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婆的脸色变了,法官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请解释清楚。
"
我平静地陈述:"
那晚,我明明看见她松了手。
我接不住孩子,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的身体条件不允许。
但她是有选择松手或者接住的。
"
婆婆激动地站起来:"
你胡说八道!
你血口喷人!
"
这时,我的律师拿出一份录音:"
这是警方从田颖手机中找到的记录,记录了田颖离开前夜与婆婆的对话以及事发的详细经过。
"
录音中清晰地显示了婆婆的态度和那晚发生的事。
婆婆的确在激动中说了一句"
你为什么不自己摔死算了"
,虽然这话被解读为气话,但也证明了婆婆当时的愤怒情绪。
更重要的是,录音中有一段婆婆亲口承认自己在气头上确实"
可能没抓好"
。
法官仔细听完录音,表情凝重:"
被告,你是否认罪?"
我犹豫了。
如果承认遗弃,也许能换来婆婆的解脱,但她儿子的声誉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否认。。。我看了看坐在旁听席角落里的丈夫,他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我。
"
我认罪,但我希望法庭能考虑我的特殊情况,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最终以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官在宣判时说:"
你作为母亲,虽然犯了严重错误,但考虑到你的处境和悔罪态度,本庭决定给予你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你必须接受心理治疗,并定期报告你的情况。
"
走出法庭时,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婆婆远远地站着,冷冷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丈夫则快步走过来,拉住我的手:"
颖,我们回家。。。"
我没有挣脱,但也没有回应他的拥抱。
家?那里还是我的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