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確定要和前面十六个人一样的薪酬?”
其余人又往后退了一步,不敢作声。
於是,哈文爵士借著他们胆怯的机会,咄咄逼人道:
“现在和这个废物一样,你们也有得选。”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陡然加重,並且声音也越来越大。
“或拿著我给的铜板,为大人效命。”
“或者现在就灰溜溜地滚蛋,继续在流浪、失败和泥土中打滚。”
他的话看似给了两个选择,但其实却带著极大的蛊惑性。
流浪佣兵和农户能够选择路不多。
这些人要是愿意安於现状,也不会过来。
哈文爵士心里数著数,等著回答。
当他数到七的时候,有人举手站出来,说道:
“大人,我愿意效忠。”
这是一位农户,但却是一个好的开头。
当有竞爭时,没有人会有心思去考虑对手是谁。
紧接著,越来越多的人举手。
山坡下,五位北境佣兵瞧著热闹,纷纷鬆开手里的剑,笑道:
“看来不需要我们帮忙了。”
“哈哈哈,是啊,我还以为能打起来呢,我都准备好了。”
“没错,不过就算这样,爵士也欠我们一个人情,后面必须请我们吃饭。”
一群小子说个不停,好像完全没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
就像他们中间,那个一直闭著眼的傢伙。
马修听著他们的嘰嘰喳喳,嘴角勾起一丝轻笑。
看来哈文爵士成功了。
那么接下来,那些傢伙也確实可以交给他带领了。
马修可不想费力气,带著一群战力差的傢伙。
人越多,越难带。
要是想要带出拔尖的手下,那更是难上加难,
马修现在只想亲自训练尖子,筛选出真正的自己人,然后用这些人作为槓桿,撬动更多的队伍。
这是最优的选择。
甚至在竞爭之中,带起更多的人愿意学习。
马修觉得这是最关键的事情。
不然,越到后面,队伍也越难带。
很难想像一个优秀的指挥官不认识字。
那简直就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