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说完,门突然关上了。铁门砰地一声撞上门框,锁自动扣上。我从里面打不开。
“他是谁?”我拍着门喊。
红夹克的男人没有回答。他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像融化的冰,从脚开始往上消失。先是鞋,然后裤腿,然后红夹克的下摆。
“他是——”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整个人就消失了。
座椅上只剩下一滩水,和一张车票。
规则四。不要捡起地上的车票。
我盯着那张车票。它是湿的,上面有字。我蹲下来,没有用手,凑近了看。字迹模糊,但能勉强辨认:
“他看到了一张车票。他没有捡。但他看了。所以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但他没有死。因为看和捡是两回事。”
门锁弹开了。
我走出车厢,走廊变宽了。镜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扇扇窗户。窗户外面是浓雾,但偶尔雾会散开一点,露出外面的世界——不是轨道,不是月台,是房间。我自己的房间。出租屋,书桌上堆着泡面桶,电脑屏幕亮着,光标在文档最后一行的末尾闪烁。
我停在一扇窗前。雾散开了,我看到自己坐在书桌前,穿着同一件黑色T恤,手里拿着半块奥利奥。屏幕上的文档是空的,一个字都没有。但光标在跳,一下一下,像心跳。
我在看我自己。那个我在看屏幕。屏幕里会不会还有一个我?无穷无尽,像两面镜子对在一起。
雾重新聚拢。窗户变黑了,映出我自己的脸。
我继续往前走。走廊的尽头是另一扇门,这次是玻璃门,透明的。门后面是餐车。
刘姐站在餐车柜台后面,手里拿着抹布,正在擦一个杯子。杯子已经擦得锃亮了,她还在一遍一遍地擦,像只有这件事能让她忘记自己在什么地方。
“你来了。”她没抬头。
“你早知道我会来?”
“车长说的。他说第108个收尸人会在今天到。他还说你穿花裤衩。”
“……他怎么知道的?”
“他什么都知道。”刘姐放下杯子,抬起头。她的眼睛是正常的,有瞳孔,有眼白,但瞳孔不在正中间——向左偏,像一直在看什么东西,但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什么都没有。
“你见过凶手吗?”我问。
刘姐的手停了一下。然后她继续擦杯子:“见过。”
“他是谁?”
“你认识。”她说,“你一直认识。”
“什么意思?”
刘姐没回答。她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一颗苹果核。不是烂的,是新鲜的,刚啃完的那种,果肉还是白色的,没有氧化。
“萌萌的。”我说。
“不是萌萌的。是你的。”刘姐把盘子推过来,“你每写一个故事,就会留下一个苹果核。你说‘未完待续’,那个‘续’就是果肉。你把它吃了,把核扔了。”
“苹果核是结局?”
“苹果核是故事的核心。你不写结局,是因为你怕那个核心不够好。”刘姐看着我,“但现在不是怕不怕的问题了。你的核心,在别人手里。”
“谁?”
“凶手。”
广播突然响了。不是车长的声音,是另一个声音——更年轻,更尖锐,像一个没变声的少年:
“第四条规则补充:不要捡起地上的车票。违反者——知道真相。”
“第十条规则:不要问凶手是谁。违反者——成为凶手。”
广播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