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开看了一下,余额是两万三千块。
户名是“田颖”。
这张存折是我上大学那年他办的。他每个月往里面存五百块,存了整整四年,从来没取过。上面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每一条存款记录都是他二十岁时省下的汗水和青春。存折的封面已经磨白了,边角卷起来了,但里面的每一页都被他压得平平整整的。
许绍辉站在门口,看了一眼我手里的存折,什么也没说,转身出去了。
过了一分钟他又进来了,手里拎着我哥那个破旧的行李袋,塞进车里。
“走吧,哥。”他说。
我哥最后看了一眼老屋,看了一眼院子里他种的那棵柿子树,看了一眼门口贴着的褪色的喜字,点了点头。
“走吧。”
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手抬起来抹了一下眼睛,这个动作很随意,像是顺手拂掉额头上的汗。但我看见了,我看见他快速低下头,然后用袖子擦了擦眼角。
我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车灯照亮了村口那条弯弯曲曲的水泥路,路两边的玉米地在夜风里哗啦啦地响。车子经过村口的老槐树时,二婶站在路边送我们,手里提着一篮子鸡蛋,非要塞到车上。
“给你哥补补身子。”她说,然后又拉住我的手,压低声音,“颖颖,你是个好孩子。你哥这辈子,苦了太久了。”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点头。
车子开出村子,驶上了回省城的高速。
我哥坐在后座,一开始还硬撑着不靠着椅背,后来大概实在是腰疼得撑不住了,慢慢地靠了下去。许绍辉把后座的空调调了调,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冲我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轻很淡,但我知道他的意思。
他在说:你做的是对的。
高速两旁的灯光一盏一盏往后退,像倒流的时光。我回过头,透过后车窗,看向远方那个越来越小、越来越暗的村庄。那里的灯火稀稀疏疏的,像一把撒在地上的碎银子,在黑夜里闪着微弱的光。
那里是我的来处,是我的根。
而这个在后座慢慢闭上眼睛睡着的男人,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他从十九岁那年开始,就把自己的整个人生都搭在了我身上,从来没有犹豫过,从来没有后悔过。他把自己的梦想一把火烧了,把灰烬埋进土里,用自己的血肉浇灌,让我从灰烬中长出来。
我摸了摸袖口的暗袋。
那一百块钱还好好地在里面,贴着我的心口。
钞票背面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我都能背下来了——
“颖颖,婆家不痛快就回家。哥养你。”
我心里默默地回了一句:
“哥,你老了就回家。妹养你。”
车子在夜色中疾驰,前方的城市灯火逐渐清晰。我握着许绍辉的手,回头看后座的田志刚,他已经睡着了,睡得很沉,呼吸均匀,眉头也松开了。
他大概是太累了。
累了好多年。
以后,换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