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晚闭上眼睛。
她想,也许她不会再逼沈映晚说那种话了。
不是因为沈映晚说得不好笑,是因为她舍不得。
沈映晚说那句话的时候,耳朵红了。红得很认真,红得很用力,红得像是用尽了所有的勇气。
温晚觉得,那个样子的沈映晚,比任何“dirtytalk”都让人心动。
一个人愿意为了你,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哪怕做得不好,哪怕会脸红,哪怕会被你笑。
这就是爱。不是完美的爱,是笨拙的爱。
笨拙的、认真的、耳朵尖红红的爱。
温晚觉得,这就是她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的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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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温晚起床的时候,沈念晚已经坐在餐桌前了。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小裙子,头发扎了两个小揪揪,脚上穿着那双总是穿反的小拖鞋——今天穿对了。
她手里拿着一个包子,正在认真地啃,嘴角沾着油光,右眼尾的泪痣在晨光中一闪一闪的。
温晚走过去,在她对面坐下来。
“念念,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沈念晚看了她一眼。
“因为你和妈咪昨天晚上太吵了。”
温晚的耳朵红了。
“我们吵到你了?”
“嗯。你们在笑,笑得好大声,念念被吵醒了。”
温晚张了张嘴。
她想说“那不是笑,那是——”,但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快四岁的小孩解释。
她总不能说“那是妈妈在教她妈咪说骚话,她说得不好笑,所以妈妈笑了”。
不能说。
说了就不是“绝食好妈妈”了——虽然她早就不是了,但至少表面上还是要装一下的。
“对不起。”温晚的声音小了下去。
“妈妈以后小声一点。”
沈念晚看着她。
“妈妈,你和妈咪是不是在玩什么好玩的游戏?”
温晚的脸红了。
“不是游戏,是——是大人的事。小孩子不懂。”
沈念晚看着她,眼神里有一种超越年龄的、带着审视的、像在看一个人是不是在撒谎的光芒。
“妈妈说谎的时候,会摸耳朵。”
温晚的手从耳朵上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