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学和戏剧
在散文或政论文方面,鹿特丹的德西迪里厄斯·伊拉斯谟(DesideriusErasmusvonRotterdam,1466-1536)与托马斯·莫尔是16世纪上半叶最知名的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生于荷兰的鹿特丹,他又称鹿特丹的伊拉斯谟。他作为文艺复兴北欧派的重要代表,数次来往于欧陆与英格兰之间,在剑桥大学教授希腊文,曾同莫尔讨论古典著作与圣经翻译。与莫尔投身政治相反,伊拉斯谟认为,写作、教育与学术交流是为上帝服务和改良世风的最好办法。莫尔既官运亨通又喜欢隐居,既主张教派宽容也迫害过异端。1516年,他在比利时出版拉丁文本的《乌托邦》,而英文本直到1551年才在国内出版。《乌托邦》是问答体作品,其动机是向君主提出有益的建议,内容则折射出希腊、罗马的制度影响。乌托邦实行间接选举制,30户人选小官,300户人选大官,小官在4个候选人中用秘密投票选举市长,市长在伟人与善人委员会的同意下进行管理,终生任职。所有的重要决定都需要经过三天的讨论方可成为法令,本次会议的动议须得等到下次会议时方可进行表决。官员离开会场后,不许再议论政治。54个城市各派3名长老,代表本城到首都组成议事会。因这种治理方式,乌托邦人被莫尔称为公民。
《乌托邦》的对话体明显受柏拉图的影响,与后世采用的第三人称叙事不同,参加对话的人有一个是红衣主教、一个是律师、一个是清谈者,还有一个是少年人。谈话虽然随和风趣,但讨论的都是时代迫切关注的问题,如圈地运动、严刑峻法、君王教育等。在第一卷中,主要谈话者希斯拉德谈他的旅途见闻,谈他对英国社会的观察与批评;第二卷从地理环境、首都、官员,谈到职业、民居、旅行、婚姻、战争、宗教等不同方面,全方位地描绘了“乌托邦”这个理想社会。作品的成功不仅在于思想,而且在优雅、轻松的表述方式。莫尔善于用口语化的语言表现日常生活,特别是表现欲望与罪恶。作品富有人文主义的道德关怀,这种关怀常常因为人性的软弱而成为讽刺。钱伯斯说,莫尔是“第一个发展出有表现力的散文的英国人,这种散文适合他的时代的一切用途:有雄辩的力量,有戏剧性,多样化。莫尔的散文既善辩论又善叙述,能够构筑出有持续说服力的段落,又能迅速地开展对话。时而活泼,口语化,时而精雕细刻,甚至近乎绮丽。”不过刘易斯认为,莫尔的文风可能太过追求文雅而显得拖沓,“句子太长,形容词太多,几乎完全缺乏节奏上的活力。……没有闪电式的一击,没有大片思想与感情的涌现,风格是笨重的,像一块生面团。”
都铎早期,重要的人文主义散文作家还有约翰·科利特(Joh)、约翰·费希尔、托马斯·林纳克(ThomasLinacre)、威廉·格罗辛(WilliamGro)、威廉·廷代尔、托马斯·埃利奥特、休·拉蒂默、罗杰·阿夏姆(RogerAscham)等,他们提供古典知识,参加宗教改革的辩论。其中,留学于意大利的科利特,探索用古典人文思想使英国社会或基督教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影响了伊拉斯谟。莫尔一度倡导基督教范围内的宽容,反对教会腐败,但在马丁·路德发表他的改革思想,特别是亨利八世与罗马决裂时,他又转而反对改革,与约翰·费希尔一样成为天主教的殉道者。埃利奥特的作品注重品德教育与艺术教育,体现了上层人士的兴趣。他在《统治者必读》(TheBokeheGovernour,1531)中探讨上层人物应该具有的品质,证明国家的强大取决于上层的教育。他以古代希腊、罗马的经验为例,说明在君主之下掌权的人应该是高尚之士,接受过公职训练,并有能力为公众服务。他认为统治者,除了道德以外,也应该兼通艺术。他推荐的贵族教育科目,除语言、修辞、自然、历史、哲学外,还有绘画、雕塑、骑马、音乐、舞蹈等。廷代尔是路德的信徒,他猛烈攻击教会的腐败,主张每个人都能通过阅读圣经而与上帝交流。他的主要工作是用口语文体翻译《新约》全书和《旧约》前五卷及《约拿书》。阿夏姆的英语著作《爱箭者》(Toxophilus,1545)和《教师》(TheSaster,1563)关注社会教育,前者讲述弓箭的作用,赞颂百年战争时阿让库尔战役(Batailled'Azincourt)中使用弓箭的英格兰勇士,表达了他的民族主义情绪;后者以例证、轶闻和评论的方式,阐明古典教育与成功的关联,以及他与其他上层人物阅读古典著作的经历。
16世纪早期是英国诗歌的成长期,抒情诗——主要是十四行诗(so),基本上从意大利的新诗移植而来,受到“人文主义之父”彼特拉克(Fraracco)的影响。这种诗体分为三节,每行都是抑扬格五音步,常见的主题是爱情、生命、死亡和感情。亨利八世的宫廷诗人托马斯·怀亚特和亨利·霍华德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开创了现代英国的抒情诗。《托特尔杂诗集》(Tottel'sMisy,1557)中多数诗作出自他们之手,该诗集由出版商托特尔负责出版,总共收录271首诗,其中怀亚特有91首,霍华德占40首,多是抒情性质,也包括警句诗、墓志铭诗、讽刺诗、挽歌、叙事诗、牧歌(pastoral)等。在诗体方面,诗集包括十四行诗、早期无韵诗、三节诗押韵体、八行体和回旋曲等。
怀亚特将意大利十四行诗译为英语,开辟了以后几个世纪的诗风,后来几乎所有英国诗人都创作过这种诗体。怀亚特也写哀婉动听的抒情诗,通常表现的题材是爱情与权力场中的冲动情绪。他的讽刺诗和格言诗也很有影响,著名的诗歌有《他们躲着我》、《我的诗琴,醒来吧》、《在永恒中》等。霍华德的诗作惯以第一人称出现,极富表达力,代表作有《春之歌》。与怀亚特相比,霍华德的十四行诗更加工整流畅,被视为古典主义的起点。他还是《埃涅阿斯纪》的译者,在翻译和创作过程中,他发明了白体无韵诗,并将意大利十四行诗成功地改造成英国式,即不押韵的五音步抑扬格诗行,后来被称为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体。
经过16世纪60-70年代短暂的停顿,从16世纪80年代至17世纪初,英国文学臻于辉煌。埃德蒙·斯宾塞、菲利普·西德尼、约翰·李利(JohnLyly)、理查德·胡克、托马斯·洛奇(ThomasLodge)、托马斯·基德(ThomasKyd)均生于16世纪50年代;迈克尔·德雷顿、威廉·莎士比亚、克里斯托弗·马洛、托马斯·纳什(ThomasNashe)则生于16世纪60年代;约翰·多恩和本·琼森生于16世纪70年代。16世纪80年代以后,他们陆续进入创作高峰期,由此而迎来了诗歌的繁荣。
斯宾塞早年求学于剑桥,他是彼特拉克的译者,并立志成为荷马(Homer)、维吉尔(VergiliusMaro)式人物。他对中世纪的传奇、古典历史了如指掌,被视为莫尔那一代人文主义者的门徒。他虽然是宫廷诗人,却对市井生活抱有浓厚的兴趣。他的早期作品《牧人日历》(TheShepheardesder,1579)共12首,每个月份写一首,大多采取牧人对话形式,叙事与抒情结合,涉及爱情、宗教、诗歌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既有牧歌,也有讽刺教会和赞美女王的政治诗。如《五月》进行宗教推理,讨论一个人的生活是否应该像另外一个人;《六月牧歌》表达失恋时的怨言,整篇作品既工整贴切,又清新活泼。由88首十四行诗组成的《爱情小诗》(1590)描写爱情与婚礼,情感坦诚,把纯洁、奉献与情欲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斯宾塞的代表作是长篇叙事诗《仙后》,最初的计划是写12卷,后来只完成了前六卷的3。3万行,其中描述“格罗丽亚娜节”12天中12位骑士或贵妇的冒险故事,12位人物对应于12种美德。前三卷出现的骑士或贵妇与圣洁、节制、贞洁相对应,后三卷对应的是友谊、公正和谦恭。代表女王伊丽莎白的“仙后”格罗丽亚娜,在六卷的每一卷中都有出现,她是仙国中最伟大、最光辉的女皇,是骑士精神的源泉,是美德与贞洁之华。12个英雄都秉承她的旨意,从她的宫殿出发,然后踏上各自的冒险旅程,并在旅程中逐渐拥有那些美德。在题材上,斯宾塞吸收和借用了意大利文艺复兴诗人卢多维柯·阿里奥斯托(LudovicoAriosto)和托尔夸托·塔索(TorquatoTasso)关于中世纪骑士传说中的人物、事件与情节,在语言运用与细节描写方面受杰弗里·乔叟(GeofferyChaucer)的影响。诗中关于打斗场面的描写,足以与《伊利亚特》(Iliad)相比;对巨兽、荒野、森林及宫廷典礼和狂欢的描写,则反映了当时的绘画风格。斯宾塞的诗极富音乐感,他首创了著名的斯宾塞诗体,九行为一节,前八行五步十音节,第九行六步十二音节,声韵节奏统一。“他意识到英语成为一种完美的语言的愿望;这个语言充满极其优美的词语,根植于较古老的和大众的本民族传统。”《仙后》“把新与旧、异教与基督教、复兴的罗马传统与遗留的哥特传统、田园诗与宫廷诗等诸多成分融合在一起,又使之相互对照。”在作品中,古典主义哲学、圣经故事、神学理论的激进阐释、轻薄的玩笑和卖弄学问融合在一起,将日常语言和拉丁语、古英语、生造的语言结合在一起,产生出复杂无比、极端晦暗的意象。这是典型的文艺复兴风格,体现英语在格律、题材与声音方面的表达能力。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他不仅是在完善一种语言,而且是在思想表达、清晰论证、诗歌悦耳方面进行语言实验。
菲利普·西德尼出身贵族,其本来志向是担任公职,而不是写作,32岁时死于一次战役。1580-1584年他写了一本诗集、一部传奇故事《阿卡迪亚》和一部理论著作《诗辩》(AnApologyforPoetry),这三本书各从三个方面影响了英国文学的发展。他和他的妹妹玛丽·西德尼(MarySidney)是“威尔顿沙龙”(WiltonCircle)文人小团体的核心人物,这个小团体进行创作实验,并为作家提供庇护。菲利普的著名诗作《爱星者和星星》是长篇叙事诗,由108首十四行诗组成,讲述的是阿斯特罗菲(Astrophel,爱星者)单恋斯苔拉(Stella,星星)的故事。一个男人带着崇拜之情迷恋一个女人,终至悲剧结局。这种题材很容易在但丁(DanteAlighieri)特别是彼特拉克那里发现其原型。这首诗带有自传的性质:菲利普第一次见到星星的原型佩内洛普·德弗罗(PenelopeDevereux)时她只有12岁,后来她嫁了别人,作者对她的爱慕却与日俱增。作品注重韵律与节奏,色彩浓郁,语言华丽,其中有对人生与爱情的一系列思考,展示德性与爱情的冲突,如第71首如是说:
当美貌吸引着心的爱慕
德性以等速迫使爱情顺从德行
但情欲仍在呼喊:给我食物。
星星(第4首):
把你带给我,把我带给你
不,不,不,不,亲爱的,不能如此。
克里斯托弗·马洛是杰出的抒情诗人,被称为“大学才子”(Us)中最才华横溢的人。他的诗风雄伟而艳丽,在爱情诗中将性欲表现得非常大胆,《多情牧童致爱人》(ThePassiooHisLove)是那个时代最脍炙人口的诗作,诗一开头就写道:
与我同居吧,做我爱人,
我们将品尝一切欢欣,
凡河谷、平原、森林所能奉献
或高山大川所能馈赠。
第一句在全诗中反复出现,显示文艺复兴时代人的世俗、大胆的一面。他的未完成叙事诗《希罗和利安德》(HeroandLeander,1598)出自古希腊传说:两位恋人各居赫勒斯滂(Hellespont)海峡两边,利安德每夜游海与希罗相会,后来利安德溺水,希罗殉情。诗歌用明亮的色彩和视觉意象描写细节,成为的典范。马洛对于无韵诗体的贡献极大,“之前的剧作家萨克维尔与诺顿合著的诗剧《戈尔伯德克的悲剧》中采用了无韵体,但……这种无韵诗过于死板,而且造出一种奇怪的异国调调”而马洛借用夸张的修辞手法以诗歌来表现诗歌,使无韵诗体成为英语诗剧中最重要的表现形式。
威廉·莎士比亚也是诗人,他的诗作包括叙事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VenusandAdonis,1593)、《卢克丽丝受辱记》(TheRapeofLucrece,1594)以及《十四行诗》(Sos,1609),在他的诗歌中读者可以领会到文艺复兴精神。莎士比亚自学成才,没有上过大学,但他的作品里满是希腊、罗马掌故;与他的对手马洛一样,他是人文主义的饱学之士。《维纳斯和与阿多尼斯》充满色情意像,描述一个情欲热烈的女神对青年男子的追求,她不顾对方的意愿,把他拖到自己身上。《卢克丽丝受辱记》取材于罗马历史,高傲的塔克文(LuciusTarquiniusSuperbus)是个暴君,他强奸了罗马贵妇卢克丽丝,遭到了人民的反抗。这件事导致罗马王政的颠覆,共和国开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爱情组诗,共154首,讨论了爱情、生命、死亡等主题。
16、17世纪也是小说发端的时代。16世纪后半叶,用民族语言写成的民间故事开始流传,印刷术促进了文学作品的市井化,现代小说可以追溯到这个时期,主要的小说家包括菲利普·西德尼、约翰·李利、托马斯·纳什、托马斯·德洛尼(ThomasDeloney)、托马斯·洛奇。
西德尼的《阿卡迪亚》有新、旧两个版本,各有不同的叙述结构和情节。阿卡迪亚的形象被描写得激动人心,书中人物刻画得很细腻,希腊的故事和骑士的理想被放在都铎时代背景下:老国王为逃避诅咒,全家搬到阿卡迪亚山,之后便引发一连串的阴谋,经过多种变故,他最后赢得了胜利。小说表现了作者的道德思考,和那个时代的其他作品一样,它也带有鲜明的说教成分。约翰·李利的小说《尤弗依斯》(Euphues)以对话见长,通过构造交谈来展开情节,表现三角恋爱关系。小说的第一部《尤弗依斯:剖析真理》出版于1578年,描述一个希腊青年游历意大利,为了爱情而与好友决裂,之后却遭到情人背叛,复又与友人和好。小说第二部《尤弗依斯和他的英格兰》于两年后发表,讲述尤弗依斯和朋友在英格兰旅游的故事。由这部小说派生出一个新词:“尤弗依斯体”(Euphuisticstyle),又称绮丽体,指的是矫揉造作、过分的文雅,以头韵、对句和明喻为其特点。“《尤弗伊斯》讲究对仗、用典和音韵上的和谐,则雕琢更过于西塞罗风,创立了类似中国骈文的‘尤弗伊斯’”。同样通过对话展示情节的还有纳什,他的语言特色是轻松诙谐。托马斯·纳什著有《穷光蛋皮尔斯》(Pieriless,1592)、《纳什的素食》(ufe,1599)等,其中对恐怖的描写,对伦敦街头的罪恶和流浪汉生活的描写,甚至对强奸、死刑等的描写,都细致到令人厌恶的地步。
1596年至1600年,德洛尼写过三部小说:《纽伯里的杰克》(Jaewbury)描写一个织布工人白手起家的故事;《雷丁的托马斯》(Th)写的是布商,《高贵的行业》(TheGe)记录了鞋匠学徒西蒙·艾尔(SimonEyre)成长致富并当选为伦敦市长的经历。作者大力渲染乐观的气氛,体现下层人的勤劳与自立。作品文风朴素,含有大量的口语,叙述平实直白,与人文主义者追求文雅卖弄学问的风格不同。故事中掺杂着诗歌,对手工作坊的工作情景做了逼真的描写。格林尼写作各种风格的小说,既有西德尼的田园式传奇,也有李利式的对罪恶、犯罪、灾难的描写。洛奇的主要作品有《罗莎林德》(Rosalynde,orEuphues'GoldenLegacie),这是一部传奇故事,描写很细腻,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就是从这部小说衍生而来的。故事中,罗莎林德和她的追求者罗萨德(Rosader)来到避难国王隐居的地方,美丽的田园风光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恢复了他们的精神意志,最后他们协助国王收复了王国。小说平和宁静,使用了许多独白来刻画人物的感情与内心冲突。作品结构工整,还穿插了许多歌曲和十四行诗,丰富了文体。
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诗歌不仅注重准确的描写,还凸显了诗人的创造力。西德尼在他的著作《诗辩》中将这种创造力称为道德的力量,因为其他的艺术都受制于堕落的、不完美的自然,唯有诗人能“在自己智慧的宇宙里漫游,然后创造第二个自然,这个自然好过比我们因受罚而居住的世界。”人类的原罪让生命腐坏,但诗歌能为更美好、更充实的生活指引方向。
当然,这个时期更辉煌的文学形式是戏剧,尽管桑德斯说:“戏剧并不是伊丽莎白及詹姆士一世时代主宰性的文学,莎士比亚在当时不过是戏剧天才中的一个,且他发明的戏剧是消遣而不是高雅的艺术。”的确,戏剧属于民间文学,与宗教活动密切相关。早期的戏剧情节很短,没有固定的结构,演员是业余的。1602年牛津大学成立图书馆时,曾拒绝收藏剧本这样的消遣读物。但16世纪下半叶戏剧迅速发展,演出场地也从教堂搬到剧场,并且出现了职业演员。此后,剧场成为伦敦流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戏剧走向辉煌。众多的剧院吸引着国内外的观众,历史剧和爱情剧取代圣经故事,成为戏剧的主要题材。从1587年《帖木耳大帝》(Tamburlai)的上演,到1642年克伦威尔下令关闭所有剧场,这段时间是英国戏剧的黄金时代。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剧本作家,群星灿烂,上千个剧目被搬上舞台。这种艺术形式竟然可以如此大放异彩,可说是真正的奇迹。
在莎士比亚时代,戏剧首先属于商业行为,是一种大众娱乐形式,其次才是一种艺术形式。与当时伟大的诗人不同,伟大的剧作家在当时只是生产者,其初衷只是取悦于观众。在这个时代众多的剧作家中,托马斯·基德算是先驱者,他的《西班牙悲剧,或希罗姆又疯了》(TheSpanishTragedy,orHieronimoisMadAgain,1592)是英国复仇剧的先行之作,讲述了一个父亲为儿子报仇的故事。剧中有大量的独白来表现冲突与紧张,发表主人公对世界的评论。剧本中夸张的语言与行动,激烈的对白,还有大量的韵律及修辞,都是那个时代戏剧的典型特征。
马洛是另一位伟大的剧作家,其代表作《帖木耳大帝》讲述牧羊人成为君王的故事。帖木耳虽是牧羊人,但胸怀大志,要成为世界的统治者,可又否定权力欲望与野心。在获得王位后,他被问及是否愿意当国王,他却作出了否定的回答。马洛在剧中塑造了英雄又化解了英雄,故事有悲剧色彩:帖木耳大帝可以征服世界,但拜倒在泽诺克瑞特(Zenocrate)的石榴裙下,并且为“时间”与“死神”所击败,因此成功也带有空幻的成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代表了文艺复兴价值观的复杂性。1592年上演的《马耳他的犹太人》(TheJewofMalta),塑造了一个贪婪无比、又足智多谋的犹太人巴拉巴斯(Barabas)的形象,他用各种卑劣的手段挑拨离间,使一方反对另一方,最后却被另一个更邪恶的土耳其奴隶伊撒莫尔(Ithamore)所击败。《浮士德博士》(DoctorFaustus)叙述一个中世纪欧洲广为流传的故事:浮士德有着旺盛的求知欲,掌握各种知识,精通魔术。为了追求知识和权力,他向魔鬼梅靡斯特(Mephisto)出卖灵魂,经历了爱欲、欢乐、痛苦、神游等各阶段的变化。在他的事业中,成功与恶行难以区分;他自以为无所不能,嘲弄世间所有人,可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仍然无法得到救赎,将要受到永恒的惩罚。直到此时,他才真正领悟了人生的目的。
莎士比亚、基德、马洛是同时代人,他们的剧作在剧情和修辞等方面既竞争又互相借鉴。总的来看,莎士比亚对基德和马洛的借鉴更多一些,只是到历史剧时期,他才真正确立了自己的风格。纵然如此,《亨利六世》(1588-1591年上演)、《理查二世》(1595年上演)也还是借鉴了马洛。桑德斯认为,历史剧,特别是莎士比亚的10部历史剧,虽然说的几乎都是谋杀、篡权、内战和分裂的故事,但充满着英吉利的国家意识,反映了当时的意识形态。其中,政治与历史,悲伤与死亡,坟墓与墓碑,历史剧似乎离不开这些——国王及权贵从权力与荣誉的高峰跌落下来,产生了悲剧的下场或毁灭,由此唤醒了观众的恐惧情绪,也引导出文艺复兴时代复杂的生活观念。莎士比亚的作品渗透着作者的想象力:他对历史的理解,对人性的洞见,以及对那个时代的道德、理智与情感的观察。
莎士比亚的父亲是个小商人,他本人也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不大懂拉丁文,更不懂希腊文,但他的确是一个天才,从一个特殊的渠道运用了文艺复兴的成果。他的历史研究与对人的研究有关,而在对时代的描述方面,更是无与伦比。历史剧是他最突出的成就,其中再现了英国三个世纪的历史。《亨利六世》主要受历史事件的影响,《理查二世》和《理查三世》则受马洛的影响比较大。《亨利四世》有其自己的特点:这部作品视野广阔,人物复杂多样,各阶层和各种场景交替变换,悲剧和喜剧场面轮番出现。剧中的约翰·法尔斯塔夫爵士(SirJohnFalstaff)已经成为世界文学作品中著名的人物造型,亨利王子与法尔斯塔夫则代表着人物的多样性。“霹雳火”亨利·珀西爵士(SirHespur)起着哲学家的作用:他看穿人生,使人冷静,与亨利王子对事业的追求形成对照。剧本表现了文艺复兴时代人性的复杂,即一方面追求荣誉与权力,另一方面又觉得它们虚幻而不真实。爱国主义是《亨利五世》的主题,但不是唯一的主题。它告诉人们:忠诚对于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对于重要人物尤其如此;混乱毁灭一切,忠诚才带来秩序和统治,混乱若取代秩序,一切都将毁灭。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从来就没有明确说过这样的话,但它却始终是戏剧的主题,不管是喜剧、悲剧,还是历史剧,莫不如此。
在喜剧作品中,《爱的徒劳》(Love'sLabour'sLost)反映宫廷生活;《错中错》(TheedyofErrors)和《驯悍记》(TheTamingoftheShrew)讲述市井故事;《仲夏夜之梦》(AMidsummerNight'sDream)构思完美,别出心裁,浪漫神秘又绮丽,其中的疯子、情人和诗人在作者的笔下却没有什么差别,他们都沉湎于常人所无法理解的幻想中。在以柔情和美妙为特色的喜剧佳作中,如《无事生非》(MuchAdoAboutNothing)、《皆大欢喜》(All'sWellThatEndsWell)、《第十二夜》(TwelfthNight),浪漫与现实交错在一起,情感被置于道德的框架内,突破了这个框架,想象就变成幻觉,浪漫就转为痛苦,并导致毁灭。《威尼斯商人》(TheMertofVenice)虽以喜剧收场,却塑造了夏洛克(Shylock)这个冷酷无情的悲剧形象,这既反映了当时对犹太人的偏见,也表达了犹太人的不满与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