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资本、银行与贸易
18世纪英国的经济发展不仅体现在各工业部门的技术变革与生产增长上,而且还体现在资本市场的形成、银行业的兴起以及对外贸易的扩张上,资本、银行与贸易是18世纪英国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
保尔·芒图(PaulMantoux)指出:18世纪,“资本或者是单纯积蓄的产物,或者是剥削土地以及直接与间接交换的产物。那时仅有地产资本、金融资本和商业资本”。据经济史学家悉尼·波拉德(SidneyPollard)的估算,1770年,英国固定资本总额为720万镑,其中农业资本为270万镑,交通运输业资本为130万镑,建筑业资本为230万镑,制造业、贸易等资本仅为90万镑;1790-1793年间,固定资本总额为1330万镑,其中农业资本为360万镑,交通运输业资本为240万镑,建筑业资本为510万镑,制造业、贸易等资本为220万镑;1815年,固定资本总额为2190万镑,其中农业资本为530万镑,交通运输业资本为390万镑,建筑业资本为850万镑,制造业、贸易等资本为420万镑。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制造业、贸易等资本占固定总资本的比例,在1770年约为12。5%,在1790-1793年约为16。5%,在1815年约为19。2%。在固定资本的基本构成中,制造业、贸易等所占比例最低。如果剔除其中的贸易资本,纯粹的工业资本所占比例当然更小。这也意味着,即便到18世纪末,英国工业资本依然未占主导地位。从波拉德所提供的数据可看出,农业资本在18世纪后半叶占社会总资本的14左右。但更多学者认为,与土地相关的资本所占比例实际上要高得多。据帕特里克·柯克洪(Patrick)估算,1812年,英国土地资本所占比例约为54%。菲利斯·迪恩认为,17世纪末投入农业的资本所占比例为64%,到19世纪初仍有54%-55%左右。不同学者的估算虽然有所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即便工业革命开始后,土地或农业资本依然占重要地位,这也说明18世纪英国依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土地社会。
各类资本集中在哪些人手里?总体来看,当时资本拥有者主要分四类:第一类是世俗的或教会的土地所有者,他们分布在英国乡村,既包括各类大小土地贵族及乡绅,也包括少数公薄持有农及富裕佃农。土地所有者是当时国内势力最大、人数众多的阶级,其经济实力由于世代积累的特权而不断巩固,在18世纪中叶以前,他们的“富裕程度超过商人和中等阶级中的其他人”。第二类为商业及金融业寡头,他们依靠工商业及贸易而致富,主要居住在伦敦、利物浦、格拉斯哥、布里斯托尔等地。第三类被统称为企业主,其范围较广泛,既包括铁匠、马具制造匠、裁缝、磨坊主、酿酒商等普通小作坊主,也包括工业化时期出现的工厂主或矿主等。第四类为城市中的各类专业人士,如教士、律师、医生等,他们有着稳定而丰厚的收入。不过,作为资本的主要拥有者,以上四类群体在18世纪总人口中只占很小比例,其收入的多寡也存在较大差异。但相对于其他社会阶层而言,这些群体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除日常生活即衣食住行的基本开销外,还会出现程度不等的收入盈余,而这些盈余往往会投入各类市场,以实现资本的增值。
在18世纪,与资本来源的多样化相对应,资本市场也呈现出多元化特征。政府为缓解财政危机而发行的国债,为社会闲散资本提供了一种稳定的投资渠道。为缓解对外战争造成的财政危机,英国政府以发行国债的方式从民间筹集资本。据统计,1738年政府筹集资本0。46亿镑,到1793年增加到2。44亿镑;反法战争爆发后,1793-1815年间,政府通过征税及发行国债方式从民间获得资本约10亿镑。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民间资本的支撑,政府财政可能陷入崩溃。七年战争、北美独立战争、反法战争期间国债的发行都出现**,大批社会资本进入国债市场。1783年,英国国债达到空前的2。73亿镑。1793-1815年反法战争期间,政府开支急剧增长,战争初财政支出为0。21亿镑,1796-1804年间平均为0。55亿镑,1806-1809年间平均0。75亿镑,1815年战争结束时达到1。15亿镑,这也使得当年国债总额骤然攀升至9。02亿镑,其中需要偿付的短期国债竟达到0。86亿镑。如此严重的财政收支失衡及国债压力却没有压垮英国政府,这是因为庞大的民间资本通过制度化的运作得以进入国债市场,从而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危机。
圈地运动是吸纳民间资本的又一渠道。有材料显示,1760年,英国投入农业的总资本高达6亿镑,占资本总量的74%,这表明在前工业化时代资本最主要的投资领域依然与土地相关。在农业社会中,地产是富翁或有钱人进行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投资的最有利场所。除非发生内乱,土地是一种安全的投资,能获得较高的利益回报。18世纪中叶以后人口增长造成粮食需求的增长,地产投资的获益也水涨船高,这使贵族地主发起新一轮圈地运动的**。据估算,在整个18世纪及19世纪初,英国共有200万英亩土地被圈围,其中以18世纪60-70年代以及1793-1815年这两个时段最集中。为圈地,地主付出高昂的代价。据统计,18世纪60年代圈地的单位成本是每英亩0。66镑,70年代为0。96镑,80年代为0。96镑,90年代为1。55镑,19世纪头十年涨到了2。27镑。圈地成本虽然较高,但回报也很丰厚。北安普敦郡及亨廷顿的菲兹威廉(Fitzwilliam)在1790-1815年间圈围土地12块,一共投入37658镑,作为回报,他在7块地产上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16%。另有材料表明,18世纪贵族用于圈地的投资回报率高达15%-20%。正因为有如此高额的利益回报,所以直到18世纪末,投入土地和农业的资本依然占绝对主导地位。
18世纪中叶以后运河开凿和公路修建使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到交通运输业。运河开凿经历过两个**,18世纪50-60年代为第一个**,18世纪最后十年则是狂潮。1789-1797年议会共授权开凿55条运河,授权资本额(即运河发行股票的额度)总计约为788万镑。1755-1815年间,英国用于运河建设及河流改善方面的投资总额共约1700万镑。在收费公路方面,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就推行收费公路信托制度,但**的来临始于18世纪中叶。1748-1770年间,英国收费公路信托项目从150项增加到530项,到19世纪30年代铁路时代来临时,议会批准的收费公路信托项目共计1110多项,里程达到2。2万英里。收费公路投资者一般都是当地的地主、贵族和富农,他们希望借此改善交通状况,便于农矿产品的流通。此外还有当地的企业主,他们希望缓解商品流通中的运输困难。据统计,截至1809年,全国用于收费公路信托的资本约为200万镑。
18世纪后半叶,纺织、煤炭、钢铁等部门的发展刺激了资本需求,从而为社会资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市场。不过,在18世纪,工业部门吸纳的资本在社会资本构成中所占比例仍较小。如1760年左右,英国投入工商业的资本为6000万镑,约占农业投资的110,仅占资本总量的7%。又如,1783-1802年间,棉纺织业的固定资本投入仅为800万镑;1806年,投入钢铁业的固定资本为1100万镑。与投入国债、土地及交通运输业的资本相比,工业部门的投资比重明显偏低。这是因为,“英国工业革命初期,工业部门对资本的需求并不大”,工业资本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而增加的,它主要是靠自身的积累来实现的”。
工业资本构成大体上分为两类:一是用于厂房、机器等方面的长期资本或固定资本,二是用于原料、工资等方面的短期资本或流动资本。在18世纪,固定资本在总资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小,流动资本则一直占很大比例。有学者估算,在工业化早期,各工业部门中流动资本与固定资本之比平均为6∶1,但具体到各行业又有所不同。在钢铁、煤炭行业,固定资本占总资本比例高达一半以上,但这种资本密集型行业在18世纪毕竟只是少数,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18世纪处于主流,其中用于支付工资、原料的流动资本处于主导地位。以伦敦杜鲁门、汉伯里和巴克斯敦联合酿酒厂为例,1760年工厂总资产达13万镑,但固定资本只有3万镑,其比例不到14。
18世纪工业资本来源呈现多元化特征,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形式:首先是企业主的自有资金,早期企业大多为两三个人合办,每个人凑出一部分资金,这些资金或者是来自家庭的遗产或继承,或者是个人收入,或者是企业生产的利润,它们直接以投资形式投入扩大再生产中。18世纪中叶罗瑟汉姆的塞缪尔·沃克(SamuelWalker)兄弟创办的炼铁厂就是将利润转化为资本,再投入扩大再生产中的成功案例。18世纪40年代,沃克兄弟投资500镑创办一家炼铁厂,1757年企业资产达到7500镑,沃克兄弟也仅从中拿出140镑作为分红,而绝大部分利润作为回流资本投入生产中。1774年企业资产为62500镑,1782年为128000镑,到1812年达到299015镑。尽管如此,企业主的分红依然相对较低,利润作为储备资本投入扩大再生产。此外,工业化之初,拥有财富的贵族地主自己投资办厂的情况也较为多见,当地主独资或合资经营企业时,土地资本很自然地实现了向工业资本的转变。
其次是从遍布各地的地方银行获得短期或长期贷款。18世纪,英国有大大小小几百家银行,它们发挥着资金集散中心的作用,各行业的人将闲散资金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银行又以短期贷款形式提供资金给需要的企业主,从而一方面获取利润差价,同时也解决了工业化之初企业家的融资问题。在18世纪末,本杰明·哥特(BenjaminGott)制造厂在筹建过程中,除了自身的2万镑资本外,向亲戚友朋借款17。4万镑,又向银行贷款17。2万镑;到1796年,该企业仍欠私人贷款14。6万镑,欠银行贷款12万镑。有学者指出:“银行家们为18世纪的经济生活填平了许多鸿沟。他们缓和了正在发展工业的地区历来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银行家们也终于成为向工农业提供短期贷款的主要贷方。”
第三是民间借贷。如南威尔士炼铁业发展初期,就有伦敦、布里斯托尔以及格拉斯哥等地的商业资本涌入。企业主为获得借款,往往以自己的财产或企业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如欧德诺(Oldknow)为了扩建工厂,就以自己的地产作为抵押,从阿克莱特那里贷款1。2万镑,年利率为5%。这种民间的非正式资本市场使企业主能更加便捷地获取资本,从而促进了资本的流通与工业的发展。
17世纪末18世纪初,为应对战争所带来的财政危机,同时也为满足经济部门的资本需求,以提供信贷、促进资本流转为宗旨的银行业在英国迅速兴起,并在18世纪英国经济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
英格兰银行(BankofEngland)是英国最早创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的创建与17世纪末政府财政赤字直接相关。“光荣革命”后英国卷入一系列对外战争,至1693年已使政府欠下约600万镑债务,整个财政几乎瘫痪。为解决这个问题,以威廉·帕特森(aterson)为首的一批伦敦金融家与政府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这些金融家承诺向政府提供120万镑贷款,年利率为8%;作为回报,贷款人成立一家银行,该银行从政府那里获得授权,发行银行券,但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总资本,即120万镑。这样,英格兰银行于1694年宣告成立。
英格兰银行的成立,本来只是政府为应对债务危机的临时之举,很少有人想到它会发展成为一个常设性机构。但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英国持续卷入对外战争,巨大的军事开支促使政府不断从民间借款,而作为向社会筹款者的英格兰银行,也就演变成一个永久性机构。从1715年起英格兰银行接管政府国债,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它与国家的财政关系:一方面,“英格兰银行在伦敦市场上享有独一无二的地位”,“确保了它发行的钞票,一步一步稳定地支配了伦敦的市场”;另一方面,国债利率的降低以及国债的常态化,为英国打赢一场又一场战争提供了保障。
从17世纪末开始,英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法案,巩固英格兰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除了赋予英格兰银行经营国债的财政功能外,18世纪初的英格兰银行还被授予买卖金银和汇票、借款、发行可流通期票的权利。1697年,政府颁发新特许状,允许英格兰银行发行不须背书即可流通的银行券,并给予独占的特权。1708年、1742年、1764年、1781年经过多次确认,英格兰银行的特许权不断得到强化,并发展成英格兰唯一的股份制银行。在英格兰银行所获得的特许权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发行银行券的垄断权,银行券实际上就是人们俗称的钱、钞票。英格兰银行最早发行的银行券是20镑面额,1759年开始发行10镑面额,1793年发行5镑面额,1797年才开始发行1镑和2镑小面额银行券。
由于实行金本位制,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可随时兑换成黄金。由此,在商业与贸易中,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实际上就等同于市场上流通的金币,这就满足了“商人或船东对纸币的需要,他们可以利用纸币结账,而不需支出或收进过多的金币。伦敦或其他地方的银行家在与客户进行业务交往的时候也使用英格兰银行的钞票或支票;他们不再发行本行的钞票”。英格兰银行的纸币及支票得到金融业的广泛认同,“英格兰银行的纸币和支票——用支票作巨额支付在18世纪的伦敦就已经成为通例——已足敷他们的一切需要”。由于有政府作后盾,英格兰银行的信誉很高,它所发行的“钞票在全国成了金币的代用品”。到18世纪中叶,英格兰银行完成了从私人性质的股份制银行向英格兰中央银行的转变,开始发挥政府银行的职能,这包括:在民间筹集资金以向政府贷款,发行政府债券,发售短期国债,兑现政府的债券,收购金银货币并行使铸币权,为海外商业贸易提供结算等。在向中央银行转变的过程中,其资产总额由最初的120万镑,发展到1742年的1078万镑,1797年的1759万镑。英格兰银行成为全国实力最强的银行。
除英格兰银行之外,各地也涌现出一批地方银行(tryBank),地方银行的兴起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产物。
18世纪初,英国一些城镇中有些商人也开始从事金融业务,主要是为顾客提供存贷款业务和贴现票据,渐渐地,由商人开办的地方银行也就出现了。1716年,格洛斯特(Gloucester)的呢绒商兼服装商詹姆士·伍德(JamesWood)创办第一家地方银行。但至1750年,伦敦以外的地方银行还寥寥无几,大概只有12家左右。18世纪后半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地方银行纷纷建立,1784年为120家,1797年为290家,1800年为370家,1810年至少有650家。在农村地区,一些谷物商和农场主也开始涉足银行业务,如威尔士的畜牧商就建立起“黑公牛银行”“黑绵羊银行”等。工业化开始后,一批企业家,如阿克莱特、威尔金森、沃克斯、瓦特等也建立自己的银行。这些企业家之所以热衷金融业,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他们可通过自己的银行获取现金,以发放工资及从事支票兑现业务;另一方面,为其日益增长的资本找到投资渠道。
地方银行还在促进资本的跨区域流转方面发挥作用。例如,在东盎格利亚及西部农村地区,每年秋冬季节,这里的地主和农民手上富余的钱很多,储蓄额较大。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英格兰中部几个郡、兰开郡以及约克郡西区等工业区,这里的企业家在年底因支付工资或扩大再生产而急需用钱,他们愿意为贷款而支付利息。这样一来,地方银行就充当起桥梁,它们把农业区的储蓄吸收过来,再通过伦敦的中间媒介,“以银行托收的形式把钱随时借给另一个需要钱的地区”。历史学家艾什顿(T。S。Ashton)指出:“银行业对于工业革命的主要贡献,在于汇集短期资本,并将其从资本需求很少的地区转移到急需资本的其他地区。”这句话是对地方银行在促进资本地区性流通方面所起作用的高度概括。
除从事简单的存贷业务外,地方银行还发行纸币。由于“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并不是到处受欢迎的。在更北的各郡,人们但有办法,就不愿接受一张英格兰银行纸币”。这就为地方银行发行纸币提供了空间。但由于地域限制,地方银行发行的纸币,一般只可本银行兑换金币,其流通范围仅限于本地,超出本地域范围,其接受程度就大大降低。
根据1708年议会颁布的法律,除英格兰银行外,任何银行的合伙人不得超过6个。这一规定大大限制了地方银行的资本规模,也决定了地方银行在业务方面无法同英格兰银行展开竞争。地方银行从事的借贷业务中,短期借贷成为主流,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来应对提现要求。当遇上地方性的经济不景气或挤兑风潮时,地方银行只好向英格兰银行或伦敦的私人银行寻求帮助;一旦遇到全国性经济危机,地方银行则难免倒闭。例如,在1772年、1783年、1793年、1814-1816年和1825年经济危机中,“大多数地方银行倒闭了,由此造成的灾难性影响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通常的情况是,一家银行倒闭,带动若干家其他银行倒闭,即便在经济繁荣的年份,也会有地方银行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情况。
在伦敦金融市场上还活跃着一批私人银行(PrivateBank),私人银行的历史比英格兰银行还更悠久。17世纪中叶在伦敦伦巴德大街上,一些金匠、珠宝店就经营资金托管业务,商人或市民将资金存入金匠店铺,既得到安全保障,也可以获得一定利息。比如在查理二世时代,一些金匠店铺给出的利息甚至高达6%。18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资本流转的加速,一些金匠店铺开始向私人银行转变,金匠摇身一变成为私人银行家。"1700年之后,私人银行发展迅速。"1725年,私人银行数目为24家,1750年为30家,1770年为50家,1800年达到了70家。
私人银行一般聚集于伦敦,依据地理位置及业务范围,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伦敦西区的银行,这些银行靠近议会,也就是靠近绅士和贵族的住宅区,如17世纪创办的“霍尔与切尔德联合银行”就是这样。这类银行几乎不同商人打交道,甚至认为与商业挂钩有损于其地位,因此不涉足商业汇票的贴现,也不充当地方银行的代理人。这类银行的主要客户是贵族、乡绅及富裕的绅士,为他们从事抵押或透支放款。在每年5月和11月季节交替时,银行将租金从乡下汇到伦敦西区的贵族住宅区,为贵族提供在欧洲旅游的旅行支票。有些土地所有者在银行贷款,用于修建乡村宅邸、圈围土地、开挖沟渠、修筑公路和水渠。还有许多人借款是为了消费,包括为即将婚配的子女准备彩礼或嫁妆。
另一类在伦敦城,位于伦敦金融中心。这类银行在私人银行中占主导地位,其主要业务包括经营政府债券和英格兰银行、东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的股票,为工业家及商人的汇票或支票贴现,向股票经纪人提供短期贷款,以及向各类工业家及商人提供短期贷款,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年。由于不涉及长期贷款,私人银行一直保持着较好的金币储备以及较高的清偿能力,这有利于应对危机。值得注意的是,工业革命开始后,伦敦城的私人银行迅速扩张了一项业务,就是为地方银行充当代理人,主要的是进行地方银行之间的票据结算以及贴现,这使得私人银行与地方银行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正因为如此,当地方银行因地方经济衰退而面临挤兑危机时,伦敦城的私人银行往往及时提供现金支持,使地方银行不致倒闭。私人银行与“诸多地方银行建立起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银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