。陆山南笑,果然是大小姐,他也不着急,说:“还有一个礼物没有打开,先看了决定消不消气,怎么样?”隋春归看着那个红盒子,有点莫名的胆怯:“……里面是什么啊?”陆山南走上前一步,站在她身侧,修长的手指越过她,直接打开了那只盒子。!隋春归的呼吸顿时停了一拍。是,一枚戒指。主石是一颗红钻石,那种最浓艳、最纯粹、最炽热的红色,像一滴凝固的血,也像一团被锁在晶体里的火焰。不是红宝石,就是红色的钻石,世界上最稀有的彩色钻石,比其他颜色的钻石昂贵百倍,每一克拉都价值连城。而这一颗,目测至少五克拉,更是罕见中的罕见。周围密镶着一圈无瑕的白钻,将那颗红钻衬得愈发浓郁炽烈。隋春归震撼极了:“fancyred……”她有过一对红钻耳环,但色泽和纯度都不如这颗,差太远了。“餐厅那次‘求婚’不算,”陆山南慢慢地道,“你也说过,那次像在做经济报告。”“所以我一直想重新跟你求婚。”“原本想的是,在接你回家的飞机上求婚,在几万米高空,那样更浪漫,你也应该会更喜欢。”“不过现在这样也还不错。”“你说我不够温柔,不够浪漫,没有别人家的老公对老婆那么好。可能真的是吧,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未婚妻,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我不太知道也是正常的吧。”“不过我们日子很长,你再看看,我会进步的。”“……”隋春归早就忘记要说什么了……他站在满舱的玫瑰与珠宝之间,神情依旧是那种淡淡的、从容的、好像对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但她认识他够久,早就能从他的细微的神态变化里看出他此刻的紧张。一个连收购数百亿公司都面不改色的男人,此刻在紧张。隋春归忽然觉得,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红钻戒指,也不需要这一整机舱的珠宝和鲜花。仅仅是他这副样子就已经足够。她想要的,也只是,他有把她当成最特别的人、最该花心思对待的人、心里最放不下的人,就好了。可能是亲眼看过那个曾经爱过母亲的男人,如何一点点把母亲推开、架空、抛弃,所以隋春归从小就学会一件事——想要的东西,必须自己去抢,等着别人给你,那就会什么都得不到。对遗产是这个行为准则,对感情也是。她和陆山南之间,一直都是她主动,她看起来强势自信,其实心里一直存着一份隐患,那就是害怕这一切都是自己强求来的,实际上陆山南并没有那么喜欢她。她这几天的情绪,说白了,就是看到原来真的有男人(薄聿珩)可以那样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应如愿),而陆山南没有这样对待她,所以越发确定陆山南其实并不喜欢她。可是现在知道,他为自己花心思——觉得餐厅的求婚太简陋,便想补给她一个正式的仪式;在他心里她是热烈张扬的弗洛伊德玫瑰,所以准备了一飞机的鲜花;在世界各地收集好看的珠宝,还用最珍稀的红钻当求婚戒指。陆山南那样的人,如果不喜欢她,怎么会这样大费周折?他根本就是超爱!隋春归心动不已,这些天的坏情绪一扫而空,用一种挑剔又娇嗔的语气说:“求婚要下跪的,陆不懂事长,你的流程不合规!”陆山南看了她一眼,然后真的单膝跪了下去。姿势很标准,脊背挺直,一只手托着那枚戒指举到她面前,另一只手自然地搭在膝盖上。他仰起头看她。日光从每一格舷窗照进来,将他的五官映得格外清晰,那双眼睛褪去平日里的淡漠和疏离,此刻如同清朗的天色。“春归。”,!他第一次这样认真地喊了她的名字,嘴角微弯,说得坦荡。“这里是港城,港城会把‘我:()特别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