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6年2月16日,马克西米连当选罗马人国王。他试图通过迎娶布列塔尼(Bretagne)公爵遗孀安娜(Anna),占有布列塔尼,并对法国形成包围之势。1490年12月19日,马克西米连一世以授权委托人代理的方式,与安娜订婚。这桩婚事遭到法国国王查理八世(CharlesVIII。,1470—1498)的坚决反对,后者在1491年3月20日派军队进驻南特(Nantes),软禁安娜及其宫廷人员,控制了进出布列塔尼的商贸通道。不久,查理八世又强娶安娜为妻,彻底粉碎了马克西米连一世的计划;后者兵备不足,无力驰援,只能听之任之。
1493年8月19日,皇帝弗里德里希三世去世,马克西米连以罗马人国王身份执掌神圣罗马帝国统治权。同年,在萨林斯(Salins)战役中,马克西米连一世打败法国军队,继而在《塞里斯和约》(FriedenvonSenlis)中保全了全部尼德兰领土,只是必须重新把勃艮第划分为勃艮第公国和勃艮第自由伯爵领地两部分,承认勃艮第公国为法国采邑。
查理八世去世后,马克西米连一世试图用武力夺回勃艮第公国,他的儿子、尼德兰大公菲利普却不愿大动干戈。1498年8月2日,菲利普与法国新国王路易十二世(LouisXII。,1462—1515)订立《巴黎条约》,以法国归还几个城市为条件,放弃了对勃艮第公国的领土要求。菲利普还在1499年7月5日为佛兰德和阿图瓦(Artois)向法国国王作了接受封地的效忠宣誓。1506年10月25日,菲利普意外亡故,他的长子,亦即马克西米连一世的长孙卡尔继承其遗产。马克西米连一世则通过其女儿玛加丽特(Margarete,1480—1530)参与摄政。
在意大利,马克西米连一世力图恢复神圣罗马帝国旧有的控制权,消灭蚕食了不少帝国领土的威尼斯城市共和国。他先是在1493年与法国国王查理八世达成协议,以默认法国征服拿不勒斯王国、实现安茹(Anjou)家族权力要求的方式换取了法国对他进攻威尼斯的支持,后来又以把帝国采邑米兰公国授予意大利雇佣兵首领卢多维科·斯福扎(LudovicoSforza,1452—1508)并娶其侄女比安卡·玛丽亚·斯福扎(BiancaMariaSforza,1472—1510)为妻的方式,换取了44万杜卡特金币的财政支持。
1494年秋,法国国王查理八世率领2。5万名士兵(其中有8000人属于瑞士雇佣兵)入侵意大利,开启了近代早期意大利战争的序幕。当年,法军和瑞士雇佣兵横扫整个半岛,攻陷了佛罗伦萨(Fiorentina)共和国和罗马,次年2月22日又占领拿不勒斯。拿不勒斯国王阿尔方索二世(AlfonsoII。,1448—1495)弃国而逃,查理八世取而代之。
眼见法国有独霸意大利之势,马克西米连一世在3月31日加入由教皇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erVI。,1431—1503)、米兰公爵卢多维科·斯福扎、阿拉贡国王费兰多二世和威尼斯共和国结成的反法“神圣同盟”。查理八世在福尔诺瓦(Fornovo)战役中失利,不得不在6月末撤出意大利。他的留守拿不勒斯的军团也被阿尔方索二世和费兰多二世的联军歼灭。
对于此次“神圣同盟”反法战争的胜利,马克西米连一世几乎毫无贡献。他本人拥有的军队数量极少,而他向帝国等级发出的火速派遣援军赴意大利参战的要求也迟迟得不到响应。尽管如此,马克西米连一世还是借此机会,同阿拉贡国王结成双重的儿女亲家。他把自己的女儿玛加丽特许配给费兰多的儿子、阿拉贡和卡斯蒂利亚的王位继承人胡安(Juan,1478—1497),费兰多则将自己的女儿胡安娜(Juana,1479—1555)嫁给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儿子菲利普。这一王朝联姻为后来哈布斯堡家族将奥地利、勃艮第的尼德兰和拥有广大海外殖民地的西班牙王国联合在一起奠定了基础,但也使法国感到了来自东部和西南部两个方向夹击的威胁,影响日后长达250余年欧洲历史的法兰西—哈布斯堡战争由此而起。
马克西米连一世还希望加强他在蒂罗尔的地位,确保恩加丁(Engadin)地区的安全。此外,基于他的第二次婚姻,即1493年与米兰公爵的侄女比安卡·玛丽亚·斯福扎的结合,马克西米连一世也把米兰公国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了。
1499年,法国国王路易十二世出兵意大利,吞并米兰,驱逐米兰公爵卢多维科·斯福扎。马克西米连一世无力救助,只能在1504年9月22日与路易十二世签署《布鲁瓦条约》(VertragvonBlois),同意法国以20万杜卡特金币的代价取得米兰;路易十二世则答应把他的女儿克洛德(Claude)嫁给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孙子、尼德兰大公菲利普的儿子卡尔,并且许诺,将来若无子嗣,就把米兰、布列塔尼和勃艮第公国授予这对夫妇。但在彻底占有了米兰之后,路易十二世毁弃前约,把克洛德嫁给自己的侄子和王位继承人昂古莱姆的弗朗索瓦(Franois,1494—1547)。马克西米连一世再次领受了法国国王的夺婚之辱。
1507年,在得到帝国等级的赞同后,马克西米连一世率领军队越过东阿尔卑斯山隘口,准备到罗马接受教皇的加冕。但是威尼斯人却以重兵阻断了他去罗马之路。帝国等级曾经答应的提供3000名骑兵和9000名步兵援助的许诺迟迟不能落实,经费支持也只兑现了14。眼看罗马之行不能继续,马克西米连一世只好在征得教皇尤里乌斯二世的同意后,于1508年2月6日在特伦托(Trient)大教堂自行加冕,号称“当选的罗马人皇帝”(eleimperator或erwhlterrmischerKaiser)。这一无奈之举被神圣罗马帝国后来的历任皇帝效仿,罗马人国王一经选出,就自行称帝,无需经过教皇加冕。但这并不意味着皇帝权势的加强,恰恰相反,在失去教皇加冕这一富有象征意义的仪式之后,神罗马马帝国皇帝头衔上的宗教光环也就不复存在了,皇帝统驭基督教世俗世界的合法性大打折扣。在以后的相当长时间里,帝国统治者们虽然继续享有国王和皇帝双重最高荣誉,但其实际意义已经越来越淡薄,不仅难以担当基督教世界的最高世俗领袖,在帝国内部也不再拥有以往的宗教感召力了。
1508年春,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军队遭到威尼斯人的重创,戈里齐亚(Gorizia)、的里雅斯特(Triest)和伊斯特拉等哈布斯堡家族领地也被威尼斯吞并。只是通过玛加丽特的斡旋,马克西米连一世才得以与法国国王路易十二世、阿拉贡国王费兰多二世以及教皇尤里乌斯二世结成反威尼斯的“康布雷同盟”(1508年12月10日),收复部分失地。然而,康布雷同盟并未持续多久。面对外国势力在意大利的扩张,教皇尤里乌斯二世既十分恐慌,又很不甘心;他企图借助瑞士雇佣军,把意大利从外国人手中解放出来。对于教皇的反叛,马克西米连一世和路易十二世联手抵制。但在1509年8月10日围攻帕多瓦(Padova或Padua)时,威尼斯人花重金收买了马克西米连一世招募的雇佣军,迫使马克西米连一世仓皇出逃意大利。
1515年9月,法国新国王弗朗索瓦一世进军意大利并在马里尼亚诺(Marignan)战役中打败瑞士军队,重新占领米兰公国。反法神圣同盟再度成立,马克西米连一世也积极行动起来,用英国国王提供的金钱雇佣了一些瑞士和德意志军队,入盟参战,却未取得什么战功。1516年12月3日,《布鲁塞尔和约》(FriedenvonBrüssel)签订,法国占领了米兰,威尼斯占领了维罗纳,马克西米连一世仅仅为他的家族获得和保有“前沿伯爵领地”蒂罗尔利恩茨(Lienz)附近的格尔茨(Grz)。
马克西米连一世还极力为哈布斯堡家族争夺波希米亚和匈牙利两国王位。在1490年匈牙利国王匈雅蒂·马蒂亚斯(HunyadiMtys,1443—1490)去世后,马克西米连一世立即率军入侵,重申旧日哈布斯堡家族的权利。但有一伙匈牙利贵族坚决反对马克西米连一世的继承权要求,他们联合波希米亚贵族迎请波兰国王喀什米尔四世(KazimierzIV。,1427—1492)和哈布斯堡的伊丽莎白(Elisabeth)的儿子弗拉第斯拉夫(Wadysaw)为他们的国王,称作弗拉第斯拉夫二世。马克西米连一世只能满足于1491年11月7日在普雷斯堡签订的和约:若弗拉第斯拉夫二世没有后裔,匈牙利和波希米亚的王位就由哈布斯堡家族中人来继承。
1506年3月,马克西米连一世再次与弗拉第斯拉夫缔约,迫使弗拉第斯拉夫答应把他的女儿安娜许配给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孙子费迪南(Ferdinand),而弗拉第斯拉夫即将出生的孩子如系男孩就迎娶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孙女玛丽亚。
1507年11月12日,在弗拉第斯拉夫的儿子拉约什(Lajos,1507—1526)出生后,马克西米连一世立即与弗拉第斯拉夫签约,确认以前各项关于继承的规定。匈牙利贵族继续表示反对,并推举扎波利亚·亚诺什(SzapolyaiJnos,1487—1540)为他们的首领。亚诺什试图借助波兰和波希米亚的力量对抗马克西米连一世,他在1512年将自己的妹妹嫁给弗拉第斯拉夫二世的兄弟、波兰国王齐格蒙特一世。1515年,马克西米连一世与弗拉第斯拉夫和齐格蒙特相会于维也纳,重新确认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孙子费迪南与弗拉第斯拉夫的女儿安娜订婚;马克西米连一世的孙女玛丽亚则将嫁给弗拉第斯拉夫的儿子拉约什。
在整顿帝国的同时,马克西米连一世也采取措施,在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地奥地利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建设工作。他根据实际情况,在上、下奥地利建立了两套形式不尽相同的行政管理体系。
“上奥地利”包括蒂罗尔和莱茵河上游的哈布斯堡家族世袭领地。1490年,马克西米连一世在因斯布鲁克(Innsbruck)建立了上奥地利执政府,鉴于当地贵族态度比较积极,他让他们自行选举执政府的成员,并把财权交给一个单独的四人财政委员会掌管。“下奥地利”包括奥地利恩斯(Enns)河上下游、施泰尔马克、克恩滕、克赖因等地。1493年,马克西米连一世在维也纳建立了下奥地利执政府,但因有些省份的贵族桀骜不驯,他不得不采取强硬措施,实行集权统治。下奥地利的财政委员会附属于因斯布鲁克财务委员会。1499—1502年,马克西米连一世又对下奥地利政府进行了改组,将全体摄政集中到一个设在林茨(Linz)的常设委员会,负责审理社会各界的诉讼案件。与此同时,又在维也纳新城设立了一个皇家法院作为中央法庭。另在维也纳设立一个专门的财务委员会。
对于奥地利的城市,马克西米连一世也实行严密监控。奥地利的城市绝大部分属于王室领地。马克西米连一世派全权代表参加市政会的选举或宣誓典礼,不依靠等级合作或不顾等级反对对之进行统治。除此之外,马克西米连一世还经常召开联合邦委员会会议。
然而,等级的抗议依然十分激烈。迫于压力,马克西米连一世后来停止了一些联合管理机构的工作,在各省恢复了由地方长官主持司法审判的传统,并将各省的习惯法编纂成文。只有因斯布鲁克的中央财务机构和林茨的委员会继续存在,因斯布鲁克的中央财务机构分设收入、支出、审计等多个部门(财务审计局)。林茨的委员会迁至维也纳,仍旧监督所有五个省的政府。各等级虽然逐渐接受了某种中央政府的存在,但又要求在其中分享一席之地,这样一来各方利益的互相冲突就很难避免,混乱局面也很容易出现。马克西米连一世在威尼斯战争中弄得民穷财尽,这对于他的中央集权制试验产生了非常不利的负面影响。但他千方百计想要执行的原则,即常设委员会的集体负责制及职能分工制,均为他的继承人和其他德意志诸侯所采用,德意志邦国的国家化建设由此得到了积极推动。
在追求哈布斯堡家族利益时,马克西米连一世也曾想行使皇帝权力,对帝国的力量加以利用。他试图建立一支由皇帝掌握和支配的帝国军队,并通过政府机构,定期征收一种普遍的帝国税来维持这一军事力量,确保自己必要的行动自由,战胜外部的敌人,维持国内秩序。
1495年3月18日,马克西米连一世亲赴沃姆斯,主持召开帝国等级会议,呼吁帝国等级为抗击入侵意大利的法国国王查理八世、捍卫帝国利益提供帮助,组建帝国军队并征收帝国税予以资助。他还让其大臣编制了一份“帝国名册”(Reichsmatrike),准备据此在全帝国范围内征税。这一建议遭到以美因兹大主教、帝国选侯和负责德意志事务的帝国首相贝特霍尔德·冯·亨内贝格为首的部分帝国等级的拒绝。他们并不反对改革,只是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改革,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属于帝国等级改革派,其具体要求是:颁布帝国和平法令以取代地方的和有时间限制的和平条例;设立合议制的执政团以改变以统治者个人为导向的宫廷体制;组建帝国最高司法审判机构,独立审理帝国成员的诉讼案件。
迫于压力,马克西米连一世部分地同意了帝国等级改革派的要求,实际开始了帝国改革。他颁布《永久国内和平法令》,也批准了成立帝国最高法院(Reichskammergericht)计划。《永久国内和平法令》责成帝国成员放弃决斗,只用和平方式伸张自己的权利,并且团结起来,共同反对任何破坏国内和平的行为。帝国最高法院成立于1495年10月31日。这是第一个与帝国最高统治者相分离的帝国中央官署,也是位于各邦法院之上的帝国最高上诉法院;在帝国成员的诉讼遭到邦国法院拒绝时,帝国最高法院甚至可作第一审级。帝国最高法院最初设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远离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范围,其目的在于避免国王或皇帝的干预。院长由国王或皇帝任命,但襄助院长的16名陪审员则由帝国等级会议推举产生,其中贵族和法学家各占八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帝国最高法院成了一个与帝国最高统治者分离但却处于帝国等级影响之下的司法审判机构。帝国最高法院的职责是审理对抗直属帝国成员的民事诉讼,处罚抗拒、触犯帝国法律的,特别是破坏国内和平的犯罪行为。此外,帝国最高法院还有权审理不服邦国法院或帝国城市法院判决的民事案件。表面上看,帝国最高法院权力很大,甚至可以独立发布帝国放逐令。但在实际上,各选侯国和其他较大的诸侯,因为享有严禁臣民上诉的特权,故不受帝国最高法院约束。而帝国最高法院自身又因为缺乏办公经费,不仅工作效率十分低下,其生存也难以保障。
帝国等级会议的基本组织原则是:设立并列的三个等级议事院,通过一种极其复杂和因势利导的保障程序,调解利益冲突,维持帝国等级之间以及帝国等级与国王或皇帝之间的合作。帝国等级会议分为选侯院、诸侯院和城市院三个院或帝国合议厅,所有协商均在各院中分头进行,按照以多数人表决同意为准的原则形成决定。选侯院以美因兹选侯为主席,其他成员有科伦、特里尔、普法尔茨、萨克森和勃兰登堡五选侯;作为“七大选侯”之一的波希米亚国王只参加国王选举活动,不出席帝国等级会议。每位选侯都有一票表决权。因为若无选侯院赞同,任何帝国决定都无法形成,所以在整个帝国等级会议上,每一位选侯的意见都十分重要。帝国等级会议因此首先是选侯的会议。选侯对于帝国领导权的掌控由此便得到了一种机构化保障。
诸侯院分为教会席位和世俗席位,由萨尔茨堡大主教和奥地利大公轮流主持。所有参加会议的诸侯都享有表决权,并且每位诸侯选票的多少由其拥有的帝国领地的多少来决定。如果某个世俗诸侯或教会诸侯拥有多个领地,那么他就支配着同样多的票数。此外,在诸侯院中,与在选侯院中的情形不同,神职人员明显占据多数,特别是大批帝国主教都在诸侯院中拥有席位和表决权。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帝国教会”体制所决定的,而神职人员在诸侯院中占据多数的局势,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神圣罗马帝国总体上的天主教性质。在宗教改革期间,尽管有不少选侯和诸侯改信了福音教,帝国等级会议却从未作出支持宗教改革的决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天主教保守势力始终在帝国等级会议的诸侯院中占据主导地位。
帝国城市院,由举办帝国等级会议的城市领导,但无投票权。帝国等级会议往往是在等到选侯和帝国诸侯意见统一后才形式地(proforma)询问一下帝国城市的意见。帝国城市院的地位远低于选侯院和诸侯院。
帝国等级会议的最主要职权是批准帝国税收。与之相连的是帝国立法机构的权力,监督帝国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权力,以及制定宗教政治政策的权力。帝国等级会议根据国王或皇帝签发的信函召开,其主要议题也在相应的信函中预先确定,但在会议期间,起领导作用的是美因兹大主教;美因兹大主教作为帝国选侯和帝国首相,负有在各个等级议事院之间进行协调意见和起草帝国等级会议决议的职责。帝国君主的施政措施,特别是作战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选侯的支持。在帝国等级会议上,国王或皇帝虽然享有一定的特权,可以提出立法动议;没有他的认可,会议决议即使为全体帝国等级表决通过,也不能生效。但是国王或皇帝又不能违拂选侯院或诸侯院多数人的意见;即使与选侯达成了意见一致,诸侯院也能够予以推翻。
尽管如此,帝国选侯还是在帝国宪政中获得了较为突出的优先政位;除了选举国王的权力,选侯现在又拥有了帝国等级会议这一至关紧要的权力工具。但是依然有某些与帝国等级会议相关的宪法问题,甚至是极其重要的宪法问题悬而未决。除了帝国城市在帝国等级会议上的地位外,还有帝国最高统治者与帝国等级的直接协商问题、等级各院的组成和各院内部的工作程序问题以及帝国等级会议各院内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问题,而最主要的则是帝国政体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参加帝国等级会议各方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决非一朝一夕之事。力图实行君主专制的帝国最高统治者与坚持贵族共和或贵族寡头政治的帝国等级进行了长时间的争斗,结果两败俱伤,致使神圣罗马帝国的无政府状态愈演愈烈,无可挽回。
1495年的帝国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骑士决斗屡禁不止,国内政治和社会秩序依然相当混乱。帝国税的征收也只能得到很小的收益;只有少数几个帝国等级履行其义务,在自己的辖区征收帝国等级会议批准的赋税并上交国家。帝国最高法院因为得不到足够的经费支持,只好在1497年迁移到生活费比较低的帝国城市沃姆斯,不久又停止了开庭。只有帝国等级会议开始成为一个比较固定的立法机构,无论帝国君主还是帝国等级都把它当作一种施展政治影响的工具加以利用,他们也利用这一政治平台开展了更加激烈的权力之争。
这样一来,马克西米连一世虽然可以拥有一支帝国军队,但他为之付出的代价非常巨大。他不再是大权在握的堂堂君主而是帝国执政府虚设的主席了。执政府主要由贝特霍尔德和其他选侯掌控,帝国等级获得了与国王同等的对帝国政策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对于帝国事务,国王既没有否决权,也没有行动的自由权。
鉴此,马克西米连一世转而退守到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地,期望利用本家族的实力,弥补在帝国层面出现的权力旁落。他于1498年在维也纳成立了宫廷首相府(Hofkanzlei),并授权它处理奥地利大公国和神圣罗马帝国事务,不仅提供政治建议,还承担了政府和法院职能。因为同时兼顾帝国事务,所以该机构也被称作“帝国宫廷首相府”(Reichshofkanzlei)或“帝国宫廷参事院”(Reichshofrat)。为了满足各项财政开支需求,马克西米连一世甚至不遗余力地截留本应上缴罗马教廷的出售赎罪券所得款项。
1503—1504年,马克西米连一世在兰茨胡特(Landshut)遗产继承战争中大获全胜,不仅对违反帝国采邑法、甘心充当法国的附庸、藐视国王权威的普法尔茨选侯之子、伊丽莎白的丈夫鲁普雷希特(Rupprecht,1481—1504)进行了严厉惩罚,夺取了库夫施泰因(Kufstein)要塞,而且重新树立了帝国君主的权威。
1504年12月21日,贝特霍尔德去世,帝国等级改革派丧失了领头人,其势力锐减。马克西米连一世从屈辱中恢复过来,重新取得了行动的自由,一时成了“帝国真正的皇帝和德意志的统治者”。
1507年5月,帝国等级会议在康斯坦茨召开,马克西米连一世为获得帝国等级对其到罗马加冕一事的支持,同意恢复1495年成立的帝国最高法院,只是坚持国王有权任命院长以及代表奥地利和勃艮第的两名陪审法官,其余陪审官由选侯和各行政区等级推举:每位选侯推举1名,行政区等级推举8名。还任命两名诸侯作为视察员,每年检查法院工作,并向帝国等级会议提出报告。法院的判决一旦受到违抗,法院和视察员则将商讨采取适当的措施强制执行,并向国王汇报。作为回报,帝国等级同意国王到罗马加冕,并且许诺予以军事援助;拨给国王3000骑兵,为期6个月,以帝国名册为基础拨款12万盾供应9000多步兵。如上所述,帝国等级军事援助的许诺最终并没有兑现。
1512年夏天,马克西米连一世在特里尔—科伦帝国等级会议上再次提出进行有效治理的计划,要求恢复帝国税的征收,并按1500年奥格斯堡帝国等级会议的决议,成立一支德意志民兵。各等级原则上表示同意,只是将税额降到相当本金的0。2%。对于马克西米连一世提出的下列建议,即在等级会议之下设执行委员会,由8—12人组成,常驻帝国朝廷,监督方案的执行,处理紧急事务和对外关系,并在两造不愿向帝国最高法院呈诉的案件中充当调解人,帝国等级主张修改为:把6个行政区的体制扩大到除波希米亚、瑞士和意大利边缘地带以外的整个帝国,哈布斯堡家族和各选侯的领地也被包括在内,萨克森和勃兰登堡各自与其邻近邦国结成一个区,全国总共设立10个行政区。由各行政区的等级会议自行推选指挥官,不受中央控制。执行委员会也只能是一个调解机构。这一方案毫无结果。1513年,帝国等级会议在沃姆斯召开,参加会议者人数寥寥,未形成任何决议。此后四年,帝国等级会议未再召开。又过了很多年,10大行政区才得以成立。
五、诸侯邦国“国家化建设”的兴起
鉴于帝国的没落已经覆水难收,一些势力较大的帝国等级,特别是选侯和大诸侯便把精力转到自己所管辖的领地上,利用早已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司法审判权、军事防御权、对教会的保护权和矿山开采权等诸多政治、经济特权,致力于组建邦国政府,在邦国层面进行国家建设:抑制地方贵族势力,扩大官员队伍,实行中央集权和邦国君主专制统治。
选侯和大诸侯把自己领地视为一个统一体,以罗马法为蓝本,制定并颁布适用于整个领地的法规,确立领地不可分割和长子继承等原则(符滕姆贝格始于1495年该邦升格为公国之际,巴伐利亚始于1506年领地重新统一之际),严格限制乃至完全废除贵族的武力自卫权。
他们还使国家事务与宫廷事务分别开来,设立各种各样的中央集权制行政管理机构,招募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精英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商人担任官员,采取更加细致、严格的分工,实行专业化管理。在这方面,奥地利大公先行一步(1498年),萨克森选侯(1499年)、黑森邦国伯爵(1500年)和巴伐利亚公爵(1501年)等纷纷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