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脑子里的字不会消失。
他写了一遍,擦掉,再写。写了三遍。擦了三遍。
每写一遍,就记牢一点。
雪还在下。落在他的肩膀上。落在他的头发上。他没有抖掉。
雪很轻。字很重。
他继续写。
雪地上写着歪歪扭扭的字。像一排站歪了的兵。
但至少站成了一排。
这就是进步。
有一天,阿福问陈丕成一个问题。
"丕成哥,你学字是为了什么?"
陈丕成想了很久。
不是为了当官。不是为了考秀才。不是为了写诗。
是为了——
"不被骗。"
"谁骗你?"
"谁都可以。"陈丕成说,"杨秀清说天父下凡,是天父的话还是他自己的话?我不知道。洪秀全说天下一家共享太平,是真心还是假话?我不知道。"
阿福瞪大了眼睛。
"你也怀疑天王?"
"不是怀疑。是想弄明白。"
阿福不说话了。
陈丕成知道,这句话在太平军里不能随便说。怀疑天王,是大罪。但他没有说"怀疑"。他说的是"想弄明白"。
想弄明白,不是怀疑。是学习。
他学字,就是为了"想弄明白"。
明白一件事,不需要全部的字。只需要关键的字。
什么字是关键的?
他不知道。但他相信:学多了,自然就知道哪些字是关键的。
就像打仗。一开始他只会捅。后来他学会了"退"。退不是跑,是有组织的往回走。这一个字,救了他的命好几次。
一个字。救命。
三个字。保命。
一百个字。改命。
他不知道一百个字能不能改命。但他要试。
他已经学了五十多个了。
还差五十个。
每天三个字。再学十七天。
十七天之后,他可能还在行军。可能还在打仗。可能死了。
但如果没死,他就有一百个字了。
一百个字,够他读懂《孙子兵法》的第一段。
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