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点看了一会儿书,抬起头看了一眼盛明轩。他正戴着耳机,眉头微皱,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屏幕上的代码一行一行地跳出来。他专注的样子很好看,眉头那个小小的皱褶、嘴角微微抿着的弧度、手指敲击键盘时那种流畅的节奏,都让她移不开眼。
她看了一会儿,低下头继续看书。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她又抬起头看了一次。他还保持着同样的姿势,眉头皱着,手指飞快地敲着键盘。许小点忽然觉得,就这样看着他写代码,她可以看一整天。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便签纸,在上面写了一行字,然后折成一个很小很小的方块,趁他抬头看屏幕的时候,从桌面上推了过去。
盛明轩低头看了看那个纸方块,打开,看到上面写着一行工整的字:“你认真写代码的时候很好看。”
他的嘴角弯了一下。他从笔袋里拿出一支笔,在便签纸下面写了一行字,重新折好,推了回来。
许小点打开,看到上面写着:“你偷看我的时候也很好看。”
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她飞快地把便签纸收进口袋里,低下头假装在看书,但她的耳朵出卖了她——从耳朵尖到脖子根,全红了。
盛明轩看着她红透的耳朵,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些。他没有再写纸条,而是把左手从桌面上伸过去,掌心朝上,放在她的书本旁边。
许小点低头看了看那只手,犹豫了一秒钟,然后把右手放了上去。
十指相扣。
两个人就这样,一只手在写代码,一只手在看书,中间那只交握的手安静地放在桌面上,像一座小小的桥梁,连接着两个人的世界。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把两个人的皮肤染成了温暖的金色。许小点看着那只手,看着盛明轩手腕上那条褪色的红绳——他已经戴了一年多了,颜色从鲜艳的红色褪成了淡淡的粉,金色的小铃铛也有些锈了,但他从来没有摘下来过。
她忽然觉得,异地不异地的,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因为只要手还牵着,心就不会远。
那天晚上,盛明轩送许小点回宿舍。两个人在宿舍楼下站了一会儿,秋天的夜风吹过来,带着银杏叶的味道。路灯的光芒昏黄而温柔,把周围的一切都染成了暖色调。
“今天开心吗?”盛明轩问。
许小点点了点头,笑得很甜。“开心。你呢?”
“嗯。”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谁都没有先走。许小点看着他的脸,忽然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快速地亲了一下,然后退回去,低着头,脸红得像番茄。
盛明轩摸了摸被她亲过的脸颊,那里还残留着她嘴唇的温度,软软的,温热的。他看着面前这个低着头、耳朵红透、手足无措的女孩,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他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说:“晚安。”
许小点抬起头,红着脸说了一声“晚安”,然后转身跑进了宿舍楼。
跑到二楼的时候,她从窗户往下看了一眼。盛明轩还站在原地,仰着头看着她的方向。她冲他挥了挥手,他也抬手挥了挥。
许小点继续往上跑,跑到四楼,又从窗户往下看了一眼。
他还站在那里。
她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笑得脸上出现了两个小小的梨涡。她没有再挥手,而是转身走进了宿舍,因为她知道,不管她看不看他,他都会在那里。
等着她。
和每一次一样。