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於我更新如此多的正文有什么感触?)
(可能会觉得墨尔斯更真人了一些——这很正常。)
(因为牢作以前没法放开写,前面都在补充墨尔斯的背景身世,那时候牢作也是即兴新人作者,不擅长把搞笑与宏大融合,墨尔斯也就比较人机了。)
(不过人机一点也好,起码能让你们知道墨尔斯有在进步,更擬人了,压制住纯粹理性了。)
当墨尔斯穿上那身浅竖蓝白条纹病號服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但內心正在经歷一场无声的风暴。
不是因为被当成精神病——这在他的预料之內。
也不是因为要住在牢房里——这对他来说和住废弃工作间没区別。
是因为这身衣服。
太丑了。
蓝白条纹,横竖交错,松松垮垮地掛在身上,领口开得太大,袖子长得能当手套。穿上去之后,整个人像一棵行走的、营养不良的葱。
墨尔斯低头看了看自己,沉默了三秒。
然后决定不再看。
如果是橙色和蓝色,这身病服或许会好看不少。
算了,配色问题现在不重要。
他坐到石床上,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首先,要確认牢饭的味道。
这是他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如果能吃,他可以多待几天。如果不能吃,他就用“隱秘”离开。
其次,要找到那支箭的线索。
虽然追溯错了,但既然已经到了仙舟,说不定能从这里找到更多关於丰饶的信息。
第三——
“嘿嘿嘿。”
一个声音从他面前传来。
墨尔斯抬起头。
一张面具飘在他面前。
准確地说,是一张红色的、画著夸张笑脸的面具,两只眼睛的位置是两个黑洞,此刻正弯成月牙形,居高临下地“看”著他。
墨尔斯纯白的眼眸与那两个黑洞对视了一秒。
“阿哈。”他说。
“猜对啦!”面具在原地转了一圈,发出欢快的声音,“不愧是星神,一眼就认出本乐子神了!”
墨尔斯沉默了一秒。
“你来干什么?”
“来看乐子啊!”阿哈理直气壮,“听说有个自称星神的傢伙因为袭击执法人员被抓进来了,还是为了一个薯饼——这种乐子本乐子神怎么能错过?”
墨尔斯:“……”
他就知道。
“所以,”阿哈飘近了一点,两个黑洞眼睛眯得更弯了,“你真的因为薯饼袭击了执法人员?”
“对。”
“然后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