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然后尷尬地低下头,走也不好,不走也不好。
马修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看著他那裂到脚窝处的破鞋,就说道:
“先回去洗把脸,换双鞋,收拾好东西再过来。”
柏斯点点头,赶紧走人。
收回目光,马修就站在原地,再次环顾,目光睥睨,摊开双手,既囂张又自信地喊道:
“还有谁?”
僱佣兵堆里有人想上去,却被伯纳斯拦住。
“別去,有我跟著他就行了。”
其余人看著伯纳斯,没有说话,但心思各异,斜视著老头。
伯纳斯感觉不对,就回首看了一眼。
然后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群蠢货,能上去干嘛?上去和我一样挨顿揍?”
他吹鬍子瞪著眼,一脚就踢在身后人屁股侧胯上,臭骂道:
“我算是丟人丟大了,你们也准备和我一样?”
僱佣兵们嘻嘻哈哈,完全不当一回事。
被踢的人拍了拍灰,就回道:
“老大,你都丟脸了,我们再丟一些,也不碍事,瞧瞧穿盔甲的那两个混蛋,我们也想要跟著大人吃香的喝辣的啊。”
伯纳斯呸了一声,赶紧回头看一眼,然后朝著手下低声骂道:
“少跟我废话,我们中有我做出头鸟就够了,要是没有啥问题,难道我还能少你们一口吃的?”
僱佣兵们点点头,也都明白伯纳斯是什么意思。
这年头选老大可是门技术活,一个不好,就容易死的特別快。
他们纷纷笑道:
“哦……狡猾的北境老头。”
伯纳斯哼了一声,就扭回头站好,继续看著马修在哪里耀武扬威,逼著人出来单挑。
他的嘴角同时微翘起来,脸色颇为得意。
人老了,狡猾也就是智慧。
可没一会儿,就有人伸过头来,怪里怪气地问道:
“老大,你是真打不过这小子,还是刚刚故意输的?”
这话说的,好像他是没脸没皮去倒贴一样。
伯纳斯脸一红,回头瞪了一眼,抬起毛茸茸的大黑手,就要打人。
僱佣兵们又笑闹了起来,纷纷往人群外面跑。
他们一走,农户们也不留了,说著笑著,一下子就走了一大批。
对在田里刨活的农夫而言,刚才不过是个乐子罢了。
就算日子过的苦,谁也不愿意去冒险。
这些人已经被生活压得麻木,怕惹事是他们的底色。
想让他们捨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除非真活不下去,不然那是不可能的。
马修看著人都快走完了,也只能嘆口气:
“这地方,人不行啊,给逆天改命的机会都不能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