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简单的话,透著一股让人心酸的实在。
方团长心里那点柔软被触动了。
多好的孩子,力气大,能吃,还单纯,主要还听话。
天生就是当兵的料啊!
他又起了念头。
“小子!”
方团长拍著顾予的肩膀,又开始了他的招揽大计。
“跟叔走,当兵去吧!叔保证你天天都能吃饱!顿顿有肉!”
“而且部队训练可好玩了,打靶、越野,比你在家打猪草有意思多了!”
方团团长唾沫横飞,魏然和於磊也在一旁帮腔。
“对啊四儿,当兵可威风了!”
“以后回家,村里姑娘都追著你跑!”
顾予听著,却丝毫不为所动。
他摇了摇头。
去当兵,只管一时饱。
可要是给姐夫当了媳妇,那就能管一辈子饱。
这笔帐,他算得清清楚楚。
“我不去。”
“我现在有更重要的目標。”
他看著方团长,认真地说。
方团长一愣。
“哦?什么目標,比吃饱饭还重要?”
顾予转过头,看著正端著搪瓷缸子喝水的宋时。
那双纯净的眼睛里,闪烁著对未来美好饱饭生活的无限憧憬。
他一字一句,无比清晰地宣布道:
“我要给我姐夫当媳妇儿!”
“噗——”
宋时刚喝进嘴里的一口水,没咽下去,全喷了出来,紧接著便是剧烈的咳嗽。
“咳咳……咳咳咳……”
“哈哈哈哈哈哈!”
魏然和於磊的笑声轰然炸开,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合著这小子对这事儿还没死心呢!
方团长也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闹了半天,刚才在门口听见的不是一句玩笑话。
这小子是认真的!
宋时一张俊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是呛的,还是別的。
“爸爸,爸爸不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