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开庭那天,他借口有事不去法院,还懒洋洋地说:“要离,你一个人去离吧。”
我只好一个人去了。
在法院门口,我碰到尹雪梅。
她说:“我劝你不要跟梁大哥离婚。他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我也不是。”
说罢,塞给我一封辞职信,不亢不卑地走了。
我当即撤诉了。心里过意不去,叫梁作明派人去找她。她暂时寄宿在一个亲戚家里,不肯回来。还是我亲自光临,才让她回心转意。其实我很清楚她不可能离开梁作明,只不过想在我面前证明什么而已。
梁作明的生意每况愈下,他想到了一个挣歪钱的门道。由于国内银根紧缩,许多企业资金短缺,梁作明利用他在银行的关系,进行非法融资活动。起初他瞒着我,后来差点被抓起来,我才知道详情。
我再三警告他不要铤而走险,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不以为然地一笑:
“我已走到绝路上,没有法子了。刀山火海,我也得闯一闯。”
不可否认,作为一个男人,他有令我佩服之处:那时,他已背负了300多万沉重的债务,但毫不气馁,在下属面前显得非常乐观自信;作为一个丈夫,他也有令我感念的地方:常常在打发一批债主之后,又要去找新的可以成为他债主的人,他实际上过着狼狈不堪的日子,却依然能记挂着我,每晚,都不会忘了给我带一份宵夜回家。
我想他完全够资格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可惜他一错再错,终于濒临破产。
这回是他主动要跟我离婚。
我没有答应。首先,我不能乘人之危离开他,我的人格不允许我这么做;其次,我已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没告诉他,是不想增加他精神上的压力。
“你向法院递过一回‘申请书’,我也去递一回吧。”他说。
“你看着办吧。”半晌,我嗒然若失地应了一句。
开庭那天,尹雪梅又在法院门口等我。我问她来干什么。她还是那副不亢不卑的样子:
“你跟梁大哥离了吧。”
“为什么?”
“我要嫁给他。”
“有意思。”我说,而心里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
如果尹雪梅不跟我说她要嫁给梁作明,说不定我会顺水推舟同意离婚。他们之间,仿佛有一朵灰白色的火焰,时隐时亮,让人琢磨不透他们真正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因此在法庭上拒绝离婚,一则强调我的自主性,不是别人想把我怎么样就可以随便把我怎么样的人,二则不想在弄清楚事情真相之前,糊里糊涂地结束它。
从法院回到家里,我跟梁作明说:“咱们开诚布公谈谈好不好。你干吗要跟我离婚,我对不住你吗?”
“哪里?恰恰相反,是我对不住你。实话告诉你吧,我迟早会完蛋,不想连累你。”
“那么,你想连累人家尹雪梅是不是?”
“她很爱我。”
“你爱她吗?”
“没仔细想过。也许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