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州城内,硝烟暂歇。
城中道路被马蹄踏得泥泞不堪,空气中还隐约残留着血腥气味,但这一切,都无损李璧的好心情。
她骑着一匹神骏白马,身着银甲,领着十余名亲卫,慢悠悠地穿行在刚刚易主的街巷之间,马蹄嘚嘚,似她一般。
“瞧瞧,”李璧用马鞭随意指了指路旁一间被砸开铺门的粮行,里面空荡荡的,显然早已被劫掠一空,“李归仁那老匹夫,搜刮得可真干净。可惜啊可惜,现在这满城的砖瓦,哦不,是这莫州城,都姓李了。”
身旁一名亲卫忍不住笑道:“殿下,是姓咱们这个李!”
“废话!”李璧回头睨了他一眼,笑意更盛,“难不成还姓他那个李?他那个李,迟早要被咱们踩进泥里去!”
她心情极好。
前些日子,她拿出从杨玉环那里“讨”来的一百万两银子,依着她李唐公主的身份,从各路买来了诸多装备,迅速为杨玉环凑齐了一万铁骑。
虽然买来的那些盔甲兵器,不及杨玉环金吾卫手里的那些仙器,却也绝对是当世一流,战力倍增。当然,她也用剩下的钱将自己麾下的轻骑也扩充至万余。
两军合流,兵强马壮,趁李归仁还在为黑石峪的失利暴跳如雷之际,她们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攻下了这座幽州南面的重镇莫州。
按照战前约定,莫州城归她李璧所有,这可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块地盘!怎能不喜?
所以自进城来,李璧就一直笑着。
走着走着,前方一条窄巷里突然传来一阵拖拽声,还夹杂着几声女子的嘟囔。
李璧勒马,好奇地望过去。
只见一个身影对着巷口,费力地从一间低矮的土坯房里往外拖拽着什么,那身影异常高大魁梧,膀大腰圆,骨架粗壮,几乎有寻常男子两个宽,穿着脏得看不出本色的粗布衣衫。
她脚边,已经横七竖八躺了三四具身叛军尸首。
李璧眼睛一亮,轻轻催马靠近了些。
那高大女子似乎察觉到身后有人,猛地回过头来,一张圆盘大脸,眉眼倒是生得端正,只是此刻沾满了污渍,瞧着有些可怜兮兮的。
见有外人来,她眼神警惕,手里还抓着一条尸体的脚踝,十分防备的看着李璧。
“这些人,”李璧用马鞭虚点了一下地上的尸首,饶有兴趣地问,“都是你杀的?”
高大女子见李璧衣着华贵,甲胄鲜明,身后跟着兵卒,愣了一下,随即老实的点头,道:“是我杀的。”
“你是怎么杀了他们的?”李璧跳下马来,走到近前,仔细打量那些尸体,伤口多在脖颈、心口,一击毙命,干净利落。
女子松开尸体的脚踝,从后腰“唰”地抽出两把家伙事来——竟是两把厚背薄刃的杀猪刀!
这两把杀猪刀刀身宽大,血槽深邃,瞧着可怕极了。
“用这个杀的,”她晃了晃手中的杀猪刀,“我杀了十几年猪,用杀猪刀用的很是顺手。他们闯进我家想抢东西,我就一人给了一刀。”
“比杀猪还简单,一砍就砍死了。”
李璧看着她手中那对明显比寻常杀猪刀更大更沉的利器,再看看她这副壮硕的身体,想象着她挥舞双刀如砍瓜切菜般放倒这几个叛军的场景,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好!好一个杀猪刀!杀得好!杀叛军就跟杀猪一样!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