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初九。
傍晚的火烧云连绵天际,映照着熙熙攘攘的上海街头,四处一派喜气洋洋,好不热闹。
租界。
金公馆那气派的大门口,各式汽车排起了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
金老爷刚升了总理,又恰逢六十大寿,双喜临门,几乎全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前来祝贺。
大管家金福在前门迎完客,怪冷的天给他忙出一身热汗,拿帕子摁了摁额角,转身往内院走。
路上碰着账房,金福抄着手问:“贺礼都清点好了吗?”
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朝他躬了下身,斯斯文文:“都清点好,锁进库房里了。”
金福满意地颔首,贺礼里有一尊翡翠凤凰,据说是从前清宫里流出来的,具体年代不详。但有传言若得此宝,可逆转乾坤化险为夷,说得神乎其神,引无数人争相夺抢。
就连他家老爷,也是暗里废了好些力,才得偿所愿。
府里请了戏班来唱堂会,戏台已经搭好了,伶人们还在后院准备,金福怕误了时辰,便打算去催上一催。
他背着手,嘴里哼着《五女拜寿》:“礼薄情重奉严尊,谁知晓昨夜郊外投宿店,可恨窃贼盗衣银……诶!”
金福脚步微微一顿,“不好,不吉利。”遂又转而唱《八仙贺寿》。
摇头晃脑地走到门口,迎面遇上个匆匆跑来的伶人。
“站住,上哪儿去?”
对方粉面桃腮,是个装扮好了的男旦,此时捂住肚子,面色颇为隐忍:“爷,肚子疼,想上茅房。”
嗓音清凌凌,又很是温柔婉转,金福只觉如沐春风,不由从头到脚地将人审视一番。
即便低了头,也能看出他鼻梁挺直,一双美目微微上挑,面部线条饱满流畅。
彩色戏服束在他腰间,勒出细窄的一截,风一吹,便要险险地折了。
见他不说话,那伶人微抬起头,眸子斜斜地睨来,眉目间自发带了三分媚态,勾人得紧!
金福顿时心猿意马,伸手掐了把那浑圆的腰臀。
“哎哟!”
那伶人浑身一颤,眸底迅速泛出水光,含羞带怯,哀哀道:“爷,憋不住了……”
金福暗笑一声“浪货”,摆摆手让他走,还不忘警告:“抓紧点!要是误了老爷看戏,可有你受的!”
待那伶人走远,金福回味着那美好臀部的触感。
果然是常年唱戏的,肌肉紧实、富有弹性,他整颗心都跟着瘙痒起来。
他向来好这口,等宴散了,怎么着也得弄过来玩一玩儿。
如此一想,那种瘙痒就落到了实处,竟觉得那手也开始发痒。
金福挠了挠,却是越挠越痒,仿佛有千万只虫子在争先恐后地啃噬皮肉,钻心难忍……
再说那伶人,只见他快步绕过一处树木,一眨眼就看不见了。
金老爷自诩风雅,斥巨资建了这座公馆,除了三层小洋楼外,还大兴土木地捯饬了个中式花园,中西合璧,不伦不类。
花园里亭台流水,连接着九曲回廊,树木花卉郁郁葱葱,一到夜间,很是隐秘。
林今越此刻蛰伏在一处花丛后,嫌恶地掸了掸戏服。
老不死的色胚,竟敢揩他的油!
可幸他留了点小惊喜,一种他精心调配的药粉——沾染之后,起先会奇痒无比,抓挠过后皮肤会起泡溃烂,若不慎重治疗,那只手就废了。
夜幕完全降临,有仆从打着灯笼从他面前路过。
林今越鬼魅般起身,从身后勒住那仆从,用浸了药的布巾捂住他口鼻。
那仆从只不过挣扎了几秒,便两眼一翻,软绵绵地晕死过去。
林今越将他拖到假山后,约莫几分钟后,走出个形貌相似的仆从,就连微跛的步态都与之前别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