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
“妈,不用退。就这样。”
我挂了电话。
一万块礼金。我一个月工资的八成。我知道他们不会真的退。如果真的想退,就不会说“太多了”,而是直接转账过来。
说“太多了”,只是客气。
就像田勇说“姐等我挣钱了还你”,只是客气。
我不怪他们。是我自己要给的。就像从小到大,每一次都是我自己要给的。
给习惯了,就成了应该的。
不给,就成了罪人。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上楼,开门,开灯。玄关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照在门垫上。那只在沙发底下的拖鞋,我依然没有捡。
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沙发还是那个塌了一块的老沙发,坐上去整个人往一边歪。
我歪着坐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过,明年会好的。
现在是明年了。
好了吗?
好像也没有。
但好像也没有更坏。
我升了职,加了薪,虽然加得不多。我换了一盏灯管,玄关不黑了。我给阳台上的那盆绿萝浇了水,它长出了几片新叶子,嫩绿嫩绿的,像是刚睡醒的婴儿。
日子就是这样。不好不坏,不咸不淡。像一杯温水,不烫嘴也不解渴,但喝下去,胃里是暖的。
手机响了。是小林。
“颖姐,明天周末,出来逛街啊?”
“不去。”
“为什么啊?”
“累。”
“你天天累,周末还累。出来嘛,我请你喝奶茶。”
“……行吧。”
“好嘞,明天十点,万达广场见。”
挂了电话,我笑了一下。小林这个人,就是有这种本事,能把你的“不”磨成“行”。像一颗糖,硬塞进你嘴里,你不吃都不行。
第二天,我去了万达广场。
小林穿了一件黄色的卫衣,扎着两个马尾辫,看起来像个高中生。她挽着我的胳膊,在商场里逛来逛去,一会儿试衣服,一会儿试鞋子,一会儿又要去吃冰淇淋。
“颖姐,你试这件。”她拿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塞到我手里。
“我不穿裙子。”
“试试嘛,你皮肤白,穿红色好看。”
“不试。”
“颖姐——”
“不试。”
她瘪了瘪嘴,把裙子挂了回去。
我们在商场里逛了两个小时,小林买了一件外套、一双鞋、一个包。我什么都没买。不是不想买,是觉得没什么需要的。
中午在商场里的一家餐厅吃饭。小林点了一份牛排,我点了一份沙拉。
“颖姐,你吃这么少,难怪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