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门北面的明月山脉还有许多高山氏族没有被他收復,他的队伍还有成长的空间,这就是此消彼长。
换而言之,马修没有想要留下谷地贵族的想法。
这群人要是活著,他睡不著。
斩草就要除根才行。
坦格利安家族做的最失败的一点,就是没有持续性削弱以前的贵族,让他们得到了见证龙家虚弱的机会。
这无疑是愚蠢的。
以史为鑑,马修觉得自己必须干掉他们。
不然,他一个私生子怎么能坐稳呢?
从立场和野心来说,他们都是绝对的敌人。
感知著谷下的人马,马修嘴角勾起冷笑,心里不断催促著:
“快来吧,快点来吧,我都要快等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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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下,雨水仍在冲刷著泥土,洗涤著花草树木。
海鸥镇的骑兵在统领的指挥下,纷纷从马上下来,將它们绑在了上山的路口。
在山地密林里骑马,是最愚蠢的事,尤其是雨天。
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托伦爵士看著被遗弃在路边的马车,眉头舒展。
他终於是追上了那群该死的傢伙。
“现在只要跟著痕跡,追上去就好。”
托伦爵士看著山间还没被雨水冲刷掉的各种痕跡,面上充斥著自信。
这一次,他可是把海鸥镇最精锐的战士都带出来了。
用他们对付一群披著兽皮的野人,他都不知道怎么会输,也从没有想过这点。
托伦爵士只想过伯爵大人砍下一颗颗被他俘虏的野人的脑袋,然后对著大为嘉奖。
想想都够爽的。
当骑兵们都绑好自己的坐骑,他立马下令,所有人隨他进山。
前锋一队,共五十来人,在前先走。
托伦爵士居中,就跟在后面,不断观察探索。
他们的速度並不快,也在时时刻刻警惕。
直到靠近山谷时,他们听到悽厉的马匹叫声,才在停滯后陡然加速。
前锋们先爬下山谷,查到脚印,没查到危险。
隨后,他们就通知爵士。
没一会,托伦爵士就带著大部队下场,快速接近狭谷。
此时,前锋已经发现被野人留下的財物和马匹,也看到了野人离开的痕跡,只是没见到野人的踪影。
他们都觉得野人可能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