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著不远处的林翰。
那个东方人正坐在板凳上,慢条斯理地喝著水。
那双手修长、白皙,看起来毫无杀伤力。
但在罗宾逊眼里,那是一双魔鬼的手术刀。
哪怕隔著球衣,也能切断他的神经。
暂停结束。
罗宾逊不敢打了。
只要林翰靠近,他就传球。
身为球队第一得分手,他在场上变成了透明人。
第一节结束。
罗宾逊5投0中,2次失误。
雄鹿队落后12分。
林翰坐在场下,
“科学。”林翰低声自语,“是对人体规律的极致运用。”
谁说打球只能用蛮力?
第二节。
罗宾逊坐在板凳上,头上盖著毛巾,自闭了。
乔治·卡尔换了战术。
“把球给雷。”卡尔画著战术板,“跑起来!用速度拖垮他!”
雷阿伦上场。
他的跑位极其飘忽。
比赛开始。
雷·阿伦开始无球跑动。
他绕过掩护,利用队友的身体挡住林翰,然后在底角接球。
出手极快。
“唰!”
三分命中。
雷·阿伦面无表情,回防时看了一眼林翰。
只要我够快,你的功夫就碰不到我。
林翰看著雷·阿伦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个回合,雷·阿伦如法炮製。
他在人群中穿梭。
林翰被各种掩护墙挡住,似乎总是慢半拍。
分差被迫近。
艾弗森有些急了。
“需不需要换防?”艾弗森问,“我去追他。”
“不用。”林翰摇头,“我在找步点。”
“什么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