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
九江。夜。
陈丕成在营帐里,就着一盏油灯,在擦自己的长矛。
长矛的铁头,已经被血锈蚀了。他用一块布,蘸着菜油,一点一点地擦。
阿九已经睡着了,在帐角的地铺上,打着呼噜。
陈丕成擦着擦着,忽然停下了手。
他想起了一件事。
这件事,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他投军那天,叔父陈承瑢跟他说:"丕成,跟着天王走,有饭吃,有衣穿。"
但他投军,不是为了饭和衣。
他投军,是因为——他饿。
不是普通的饿。是那种连观音土都吃完了的饿。他十四岁那年,广西大旱,地里颗粒无收。他家的米缸空了,一连七天,他每天只吃一顿,一顿只有半碗稀粥。
半碗稀粥,能看见碗底的裂纹。
后来,金田的锣声响了。有人说,"跟着洪秀全,有饭吃。"
他就跟着去了。
四年过去了。
他有饭吃了。有衣穿了。但他发现——
饭是有了,但那句话——"天下一家,共享太平"——他越来越不信了。
他不信,不是因为他变坏了。而是因为他看到了——
天京的天王,有饭吃。但武昌的百姓,没有饭吃。
太平军的将领,有衣穿。但太平军的士兵,衣不蔽体。
他在前线拼命,但天京的朝堂上,有人在争权夺利。
他十七岁了。十七岁的他,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个世道,不是"天国"能救的。
但除了"天国",他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呢?
他放下长矛,吹灭了油灯。
帐里黑了。
黑暗中,他闭着眼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
一下一下,很有力。
他还活着。
只要还活着,就要打仗。
不是为了天国。
是为了那些跟他一起打仗的兄弟。
为了他们能活着回去。
能多活一个,就是一个。
(第10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