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的陪嫁流水一般进了富丽堂皇的公主府。出嫁前三日,秦统制为我带来消息:「宋晏已至京都。」
我想了很久,最终在苍芒夜色里混出宫去,乘匹快马去了城外宋家的别业。
宋晏已遣散仆役,独坐于长廊下。朗月疏星使得别业山庄不致于过分幽黑。
当他在我视野里出现,我张开双臂向他奔跑过去,鬓发散乱的在他面前站定,微笑着,笑着笑着,泪珠就沿着滚落下来。
这是我在镜前练习无数、自忖最能拿出手的、动人心魄的可怜姿态。
我哽咽,「父皇将我嫁给宋烈。」
他将我报入怀中,男女之间亲密而热烈的相拥,仿佛要融入彼此的骨血。
很少有人能逃过欲望的掌控。宋晏再优秀,依然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压抑着的欲将他变为我的俘虏,花丛中的枝蔓在柔嫩的背脊上划出血痕,快乐夹杂着痛苦,长夜、鸟鸣,不该发生的正在发生。
我在宋晏身下,呢喃着他的姓名,声声哀婉,「你永远都会与我站在一处的,是不是?」
我以破碎的美丽征服了他,我要他记得,我为他付出了什么。因为有朝一日,我会需要归德军节度使之子这一身份所给予的报答。
4
最终,我还是嫁给了宋烈。
作为宋烈的同宗,宋晏观礼完毕后离开京都,前往军营,那个缠绵暧昧的夜晚是只属于我们的秘密。临行之前,他对我说,他以为他是懂我的,现在才知道他错了——
我比他想象中更勇敢、更果决,我是利刃、是烈酒,唯独不是他记忆里娇弱尊贵的小姑娘。
对于我来说,为人妇的日子比在宫中更加愉悦。在宫外,我与顾知恩的往来更加方便。况且,我不需要再叩拜任何人,因为我本人即是公主府的天与地。
偶尔想起来,我也会召见宋烈。
召见这个词语是我喜爱的,我喜欢这个词在唇齿间辗转的感觉。父皇召见嫔妃,我来召见驸马。宋烈与我年纪相仿,生长在承平岁月,作为家中幼子,被祖母养成副单纯性情。
有时我看着宋烈,会想起幼时自己养的拂秣狗来,温顺可爱,能通人意。
这晚,宋烈受召陪我用膳,他兴致勃勃的谈论起自己新得的名马来,说:「这样好的马,成日拘在厩里实在可惜。我已与堂兄说好,最迟下月,要向京郊赛马呢。」
宋烈又说:「姑母总嫌太子表兄于骑射上不留心,这次叫他一起,总在书斋里怎么能行?人总得松松筋骨。」
听罢,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让你说的我也有些意动,寻个天气晴好的日子,你与太子哥哥赛完,我们也来赛一场。」
宋烈忙不迭答应。但此事到底没成。
因为太子。
他在回宫从马上摔下,坏了左腿,太医说,「即使好了,也会不良于行。」
国朝的天子怎么能是个跛子?皇后宫里与太子东宫顿时陷入愁云惨雾中,哀伤过后,仇恨就起来了。太子出事,谁是得益最大的人,自然是衍弟。
宋皇后因此恨毒了皇贵妃,前半生的蛰伏隐忍都是为了儿子,如今儿子无缘帝位,从前雍容大方的人就此性情大变,看见谁都要刺两句。
这样的变化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早叮嘱过顾知恩,「不可在太子与宋烈赛马时动手,将宋家从这件事中摘出去,才不会有人疑心我近水楼台先得月,为了亲弟弟做文章。」
是我,命顾知恩在太子回宫的必经之路上预设香料,又算好时辰在周围民居里同时燃放烟花,制造巨响好让马儿受惊。一环扣一环,我的初心绝不是帮助同胞弟弟继位,而是——
将衍弟从皇位上拉下来,绝对比将身份贵重、即位名正言顺的太子拉下马来要容易的多。
深冬时,母妃病了。
她的病来势汹汹,不到半月,人已清减成一把骨头。衍弟毕竟是她所出,皇后恨屋及乌,迁怒于母妃,一应起居待遇都被削减,偌大的宫殿,竟寻不出几个行事利落的宫人。
最后一次我去看她,她已无法下地。见我来,面上才有了波澜。
我问:「衍弟可来过?」
她的眼泪无声落下,沿着枯黄的腮边没入鬓发中,乌发中一抹白色颇为刺眼。
她苦笑,喃喃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我害她没有子嗣,冥冥中她又夺走了我的儿子。」
我眉心一跳,下意识握住母妃的手,「皇贵妃没有孩子,与您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